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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第二季度重庆市九龙坡区事业单位招聘192人公告

(来源:网站编辑 2024-10-04 08:48)
文章正文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和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92名,其中,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0名,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2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2(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市内机关事业单位招录公告中或双方签定的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年限)的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九龙坡区在编人员。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工作经历。

本公告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具体根据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银行卡工资流水等凭据综合认定。

(四)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5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7年4月6日及以后出生,依此类推;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年龄可放宽3岁。

(五)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境内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各学期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明;境外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各学年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明。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学历可分别按照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学位)对待。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附件的参考目录进行。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结合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

(六)专业方向。

附件1、2《岗位一览表》中对“招聘岗位”“专业”有方向要求的,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毕业院校依据所学学科出具的相应证明和毕业成绩单,如“教育学类(数学方向)”,考生所学专业应为“数学”方向,持有“教育学”专业(以毕业证名称为准)毕业证的考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其所学专业学科属于“数学方向”的证明,同时提供毕业成绩单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若毕业证书已明确体现有数学方向,则不需提供相应证明。

(七)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如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

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学校教师岗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的人员,最迟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所指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九龙坡人力社保”微信公众号“人社服务—人事人才”专栏及时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四、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考生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按网页提示上传电子材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提交报考申请。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4月6日9:00时至4月10日9:00时。报名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点击首页“我要办”中的“人事考试网上报名”进入重庆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社会化服务考试入口”进入“九龙坡区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页面,按照规定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报名信息。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材料(考生登记照,照片规格:140×180像素,照片要求为jpg格式,30kb以下)。本次网上报名只审核考生上传的电子登记照片是否符合报考要求,不对考生网上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报名前,考生应仔细阅读《公告》要求的“招聘范围和条件”,以及各个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2《岗位一览表》)。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电子照片已上传但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23年4月10日15:00时前进行修改,重新等待审核。考生须在填报报名信息后的1日内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是否报名通过,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

(二)网上缴费。

考生须在2023年4月11日15:00时前进行网上缴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50元/科•人收取),确认参考。考生网上交费后,要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核实交费是否,网上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本次招聘。

(三)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3:1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考人员,退还其笔试考务费。

(四)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交费的人员,于2023年5月4日9:00时至2023年5月7日9:00时前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各岗位报名人数和最终缴费人数一览表将于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九龙坡人力社保”微信公众号“人社服务—人事人才”专栏公布。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面试项目包括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

(一)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公共科目笔试包含《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50分)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50分)两科,采用闭卷笔答方式。笔试内容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执行,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2)。

2.笔试时间暂定2023年5月7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九龙坡人力社保”微信公众号“人社服务—人事人才”专栏。

3.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在笔试中有任一科目缺考或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按照进入面试环节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环节人选。

 (3)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若因面试人选弃考或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最低不低于2:1执行;达不到2:1的,相应缩减招聘名额至规定比例,招聘名额无法缩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九龙坡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4)笔试成绩请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查询(具体查询时间详见笔试当天考室黑板板书)。随后在“九龙坡人力社保”微信公众号“人社服务—人事人才”专栏公布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请考生及时关注。

原标题:重庆市九龙坡区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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