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
待遇享受期限为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参保对象含六类群体
据了解,参保对象含以下六类群体:
✦按照属地参保原则,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本市户籍的城乡居民;
✦本市幼儿园、中小学、职业高中、技校在校学生;
✦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居住证(有效期内)持有人;
✦在本市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
✦在榕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全日制研究生(包括侨、港、澳、台大学生);
✦经县级以上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认定的宗教教职人员及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的工作人员。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参保人员同一时间段内,不得重复参加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不得在不同统筹区重复参加居民医保,已重复参保的,只保留一个可享受待遇的参保关系,暂停重复的参保关系。
缴费标准每人350元
缴费标准方面,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即我市城乡居民2022年度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350元/人(上一年度为310元),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660元。
经行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含革命“五老”人员)、重度残疾人、计生特殊家庭成员、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医疗救助对象;农村计生家庭独子户、独女户、二女绝育户,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全额资助。
城乡居民可通过以下渠道办理缴费:
✦移动缴费:下载闽政通APP、“e福州”APP、闽税通APP、云闪付APP、支付宝APP,关注“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银联福建”微信公众号,或者通过二维码扫码支付完成缴费。
✦普惠金融服务点缴费:持相应的银行卡到普惠金融服务点进行刷卡缴费。
✦农行、农商行柜面缴费:持有效身份证件及银行卡前往农行或农商行柜面办理缴费。上门申报缴费—持有效身份证件及银联卡前往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办理缴费。
此外,我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持社保卡,在福州市定点零售药店使用本人个人账户资金,可为亲属的城乡居民医保续保缴费(新生儿缴费业务除外)。药店代办缴费渠道开通时限为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首次参保这样登记
记者了解到,已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无需重新办理居民医保登记。首次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按以下方式办理:
✦本市城乡居民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地(或居住证登记地)的社区、行政村,或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福州市智能秒批”专区、“福州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办理参保登记;
✦在本市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居住地社区(行政村)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在校学生持户口簿、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护照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地社区(行政村)或所就读学校办理参保登记。
✦在新生儿参保方面,一周岁以内的新生儿由家长携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地社区(行政村)、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也可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福州市智能秒批”专区、“福州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办理参保登记。出生后90天内新生儿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医疗保险待遇;出生90天后参保的,从参保缴费次日起享受当年医疗保险待遇,保期为投保日至缴费当年度12月31日止。
医保部门地址和电话
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可关注微信公众号"福州市医疗保障局"了解或拨打咨询电话:12345转7。城乡居民医保缴费事宜可关注微信公众号“福建税务”了解或拨打咨询电话:12366(纳税服务)、4000012266(社保费服务)。
1.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本部)(鼓楼区古田路60号福晟财富中心10、11层 咨询电话:12345转7 投诉电话:87842560 )
2.鼓楼管理部(福州市古田路60号福晟财富中心三层FAX:88609673)
业务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除国家法定节日外)上午:8:30至12:00 下午:14:30至18:00,15:00至18:00(夏时制)
3.台江管理部(入驻市市民服务中心高桥路69号 FAX:88235259)
业务办理时间:周一至周日(除国家法定节日外)上午:9:00至12:00 下午:13:30至17:30,14:00至17:30(夏时制)
4.仓山管理部(入驻仓山区行政服务中心福州市闽江大道238号FAX:83851830)
业务办理时间:周一至周日(除国家法定节日外)上午:9:00至12:00 下午:13:30至17:30,14:00至17:30(夏时制)
5.晋安管理部(入驻晋安区市民服务中心东二环泰禾广场soho C5座二层FAX:88609698)
业务办理时间:周一至周日(除国家法定节日外)上午:9:00至12:00 下午:13:30至17:30,14:00至17:30(夏时制)
6.马尾管理部(福州市马尾区罗星西路82号档案馆大楼9层FAX:83984005)
业务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除国家法定节日外)上午:8:30至12:00 下午:14:30至17:30,15:00至17:30(夏时制)
7.长乐管理部(长乐区首占镇和谐路57号(财富广场行政服务中心二层)FAX:28923677)
业务办理时间:周一至周日(除国家法定节日外)上午:8:00至12:00 下午:14:30至17:30,15:00至18:00(夏时制)
8.福清管理部(福清市清荣大道166号市侨乡博物馆1层)FAX:62838297)
业务办理时间:周一至周日(除国家法定节日外)上午:8:30至12:00 下午:13:30至17:00,14:00至17:30(夏时制)
9.闽侯管理部(闽侯县甘蔗街道江滨路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一层FAX: 22076712)
业务办理时间:周一至周日(除国家法定节日外)上午:9:00至12:00 下午:13:30至17:00,14:00至17:30(夏时制)
10.连江管理部(连江县文笔东路市民服务中心一层 FAX: 26207859)
业务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除国家法定节日外)上午:8:00至12:00 下午:14:30至17:30,15:00至18:00(夏时制)
11.永泰管理部(永泰县城峰镇刘岐村立塘66号万冠双子星大楼行政服务中心FAX:24832998)
业务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除国家法定节日外)上午:8:00至12:00 下午:14:30至17:30,15:00至18:00(夏时制)
12.罗源管理部(罗源县九大中心县行政服务中心二层FAX:26831912)
业务办理时间:周一至周日(除国家法定节日外)上午:8:00至12:00 下午:14:30至17:30,15:00至18:00(夏时制)
13.闽清管理部(闽清县梅城镇溪滨路1号闽清县行政服务中心二层FAX: 62301885)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12:00 下午:14:30至17:30,15:00至18:00(夏时制)周末:上午:8:30至12:00 下午:14:30至17:00,15:00至17:30(夏时制)
此外,福建省调整省定低保标准!来看涨了多少→
福建调整省定低保标准
近日,省财政厅、省民政厅提交的《福建省困难群众救助补助政策调整方案》获省政府批准。根据方案,“十四五”期间,我省省定低保最低标准将每年提高350元,目前省定低保最低标准为每人每年4050元。
省定低保最低标准即为原省定农村低保最低标准,主要是为城乡低保标准划定最低补助线,是城乡居民社会保障的重要政策。在省定低保最低标准基础上,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最低工资水平的42%-48%确定城乡低保标准
在2020年成为全国第一批城乡低保标准统一省份后,截至2020年底,我省城乡低保年人均标准已达到8260元。
N海都全媒体记者 李琪
综合:福州晚报、福建省财政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