本报讯(记者王旻)近日,记者从太原市医保中心获悉,自2024年1月起,意外伤害保险纳入太原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参保人由于意外伤害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基金按政策支付。
太原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因突发的、外来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导致意外伤害,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纳入医疗保险保障范围。2024年1月起,新参保单位不再登记意外伤害险种,意外伤害保险不再从个人账户、公务员补助扣缴,灵活就业人员已扣缴的2024年意外伤害保险费用,统一办理返还。
据了解,意外伤害纳入医疗保险后,继续保留意外伤害住院、意外伤害转外住院、意外伤害急诊住院、意外伤害非急未转住院等医疗类别。意外伤害类结算参与累计起付线次数和基金支付限额,超出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限额的部分由大病补充保险按政策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