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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补偿办理启动!镇巴咨询电话→

(来源:网站编辑 2023-12-17 04:01)
文章正文

各设区市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我省高校毕业生到省内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简化优化毕业生学费补偿申请办理手续,经省政府同意,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对《陕西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省内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中补偿方式和申请办法进行优化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偿方式

1. 我省普通高校(不含部属院校)毕业生应届毕业当年到《暂行办法》规定的基层单位就业,首次服务协议期在3年及以上的,毕业离校后可以申请学费补偿5000元。

2. 毕业生在基层单位服务满1年后,可以申请补偿在校实际缴纳学费总额的1/3,最高不超过每学年学费补偿金额限额(本专科生8000元/学年,研究生12000元/学年)。

3. 毕业生在基层单位服务满3年后,可以申请《暂行办法》规定的学费补偿金额的剩余部分。

二、申请办法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应按照以下办法,每年8月底前提出申请学费补偿。有关部门在审核过程中,必须规范审核意见的签署,未签署审核意见(含签署时间等)、未署名及未加盖相应公章的均视同无效。审核不通过的须签署具体原因。

1. 毕业生应届毕业当年,向就业单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部门提交《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申请表》(一)(附件1)一式2份和毕业生本人、就业单位与学校三方签署的到基层单位服务3年及以上的确认就业关系成立的文书(就业协议、劳动合同、聘用录用文件等),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就业时学历证书、银行借记卡等证件的复印件。

2. 毕业生在基层单位服务满1年或满3年后,向就业单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部门提交《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申请表》(二)(附件2)一式2份。

3. 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对毕业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填写《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审核明细表》(附件3,以下简称《明细表》),审核认定通过后,每年9月底前,将《申请表》《明细表》报市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汇总,同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市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将《申请表》《明细表》汇总后报省学生资助事务中心,同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4. 省学生资助事务中心审核汇总各地上报的材料后,向省财政厅提出毕业生到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申请及补偿金额明细,省财政厅审核同意后于11月底前将补偿经费下达市县。

5. 县级财政部门收到经费后,根据《明细表》在15个工作日内将补偿经费兑付到毕业生个人。毕业生在校期间获得助学贷款的,由个人按照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计划书,自行向银行还款,所补偿的学费应优先用于偿还助学贷款及本息。

三、违约退还

对未满3年离开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视为违约,取消其学费补偿资格。毕业生应退还已获得的学费补偿金,由县级人社部门和学生资助部门负责追缴。毕业生违约记录将归入人事档案,依法依规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附件:

1.陕西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省内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申请表(一)

2.陕西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省内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申请表(二)

3.陕西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省内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明细表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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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2023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省内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办理工作已全面启动,为方便广大毕业生咨询学费补偿相关政策、提高办理效率,现将有关市、县(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办理咨询电话予以公布,补偿方式和标准、申请办法等相关政策可咨询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毕业生基层单位服务情况审核认定,请咨询就业单位,县级人社部门或就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招录招聘实施单位。

2023年

陕西省省内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工作教育部门咨询电话

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电 话

 

宝鸡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917-2790950

 

太白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917-4952018

 

陇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917-4605280

 

咸阳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29-33328288

 

永寿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29-37670711

 

彬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29-34928991

 

淳化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29-32775901

 

旬邑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29-34422257

 

长武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29-34202897

 

铜川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919-3192330

 

宜君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919-5996102

 

渭南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913-3036919

 

白水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913-6188234

 

延安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911-7092891

 

安塞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911-6212089

 

宜川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911-4627592

 

富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911-3218606

 

甘泉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911-4222706

 

吴起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911-7616882

13891145464

 

志丹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911-6634859

 

子长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911-7115882

 

延川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911-8401978

 

延长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911-8614271

 

榆林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912-3362675

 

榆阳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912-3820176

 

横山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912-7618944

 

神木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912-8357711

 

府谷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912-8755529

 

定边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912-8093882

 

靖边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912-4611318

 

绥德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912-5777958

 

米脂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912-6215605

 

佳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912-6732060

 

吴堡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912-6523512

 

清涧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912-5221179

 

子洲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912-7223062

 

汉中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916-2251856

 

略阳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916-4822267

 

镇巴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916-6734199

 

宁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916-4222177

 

留坝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916-3923101

 

佛坪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916-8912309

 

安康市教育体育局

 

0915-3210628

 

汉阴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915-5219856

 

石泉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915-6326029

 

宁陕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915-6826515

 

紫阳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915-4428591

 

岚皋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915-2525282

 

平利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915-8428269

 

镇坪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915-8812265

 

白河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915-7820775

 

商洛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914-2998131

 

商州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914-2998873

 

山阳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914-8326578

 

镇安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914-5321982

 

商南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914-6366942

 

柞水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914-4327149

 

监 制:黄

总 编:熊顺勤

责编:高彤

来源:汉中发布

编 辑:谢婷婷

邮 箱:aizhenba@126.com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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