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至16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黑龙江省申报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以下简称县)进行督导检查。本次督导检查是依据《义务教育法》《教育督导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及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按照教育部与黑龙江省政府签署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规划,在对黑龙江省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的基础上进行的。
检查期间,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共检查学校21所,其中小学11所,初中8所,九年一贯制学校2所。核查了相关文件资料;召开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学生座谈会12个;发放满意度调查问卷976份,回收有效问卷976份。
检查组督导检查意见如下:
一、主要指标达标情况与检查结论
检查组重点对黑龙江省5个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度等四个方面进行了检查。结果如下:
(一)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
《办法》规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评估认定,应在其义务教育学校达到本省(区、市)办学基本标准的基础上进行。各省(区、市)应根据相关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国家标准,制定既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又与国家标准基本相符的省级标准。黑龙江省结合本省实际,就办学基本标准制定了4个方面19项指标,包括生均校舍建筑面积、功能教室使用面积、教育技术装备器材配备、生均图书册数、教师学历达标率、师生比、最大班额、辍学率等8项核心指标。检查组对黑龙江省5个县的各项指标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学校基本达到了评估标准(详见下表)。
黑龙江省5个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表.doc
(二)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
《办法》规定,对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的评估,是以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教学用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8项指标,分别计算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评估标准为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分别小于或等于0.65、0.55。核查结果:5个县的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均达到国家标准。其中小学综合差异系数在0.56至0.58之间;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在0.5至0.53之间(详见下表)。
黑龙江省5个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际差异系数表.doc
(三)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
《办法》规定,对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评估,主要从入学机会、保障机制、教师队伍、质量与管理四方面17项指标进行,省级可适当增加指标,总分为100分,评估标准不低于85分。黑龙江省根据实际,在本省实施办法中加了17项指标,共34项指标。核查结果:5个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得分均在90至93分之间,达到了国家规定的要求(详见下表)。
黑龙江省5个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得分情况.doc
(四)公众满意度调查情况
《办法》规定,评估认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需对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就有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相关问题,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学生等不同群体的意见。黑龙江省对5个县的公众满意度调查结果均在91%以上。我们此次也设计问卷,结合座谈会、随机访谈等方式对以上几类人群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结果与黑龙江省调查的情况基本相符。
检查组还对5个县教育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未发现作为“一票否决”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违纪违规行为。
综合以上结果,检查组认为,5个县均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评估认定标准。检查组将把此次督导检查结果向教育部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报告,提请最后认定公布。
二、主要做法和经验
(一)政府重视,落实职责,教育得到优先发展
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始终把义务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将促进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作为教育发展战略的宗旨,作为着力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举措。5县党委、政府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全面推动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工作。
1.科学谋划,整体部署。黑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统筹部署,多次召开现场会,总结推广经验。5县制定的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均明确提出缩小义务教育学校差距、高质量高水平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目标、任务和要求,为义务教育发展指明方向。
2.明确职责,齐抓共管。黑龙江省将各级政府作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责任主体,逐级签订责任书,制定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并纳入对县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和主要领导的目标考核之中。5县政府均成立了领导小组,相关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攻坚克难,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3.加强督导,推进工作。黑龙江省制定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方案、标准和指标体系,印发工作指导手册,对各级教育督导工作提出具体的要求。相关市及5县教育督导部门多次开展过程性督导和专项督导,加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推进力度,切实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二)严格标准,改善办学条件,力促标准化建设有效实施
2008年,黑龙江省结合本省实际,科学制定办学基本标准,主要包括4个方面、19项二级指标、61项三级指标和131项评估要点。5县及时启动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将其作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抓手。
1.整体规划,调整学校布局。5县按照省里统一要求,结合区域管理体制、地域特点、人口变动等因素,统筹谋划区域教育工作,整合教育资源,优化学校布局,落实国家相关政策,努力缩小校际差距,实现教育公平。鸡西市麻山区、伊春市带岭区和乌马河区先后完成学校优化布局。
