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快讯(记者 何叶)目前,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殡葬等行业的强制交易、滥收费用、搭售商品、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等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十分突出,社会反映强烈。工商总局决定自2016年4月一10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专项执法行动。
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查处以下违法行为:
(一)供水、供电、供气领域
1.强制或变相强制申请办理水、电、气入户的经营者或消费者购买其提供的入户设备和材料。
2.强制或变相强制用户接受其指定经营者提供的服务,
3.强制或变相强制向用户收取最低用水(电、气)费用、强行向收取用户“用水(电、气)押金”“保证金”或者强行指定、收取 “预付水(电、气)费”的最低限额;
4.强制或变相强制用户购买保险或其他不必要的商品;
5.水电气企业及其下属单位或被指定的经营者的滥收费用行为。
(二)公共交通领域
1.用户初次申领公交IC卡时,公交公司收取或变相收取明显高于成本价的工本费或押金;
2.强制或变相强制乘客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3.在办理公交IC卡时,强制或变相强制乘客接受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延伸服务或滥收费用。 ??
(三)殡葬领域
1.强制死者家属购买其销售的骨灰盒、祭奠用品,否则不予提供殡葬服务或保存骨灰等延伸服务;
2.在殡葬费用中直接计入骨灰盒、祭奠用品等的费用,滥收死者家属费用;
3.强制或变相强制死者家属接受其他收费祭奠服务。
专项执法行动开展方式:
(一)宣传组织:向经营者、消费者明示公用企业比较典型的限制交易、滥收费用、搭信、附加不合理条件的表现形式,敦促公用企业自觉改正、纠正违法行为。同时积极接受投诉举报(举报电话12315、66972715),广泛排查案件线索,为下一步工作打好墓础。
(二)调查查处:对举报投诉线索逐一核查,涉嫌违法的及时立案,并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调查处理。
(三)建议警示,督促整改:在依法查处的基础上,根据已经查处的违法行为以及调查中发现的其他涉嫌违法的行为,向相关部门提出行政建议;督促违法企业依法整改,合法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