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0号)文件精神,按照《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要求,2023年10月8日至12月20日为教师资格全省统一认定时间,在此期间,盐源县教育和体育局将进行2023年下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认定教师资格种类
申请资格种类仅限于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申报者范围: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须办理本县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盐源县行政辖区内,年龄男不超过60周岁、女不超过55周岁的中国公民(不含2024年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
(二)师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无犯罪记录。
(三)学历条件: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考试合格证: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五)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六)体检要求: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在指定的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认定流程
(一)互联网申报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点击“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报名。
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10月8日8:00至10月29日18:00。
签署《个人承诺书》:申请人按要求如实在线填写个人承诺书,不能作虚假承诺。
互联网申报需注意以下事项:
1.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必须在盐源县行政辖区内。
2.务必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流程和网报注意事项。
3.网报上传照片(个人承诺书和标准照,标准照须为彩色白底证件照)须符合标准,在上传时需调整大小以达到要求。
(二)教体局现场确认
网报后于10月30日至11月3日带齐所需材料到现场确认点(地址:盐源县政府街103号,盐源县教体局人事股)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需备齐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A4纸,下同);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主与本人页);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中国教育考试网()上自行打印)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专科及以上学历另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信息已通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供)一份;中专学历另须提供学籍档案中的课程考试成绩单和《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须由档案管理部门经办人签字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鲜章)一份;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标准照一张(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应与本次认定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相同,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码)。
(三)体格检查
1.体检时间:10月30日至11月6日,逾期未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认定。
2.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自行在盐源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3.体检注意事项:现场确认通过后持《体检单》到盐源县人民医院体检;体检前8小时内禁食;体检时请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
4.体检结果公告:11月13日后在教体局公告栏内公告。
(四)违法犯罪记录核查
体检合格的申请人员,由县教体局会同盐源县公安局进行违法犯罪记录核查。有影响师德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的,不予认定。
(五)认定结论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于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次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不含法定节假日)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认定结论。
(六)证书发放
《教师资格证书》发放时间为2023年12月20日后。
四、咨询电话
盐源县教体局人事股:0834-6367666。
盐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9月25日
原标题:盐源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