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编制,教师岗还有吸引力吗?4月26日,#厦门教师招聘因多岗位取消编制导致无人报考#冲上热搜。
据媒体报道,厦门市翔安区教育局发布的一则《关于公开招聘骨干教师(2024年4月)取消及减少部分岗位的通告》,引发不少讨论。通告表示,在近期推行的骨干教师招聘工作中,多岗位由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未达到标准比例,需要进行调整,涉及初高中语文、物理、数学、政治、历史等多个学科领域。
中小学教师招聘,此前曾在一些欠发达地区、农村地区遇冷,而在二三线城市,教师招聘计划因报考人数不足而调整,还是比较少见。这或与岗位编制被取消有关。据招聘简章,本次招聘的教师实行参照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管理,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住房货币化补贴等方面均参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同等标准执行。
取消编制,实行员额制,对教师实行合同聘用管理,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这是我国一些地方正在探索推进的教师招聘、使用、管理改革。
这一改革的出发点是,建立灵活的教师聘用、退出机制。支持者认为,这可激励教师努力工作,不因有“编制”“铁饭碗”而躺平,地方财政也可减轻“编制压力”。尤其是,一些地方近年来编制紧张,已经“满员满额”。
另外,在出生人口下降背景下,未来教师可能会因适龄学生减少而“多出来”。采用合同聘用制,既可解决近年来的师资紧缺问题,又方便在未来形势变化时调整教师队伍。
但是,此次厦门教师招聘遇冷表明,取消教师编制实行员额制,恐怕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在剥离编制这个教师职业吸引人才的重要因素之后,需思考如何提高教师职业本身的吸引力,以及如何加强对“合同教师”的待遇、权利保障力度。
聘用教师的待遇,虽然是参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但非在编人员不仅会担心保障不如在编,同时也会担心教育部门、学校只签短期合同,合同期结束就被辞退。
这就需要明确学校必须同工同酬,保障非在编与在编教师都平等待遇,甚至考虑到非在编教师没有编制,要在一定程度上对其做出“补偿”,以推进这一改革。比如,有地方在推进“公参民”学校治理时,明确到民办学校放弃编制的教师可以获得更高的薪酬。另外,即便实行员额制,也不要把教师当作“临时工”,要坚持鼓励优秀教师终身从教。
总体而言,取消教师编制实行员额制,还只是少数地区的探索,因此更需谨慎。
2019年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明确,优化教师资源配置,符合条件的非在编教师要加快入编,不得产生新的代课教师。
2018年,国家层面的专门意见更提出,要明确教师的特别重要地位,确立公办中小学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特殊的法律地位。这还曾被解读为要将公办中小学教师作为国家教育公务员。现在,一些地方探索取消教师编制的改革,要避免出现降低教师地位的走向。
也有一些人觉得,取消新招聘教师编制是基于现实的考量。根据出生人口变化,未来六到七年,我国初高中教师会因适龄学生增加而紧缺,各地都要招聘一批新教师。待2032年高中入学到达高峰,随后,因出生人口减少,如果保持师生比不变,教师很快就会“多出来”。
但如果提高师生比,降低班额,把我国高中班额从50人降到25—30人,教师根本就不会多出来。而发达国家的中学班额基本不超过25人。因此,随着适龄学生减少,我国应借此机会大力推进小校办学、小班教学,建设高质量基础教育体系。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要建设教育强国,就必须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无论有无编制,都需切实保障教师的待遇和权利,持续提高教师职业的吸引力,用良好的管理制度,引导教师树立终身从教的职业理想,提高教师的职业荣誉感。
撰稿 / 熊丙奇(教育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