2.对照标准,加大投入。5县在财政比较困难的情况下,多方筹措资金,按照省级办学基本标准,不断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力度,努力改善学校办学条件。牡丹江林管局先后投入4000多万元用于24所学校校舍维修,新建了10所学校塑胶操场、跑道和20个塑胶篮球运动场地。伊春市乌马河区政府累计投入资金3532万元用于中小学校舍安全改造和青少年活动中心、图书馆、教学综合楼、学生生活区、塑胶篮球场地等配套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鸡西市麻山区自2005年以来,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累计投入2000余万元,成为区公共财政的第一大投入。
3.共享资源,同步发展。5县为实现有效教学的最优化,信息技术与课程的整合统一,不断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各地都建设了基本覆盖县域所有中小学校的城域网,实现“班班通”,积极构建资源共享、信息交流、互动课堂学习、网上教研、远程培训、家校联系等多功能的信息系统,努力使薄弱学校和农村学校同步共享优质教育信息资源。
(三)加强队伍建设,重视培训,师资水平稳步提升
5县政府把师资队伍建设作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升教育质量、提升教育内涵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先后建立了“四个机制”,即:教师队伍建设管理服务机制、培养培训机制、交流结对帮扶机制和教师准入补充机制,有力地提升了教师的综合素质,促进师资均衡配置。
1.强化管理考核。实行定编、定岗、定责、定员,加强教职工岗位考核,并建立奖惩制度。5县每年都安排一定资金表彰先进集体、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构建重师德、重质量、重实绩的教师成长激励平台。牡丹江林管局2010年以来招聘本科以上学历教师400多人,全部补充到了一线教育岗位。
2.注重培训交流。5县重视教师培训工作,落实教师培训经费,有效开展教师培训。牡丹江林管局三年来教师参加各项培训达到了8670人次,共投入培训经费690万元。伊春市开展教师基本功“过关活动”及“名师结对工程”,实行定期支教、送教下乡、对口帮扶等举措,努力缩小城乡师资差距。哈尔滨市平房区三年来,先后选派24名优秀英语教师到国外进行专业培训,10名校长到香港中文大学学习培训。
3.情感凝聚队伍。5县注重稳定教师队伍,努力做到事业留人、情感留人、待遇留人,积极营造全区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哈尔滨市平房区为提高农村教师待遇,每年拨付13.2万元用于农村教师通勤费补助。
(四)关注弱势群体,健全机制,切实保障教育公平
5县都建立了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的弱势儿童少年政策资助体系,出台了随迁子女、留守儿童、三残儿童的关爱措施,落实了“两免一补”、困难住宿生补助等政策,有力地保障了弱势儿童群体享受教育的权利。
1.建立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各县普遍开展“留守儿童”关爱活动。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建全“沟通联络网”、开设“心理咨询室”、开通“帮扶热线”、落实“代理家长”制度,让“留守儿童”享受特殊关爱,快乐学习、健康成长。伊春市带岭区全区党员教师与留守儿童结成“一帮一”对子,义务为他们辅导功课。鸡西市麻山区随迁子女、留守儿童入学率达到100%。
2.建立扶贫助学保障机制。伊春市乌马河区筹集72万元建立贫困学生助学基金 (包括政府出资20万元,私营企业捐资6.7万,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自愿捐资45.3万元的资助资金);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资助,近三年累计发放38.3万元,惠及特困学生272人。牡丹江林管局关注困难群体学生入学问题,林管局、教育局领导与困难学生结对子,确保林区每个孩子受到良好教育。该局还对学生校服、人身保险费等进行减免。
3.确保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平等入学。5县坚持“两为主”原则,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实行全纳教育和“低门槛入学”,落实“同城同等待遇”。哈尔滨市平房区将全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近妥善安置到各中小学校就读,确保其与本区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五)规范办学行为,加强学校管理,扎实推进素质教育
5县始终坚持以学生为本,依法治教,加强管理,以规范的管理促进教育质量的稳步提升和教育秩序的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为学校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必要的保障。
1.依法治教,规范办学行为。5县充分认识到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性,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制定相关政策,实施依法治教,注重减负增效,有力保障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哈尔滨市平房区不断完善管理机制,有效地规范了招生、编班、素质评价、学籍管理等,基本杜绝择校现象。
2.推进素质教育,加强内涵建设。5县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和方案,开齐开全开好三级课程,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积极开展学校第二课堂,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伊春市带岭区在新建的青少年活动中心开设丰富多彩的活动,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陶冶情操,丰富学生的业余文化生活。哈尔滨市平房区、牡丹江林管局学校结合企业文化、区域文化,不断挖掘、丰富和提升校园文化的内涵。
3.多措并举,确保校园安全。5县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和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各学校建立健全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机制,选聘法制副校长,开展避险防灾知识教育和安全常识教育,定期进行安全演练。伊春市乌马河区配备了驻校警察。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仍存在不足。部分县的学校办学条件和体育活动场所、图书等教育基础设施设备与教育教学需求还有一定的距离。哈尔滨市平房区按国家规定和口径,存在“三个增长”未完全达标现象。
(二)教师队伍建设还有很大的努力空间。部分学校存在教师学科、年龄结构不尽合理的现象。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没有全面落实到位。教师培训工作尚不能满足教育教学和教师专业发展的需要。伊春市带岭区和乌马河区、鸡西市麻山区和牡丹江林管局校长、教师交流制度不够健全,推动工作力度不够。
(三)学校内涵建设有待加强。部分县学校办学特色不够突出。校园美化绿化、校园文化建设有待加强。校园信息化建设有待提高。
四、督导意见
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无疑是一个艰巨、长期的工作过程。建议黑龙江省及5县在原来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要求,对照教育部《办法》,对相关问题进行研究整改,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各级政府要切实落实教育优先发展责任,加大教育投入力度,依法实现“三个增长”。重点向农村学校和相对薄弱学校倾斜,努力改善农村和薄弱学校办学条件。
(二)进一步加大教师队伍建设力度。要更加有效地促进学校校长、教师合理流动。强化市、县统筹,加强教师培训工作,落实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政策,全面搞好教师队伍建设。
(三)进一步加大学校内涵建设力度。多举措鼓励和支持学校多样化、特色化办学;加强学校美化绿化、校园文化建设。要不断总结,发掘特色,打造品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使每一所学校内涵提升。
(四)进一步加大推动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力度。
积极落实黑龙江省与教育部签订的备忘录,需要省、市、县进一步重视推进全省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工作。
本次督导检查结束后,请黑龙江省及时布置整改工作,在一个月内将整改方案、三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