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房地产管理局是1999年由原县级宿州市全建制上划省辖宿州市设立的(现已更名为宿州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是负责全市房地产管理的市政府直属机构。
一、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住宅与房地产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本市房地产业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编制全市住宅与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二)推进国家住宅产业技术标准和行业规范的实施,综合协调、推进本市住宅产业现代化及节能省地型住宅产业发展;组织研究制定住宅产业科技进步规划及产业政策。指导全市住宅与房地产业的科学研究、技术进步、职工教育、专业培训工作。
(三)负责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组织拟定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检测分析工作,建立健全并组织实施本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预报预警体系;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开发项目管理,实行房地产开发全过程动态监管。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商品房预销售许可管理;负责房地产评估等社会中介服务机构资质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全市全市房地产估价管理,组织房地产估价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和注册登记工作。
(四)拟定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屋、限价房相关政策;组织并协调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屋、限价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市房地产行业管理,指导房地产协会工作。
(六)负责全市房屋安全鉴定、白蚁防治工作。
(七)负责全市物业管理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实施办法,并指导实施;负责住房维修资金的归集、监管和使用。
(八)负责房地产监管工作。
(九)指导各县房地产管理工作。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内设7个科室: 房产市场科、物业科、 住房保障与租赁科、政策法规科、人事财务科、办公室、行政审批科。机关事业编制19人,主任1名、副主任3名、总工程师1名。局下属事业单位12个:宿州市城市综合开发管理服务中心、宿州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宿州市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宿州市房地产租赁管理处、宿州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宿州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宿州市房地产监察大队、宿州市直管公房管理处、宿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循环经济示范园分局、宿州市房地产管理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宿州市房地产管理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宿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宿马园区分局。
三、办公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淮河西路39号宿州房产大楼
四、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五、邮政编码:234000
六、联系电话:0557-3024547 传 真:0557―3028250
七、单位网址:
八、单位负责人:宿州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党组书记王景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