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职业教育中心位于永川区凤凰湖龙马大道1111号,是公办国家级重点中职学校、国家示范中职学校、重庆市高水平中职学校、重庆市“双优”学校建设单位。学校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打造一支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的高水平教师创新团队,根据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教职成[2010]12号)和《重庆市永川职业教育中心“十四五”发展规划》等文件要求,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一批外聘教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公开公正。
(二)坚持德才并重,综合考查。
(三)坚持择优聘用,宁缺毋滥。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外聘教师81名,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重庆市永川职业教育中心2022年考核招聘外聘教师岗位设置及计分标准情况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行符合要求;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8月3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不受年龄限制;
5.身体条件能适应岗位要求;
6.具备相应文化知识、技术技能,能履行岗位职责;
7.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条件
1.公共基础课教师
(1)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相同、相近或相关;其中语文教师要求普通话等级达二级甲等及以上;
(2)具有中学或中职教师资格证者优先;
(3)有研究生学历或从教经历者优先。
2.专业课教师
(1)本科及以上学历(新能源汽车制造与检测、汽车制造与检测及数控技术应用专业的专业课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相同、相近或相关;
(2)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同、相近或相关的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者优先;
(3)具有一年及以上企业工作经历者优先;
(4)有研究生学历或两个及以上本科学历或国家发明专利者优先。
(三)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人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党政有关部门、合法社会机构、合法组织联合签署备忘录予以明确的失信人员。
现役军人;全日制在籍在读学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者。
四、报名及预审
(一)报名时间
2022年8月6日-2022年8月12日
(二)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在规定时间内将简历发送至指定邮箱(yczjzx78778@163.com)并扫描下方报名二维码填写报名信息,方可认定报名成功。简历按模板要求准备(见附件2)。
报名二维码
五、资格核验和现场考核
(一)资格核验
资格核验与现场考核时间同步,预审合格人员按通知核验及现场考核时间,带上现场核验的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核验。核验材料是指报名材料中涉及到的支撑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企业工作实践证明;本人参加区级以上行政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竞赛获奖证书;本人指导他人获得区级以上行政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竞赛奖励证书(仅限于指导教师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上载明指导教师,或主办机构出具的鲜章证明确认指导教师);其它能证明文化知识、技术水平和职业能力的证书、资料。
(二)现场考核
1.报到时间:2022年8月15日上午8:00
2.报到地点:重庆市永川职业教育中心2号教学楼(笃学楼)阶段教室
3.学校地址:永川区凤凰湖龙马大道1111号
4.考核时间:2022年8月15日上午9:00起
5.考核地点:重庆市永川职业教育中心2号教学楼(笃学楼)
6.考核要求
资格核验合格的人员方可参加现场考核,各岗位考核方式和成绩计算见《重庆市永川职业教育中心2022年考核招聘外聘教师岗位设置及计分标准情况一览表》(附件1)。
六、体检和综合审查
(一)现场考核合者人员,按规定职数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二)参加体检人员由学校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体检必须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提供体检合格证明材料的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实施综合考查,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心理素质、遵纪守法情况、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等。综合考查方式包括当面询问、实地考察、合法取证、延伸考查、官网查询等。
(四)综合审查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拟聘公示前,若拟聘人员自动放弃拟聘资格,其缺额可按考核成绩、综合审查情况予择优递补。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七、拟聘结果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校内公示栏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拟聘岗位等。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报请学校党委会研究同意后完善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一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关系。
九、工资待遇
(一)工作量
聘用人员基本工作量为15节/周,并完成日常教育教学常规工作。
(二)工资待遇及结构
综合薪酬约4300-7000元/月(含“五险”,具体以签合同为准)。聘用人员实行“基本工资+超工作量补贴+绩效工资+其它”的薪酬结构。在完成学校规定教学工作量和日常教学常规工作之外的工作为超工作量,如超课时或担任班主任工作或临时性工作等;绩效工资每学年考核发放(标准5000元左右/人/年);其它是指本人承担教育教学科研项目、参加竞赛获奖、辅导学生获奖等,按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给予补贴和奖励。寒暑假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
(三)其它情况
有研究生学历(或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仅包括高职教师职务、高级工程师职务),或国家发明专利者,待遇可适当提高。
十、其它说明
(一)本次聘用人员不纳入国家事业编制,由学校实行合同制管理。
(二)本简章由重庆市永川职业教育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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