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地区常见住院报销问题解答
一、异地就医(非转院)如何办理?
1.通过微信公众号直接在网上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2.就医前拨打电话进行备案
市本级查询电话:0554-6883181、0554-6881386;
寿县查询电话:0554-4108029;
凤台县查询电话:0554-8682096、8682098;
潘集区查询电话:0554-466662;
毛集实验区查询电话:0554-5393688。
也可以能过窗口现场登记备案:市本级在政务中心二楼医疗保障局窗口。寿县、凤台、潘集、毛集分别在本县区政务中心医保局窗口。
二、异地就医(转院类)如何办理
1.符合办理条件的参保人员,可由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转诊意见并上传至医保经办机构申报,也可到各级医保服务大厅现场办理或通过皖事通APP网络申报;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后审核,审核通过的将申请人异地就医信息备案上传并通知参保人员,审核未通过的告知原因。
2.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申办并通过信息网络系统上传到医保经办机构备案。
三、若无法进行异地联网结算选择全额垫付回参保地报销,需按照下列就医类别准备材料:
1.转诊转院所需材料:转院申请单,医疗费用发票,费用清单、出院小结,社会保障卡复印件。使用500元及以上医用材料的需产地证明。
2.异地急诊所需材料:医疗费用发票,费用清单、出院小结、入院记录、长期及临时医嘱(需医院盖章),以及社会保障卡复印件。使用500元及以上医用材料的需产地证明,是外伤的提供外伤情况说明。
3.异地安置所需材料:异地安置证复印件,医疗费用发票,费用清单、出院小结,以及社会保障卡复印件。使用500元及以上医用材料的需产地证明。
4.非转院异地就医所需材料:医疗费用发票,费用清单、出院小结,以及社会保障卡复印件。使用500元及以上医用材料的需产地证明。
5.新生儿市内住院报销所需材料:医疗费用发票,费用清单、出院小结,以及社会保障卡复印件,无二代社保卡的提供监护人银行卡(存折)、身份证复印件。使用500元及以上医用材料的需产地证明。
6.异地门诊规定病种所需材料:门诊医疗费用发票,处方以及医院的门诊病历(需医院盖章),异地门诊规定病种证复印件,以及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受理地点
市本级在政务中心二楼医疗保障局窗口。寿县、凤台、潘集、毛集分别在本县区政务中心医保局窗口。
四、跨省和省内(部分医院)就医正常备案后因各种原因无法结算如何处理?
因各种原因无法异地联网结算的,持社保卡在就医医院删除所有联网信息后,回参保地手工报销(注意:联网信息删除不彻底,回来后无法手工报销)。
五、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办理的流程、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经办地址在哪?门诊慢性病定点医院如何更改?
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初次申报或者增加病种的,每月上旬到各县区医保局专设窗口递交材料(后附各县区医保局地址电话);变更病种、定点医院的,每年12月份到各县区医保局专设窗口递交材料统一办理。
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恶性肿瘤的门诊专科治疗(包括放疗、化疗)三种大病涉及变更病种、定点医院的,每月办理。
申请材料如下:
1.门诊慢性病鉴定申请表(市医保局网站可下载)
2.身份证复印件
3.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4.与申请病种相关的近期二级以上医院住院病历及相关检查材料
5.增加病种的,需提供原门诊诊疗证复印件
6.异地安置的,需提供异地安置证复印件
7.两寸照片一张
六、退休后,长期居住外地,医保应该怎么办?怎么办理?
购买的险种为职工医保,退休后长期居住在异地,应该办理医保异地安置。
社区居委会、派出所等出具居住满一年以上证明,或持有当地老年证、居住证、房产证等发证时间满一年以上即可办理。异地安置办理之后,当地医保的定点医院均为本人的医保定点医院。门诊规定病种也随之转到异地,可在安置地选择一家二级以上当地医保定点医院作为门诊规定病种定点医院。
办理地址:市本级在政务中心二楼医疗保障局窗口,寿县、凤台、潘集、毛集分别在本县区政务中心医保局窗口办理。也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皖事通APP等网络渠道直接在网上办理异地安置。
七、异地安置如何办理职工医保异地安置人员慢病门诊报销材料?
不能用邮寄的方式办理,可邮寄给亲戚或朋友代为办理。
八、生育保险挂账、报销、生育津贴领取所需材料有哪些?受理地址在哪?
生育保险业务所需材料
(一)参保女职工及男职工配偶生育挂账
1.参保女职工挂账材料(建孕卡者怀孕28周以后办理挂账手续)
(1)职工生育保险登记表1份(盖单位公章)
(2)准生证
(3)孕产妇保健手册
(4)结婚证
(5)身份证
2.职工流产挂账材料(必须在流产前办理备案手续)
(1)职工生育保险登记表1份(盖单位公章)
(2)B超单以及门诊病历(须有早孕诊断)
(3)结婚证
3.男职工配偶(女方未就业)挂账材料(必须在分娩前办理备案手续)
(1)职工生育保险登记表1份(盖单位公章)
(2)准生证
(3)孕产妇保健手册
(4)结婚证
生育保险待遇材料受理
1.男职工配偶(城乡居民医保已报销者,生育保险不予报销)及女职工异地医药费报销需提交的材料
(1)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1份(盖单位公章)
(2)原始发票
(3)出院记录,如果是剖宫产需增加手术记录、手术知情同意书复印件(无任何医学指征的剖宫产按顺产报销)
(4)参保职工身份证及社保卡(注明开户行和手机号码)
2.申报津贴需携带的材料
(1)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1份(盖单位公章)
(2)出院记录,如果是剖宫产需增加手术记录、手术知情同意书复印件
(3)出生医学证明、生殖保健服务证或生育证(引流产需提供引、流产医学证明)
(4)参保职工身份证及社保卡(注明开户行和手机号码)
办理地点
市本级及毛集在政务中心二楼医疗保障局窗口。寿县、凤台、潘集分别在本县区政务中心医保局窗口。
九、城乡居民医保在外地分娩申请分娩补助的流程和经办地址,能否实现网上办理或者跨省联网补助?
