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4月10日讯 如果说城市的广场、街道等公共场所是一座城市的面子,那么居民小区就是城市的里子。小区环境怎么样?直接关系着居民的幸福指数。可就在近日,淄博市张店区万福家园小区居民却反映他们小区存在建设违章建筑的情况,让人非常的恼火。
小区居民告诉记者,自3月18日以来,万福家园小区的居民就发现小区内的一楼开始在原先的绿地上进行小院扩建,这让不少居民感觉被占用了公共绿化带。
在淄博市张店区万福家园小区,记者发现万福家园小区一共有四栋楼存在建设一楼小院的情况,从现场可以看出,一楼的业主扩大了原来的院子并进行了再建设。
那这些一楼业主的小院扩建是否合法?真像其他居民所说的那样,属于违法建筑吗?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记者来到了淄博市张店区车站街道办事处,其城管执法中队的工作人员表示,现在居民拿着购房合同(可以建小院),对于这个我们不能(认定有问题),等过几天(意见)下来了就按照意见办理,虽然不少居民拿着合同和户型图来的,但我们也得去规划局调规划来。对于居民的投诉,也已经进行了调查,目前事情正在进一步落实中。
按照法律法规办事,那么如果在相关部门查询到的规划没有小院,城管执法是否就会依法进行查处呢?对此,淄博市张店区车站街道办事处城管执法中队的工作人员表示,到底有没有规划小院,要看规划部门的书面认定。
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记者来到了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区分局规划科,其工作人员明确表示,关于万福家园小区一楼新建小院,原有的规划许可上面是肯定没有的,而且目前也没有新批,对于没有规划许可的都属于违建,居民想要维权,需要找执法局。目前已经接到了淄博市张店区违法建设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关于对新学街58号万福家园一楼院落进行违建认定的函,目前正在协调中。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规划科的工作人员表示,一楼小院没有规划的许可,而城管执法中队的工作人员表示,接到自然资源局的回复之后,会对一楼的小院进行处理。
十几天后,记者再次联系了淄博市张店区万福家园小区的居民,他们表示一楼小院的施工仍在继续,不少居民多次联系当地执法局,可得到的回复仅仅是已经在走程序。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的工作人员已经明确表示,万福家园小区的一楼小院没有规划许可,为什么没有人对此进行查处呢?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记者第二次来到了淄博市张店区车站街道办事处,其工作人员表示,这件事由办事处和居委会来处理,自己部门将不再参与这件事的后续处理,要想进一步了解此事,需要咨询拆违办。
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记者找到了淄博市张店区车站街道办事处信访办的一名负责人,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居民手里有合同,是可以扩建小院的。不过在万福家园小区所属的淄博市张店区车站街道办事处兴西社区居委会,记者得到了不一样的答复,说是要等区里的答复意见,才能够决定是否属于违建,下一步如何处理这件事。
早在3月26日,记者就去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咨询过,规划科的张科长明确表示,万福家园小区的小院没有规划,并将以书面的形式回函答复给淄博市张店区违法建设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淄博市张店区城管执法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万福家园小区一楼小院的问题,规划部门专门去查询了档案,由于建设时间比较久远,需要进一步查询才能得知结果。
从3月26日到现在已经过去了十几天的时间,然而对万福家园小区一楼小院的规划许可仍然没有查询结果。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记者第二次来到了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规划科,得到的回复却是早在3月26日就已经给执法局进行了答复。为了证明自己的说法,张科长还拿出了一份盖着公章的回函。
通过这份关于对兴学街58号万福家园一楼院落进行违建认定的复函,可以看出兴学街58号万福家园一楼扩建小院与原市规划局2007年所审批的规划总平面图不一致,未曾到规划局申请规划许可。
既然有了这份给淄博市张店区违法建设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复函,为什么张店区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还会继续要求规划部门去查询万福家园小区的规划呢?
对此,淄博市张店区城管执法局的工作人员表示,由于这份公函出具的时间紧迫,很多人提出反对意见。到底通过什么出具的这个公函自己也持怀疑态度,要将所有的证据链进行收集,不能单看这一个文件就说明了情况,需要再次查询。
淄博市张店区城管执法局的工作人员还表示,如果查询到这个小院确实没有规划,也不能立刻就进行拆除,由于小区内部属于自治范畴,还有物业条例、物权法等。
万福家园小区一楼的小院到底该不该存在,又该如何去认定呢?听城管执法局这位负责人的说法还挺复杂,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记者第2次来到了淄博市张店区万福家园小区,和十几天前相比,万福家园小区一楼的小院施工已经接近尾声。
记者发现在小区的公告栏上张贴了一些通知,其中描述车站街道办和新西社区居委会主持的改造梳理议案,最后在新西社区居委会监管下,由依法选举出的业主代表协调委员会牵头,对院落修复问题进行所有业主签字确认,同意率为84%。
一位一楼修建小院的居民表示,除了征求了大多数居民的同意,他们扩建小院也有其他的法律依据,小院是统一自发建的,这个是2007年,城乡规划法是2008年1月1日颁布的,自己的小院应当是2007年花钱买的院子,属于修复。他们目前扩建的小院并不是违建,2008年1月1日以前城乡规划法实施,与规划局没有关系,自己的院子是2008年之前的房子,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也有文件不作为违建。
2008年以前购买的开发商的小院,如果还征得了小区84%的居民同意,那一楼的业主是否就可以扩建小院了?针对这件事记者也咨询了律师。不管改建扩建,关键要看这个行为是否符合规划的要求,如果说原来的小区和房屋的规划里面没有这一项,那就是违背规划法的行为,肯定是无效的,也是不合法的。城乡规划法是2008年实施的,但是并不是说2008年以前就可以不经规划就乱建,2008年以前也是有城市规划法的,所以说强调法律的先后是没有意义的。不管多少人签字同意这种扩建的行为,都必须在规划允许的前提下才有一个多少人同意,比如说2/3同意的问题,如果说规划你都违背了是不合法的话,多少人同意也是不行的,有城管执法部门根据规划部门这样一个界定的意见,根据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去落实执行。
编后:从3月18日开始到现在已经过去了20多天的时间,一边是小区居民的投诉举报,一边是一楼小园的扩建,到底什么时候才能解决?对于这件事情,记者还将继续关注。
闪电新闻记者 张洁 报道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拨打新闻热线0533-6121991,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533-6121991,诚邀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