1.目前不能网上办理和跨省联网补助。2.补助所需材料:费用发票、出院小结、生育证明材料。3.城乡居民交医保经办机构所在地政务中心医保窗口办理或所在地乡镇卫生院办理。
十、生育保险,男职工参保,其配偶未参保,享受生育待遇挂账材料中“女方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出具无工作证明”这项要求能否简化?
可以简化,需男职工签写承诺书。
十一、城乡居民医保在外地分娩申请分娩补助的流程和经办地址,能否实现网上办理或者跨省联网补助?
1.目前不能网上办理和跨省联网补助。2.补助所需材料:费用发票、出院小结、生育证明材料。3.城乡居民交医保经办机构所在地政务中心医保窗口办理或所在地乡镇卫生院办理。
十二、在哪可购买17+13+X抗癌药品?
我市已确定5家医疗机构可购买17+13+X抗癌药品,分别是市一院、朝阳医院、东方总院、东方肿瘤医院、新华医院。各医疗机构已承诺确保药品供应。
十三、医院与大药房的同厂家同药品的价格为何差异较大?
根据药品价格管理办法,目前我市药店销售的药品均实行市场调价。医院和药店之间;不同药店,相同药店不同时间段因供求关系,原料价格,中间环节等因素影响,药品价格都会出现波动,广大消费者可以“药比三家”合理选择药店购买药品。
十四、部分罕见病、普通慢性病及特殊慢性病用药,为何在定点医院门诊有时无法开取?
因集中带量采购过程中部分药品的删减替换、配送公司的更换等原因,可能造成少数药品断供。建议选择同类替代药品。个别无法替代确需的药品,可与市医保局医药服务及价格管理科联系,协调解决。
十五、精神类疾病的门诊慢性病如何支付?
职工医保精神病门诊慢性病无需支付门槛费,报销比例85%,年度限额3000元。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鉴定为非重症精神病患者门诊治疗无需支付门槛费,报销比例65%,年度限额2000元。
十六、异地普通住院及门诊慢性病发票丢失是否给予报销?
可提供遗失补打费用收据或复印发票第三联(财务联)加盖财务章,并填写发票丢失承诺书,可报销普通住院和门诊慢性病费用。
十七、意外伤害住院发票丢失是否给予报销?
意外伤害住院发票丢失不能报销。
十八、普通门诊费用能否报销?
城乡居民普通门诊报销限额为每人每年200元,单次封顶线33元,单门诊医疗费用控制在60元以内(同一天只限一次)。
城镇职工普通门诊不可报销。
十九、参保人员在什么地方打印结算单?
可以通过政务大厅医保窗口、自助查询机、微信公众号、经办机构进行查询或打印。
二十、低保、五保、贫困人口就医门槛费和报销比例是多少?
五保户住院免收住院起付线。低保户在市内一、二、三级医院住院的起付线分别是200元、500元、700元。
五保户和低保户住院报销比例在市内的一、二、三级医院分别是85%、80%、75%。
贫困人口住院在乡、县、市、省级医院住院起付线、报销比例分别是100元、80%;300元、70%;500元、65%;1000元、60%。(贫困人口报销,在计算结果低于普通患者时,就高不就低)
二十一、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异地就医报销费用多长时间能到账?职工医保异地安置人员账户何时返还?
异地就医费用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30个工作日支付。异地安置账户返还目前政策规定每年一次,按年度返还。
二十二、医保转院时,一张转院单能否用一年?
淮医保发〔2019〕121号文规定,特殊病慢性病转院单一个年度内同种疾病同一家医院可以多次重复使用(请注意这里仅指19种特殊病慢性病的转院)。
二十三、生活困难人员医疗救助在哪办理?
在县区医保局办理。
二十四、“异地安置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门诊慢性病申请表”“新生儿落地险办理申请表”等表格如何领取?
“异地安置办理申请表”“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门诊慢性病申请表”“新生儿落地险办理申请表”可在各县区政务中心医保窗口领取,也可在淮南市医保局网站下载。
各级经办机构地址电话:
01
市本级地址:淮南市田家庵区和风大街88号新政务中心G座政务服务中心2楼
电话:参保解答:0554-6886115;
住院报销解答:0554-6883181;0554-6881386;
02
寿县地址:寿县寿春镇宾阳大道与芍陂路交叉口寿县政务中心
电话:0554-4108029
03
凤台县地址:凤台县中山南路凤凰湾H地块4号楼政务大厅一楼医保综合窗口
电话:8682096;8682098
04
潘集区地址:潘集区齐云山路与珠江路交叉口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0554-4666062
05
毛集实验区地址:毛集区康泰路毛集区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0554-5393688
06
田家庵区地址:田家庵区朝阳西路与惠利路交叉路口往东南约100米田区政务中心一楼
电话:0554-2698191
07
大通区地址:大通区民主北路易居东方城小区主干道北侧大通区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0554-2519022
08
谢家集区地址:谢家集区平山路谢家集区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0554-2117998
谢家集区异地备案:2117979
09
八公山区地址:八公山区丁山路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0554-2383503
10
经开区地址:经开区振兴南路76号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0554-6801219
11
高新区地址:高新区泰宁大道淝水大道交叉口西南(三和社保所)
电话:0554-6941240
监 督 电 话:0554-6670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