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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2023年市委党校面向全国高校招聘教师公告

(来源:网站编辑 2023-12-16 05:28)
文章正文

为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党校人才队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关于印发〈市属公立医院、学校、新闻媒体选用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丹人社发〔2020〕6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市委党校拟面向全国高校招聘专职教师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2017年国家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17〕2号)中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详见附件1)。

2、2022年国家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22〕1号)中(除第一轮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之外)的105所“双一流”建设高校的一流建设学科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详见附件2)。

3、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含2021、2022年离校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所取得的各层次学历均要求为全日制。

二、招聘专业和人数

计划招聘7人,均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需求岗位、专业要求、招聘人数等相关信息见《2023年中共东港市委党校面向全国高校招聘教师计划信息表》(附件3)。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党校教育事业,诚实守信,品貌端正,具有较好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

3、具有较强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能胜任党校教学科研工作。

4、身心健康,具有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并能保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5、应聘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为1987年3月29日至2005年3月29日(含)期间出生;应聘博士研究生年龄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即为1977年3月29日至2005年3月29日(含)期间出生。

6、符合招聘岗位设置专业要求,同等条件中共党员优先,聘用后须在岗工作不少于36个月(含试用期12个月)。

7、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应聘人员须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含)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方式,由市委党校会同组织、人社等部门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在组织、人社部门指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组织实施。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东北高师就业联盟网()、东港市人民政府网站()、“东港关注”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29日0时—4月14日24时。

2、报名材料:在报名时间内,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按如下内容编号顺序制作成PDF文件(文件名为岗位名称和姓名),发送到报名邮箱(dgswdx2023@126.com)进行报名,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材料内容包括:

(1)本人签名的《中共东港市委党校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4)扫描件;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3)学校出具的毕业生成绩单扫描件;

(4)个人简历(本人手写500字以内个人经历)扫描件;

(5)科研成果扫描件;

(6)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需提供上一学历层次的毕业证和学位证等相关证件扫描件,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未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须提交加盖院系公章的《2023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证明》(附件5)扫描件;

(7)“双一流”毕业生中的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本人所学专业为“双一流”建设学科专业的证明扫描件(加盖学校公章)。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虚报瞒报,一经发现,取消报名和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市委党校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并上报市委组织部审核。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应聘人员应聘资格。

(四)面试

时间:待定(另行电话通知)

地点:待定(东港地区,另行电话通知)

参加面试人员以接到市委党校通知为准。未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不再电话告知。

本次招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专家考核组,面试采取试讲(专题教学)与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25分钟(考生自我介绍2分钟,试讲18分钟,考官提问5分钟,提问以专业技术岗位相关内容为主),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过程由监督组成人员全程监督。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低于60分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条件相同,通过再次试讲确定。

(五)签约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人数确定拟聘用人员,上报丹东市委组织部审核。经审核通过后,由中共东港市委党校与拟聘用人员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六)资格复审

1、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拟聘用人员,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后,将档案邮寄或自送至市委党校。由市委组织部和市委党校复审应聘人员档案、相关证书原件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上报丹东市委组织部审核。以丹东市委组织部复审结果为最终聘用依据。复审不合格者以及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仍不能提供本公告所要求有效证书的应聘者,均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原与应聘者签订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废止,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

2、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者,按要求参加体检。

(七)体检及考察

体检工作由市委党校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由组织部门会同市委党校对拟考察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八)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信息统一在东北高师就业联盟网()、东港市人民政府官网()、“东港关注”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岗位空缺

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环节出现岗位空缺的,不进行递补。

六、其他事项

(一)在招聘过程中,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面试、考核、体检、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弃权。

(二)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用人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因参加面试所产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应聘人自理。

(四)签约时间以市委党校通知时间为准。

(五)未尽事宜由市委党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方式: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00,13:00—17:00)

2、邮箱:dgswdx2023@126.com

附件1:2017年国家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17〕2号)中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名单

附件2:2022年国家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22〕1号)中(除第一轮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之外)的105所“双一流”建设高校的一流建设学科名单

附件3:《2023年中共东港市委党校面向全国高校招聘教师计划信息表》

附件4:《中共东港市委党校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附件5:《2023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证明》

中共东港市委党校

2023年3月28日

附件1

2017年国家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17〕2号)中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名单

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兰州大学、国防科技大学、东北大学、郑州大学、湖南大学、云南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新疆大学

附件2

2022年国家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22〕1号)中(除第一轮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之外)的105所“双一流”建设高校的一流建设学科名单

北京交通大学:系统科学

北京工业大学:土木工程

北京科技大学:科学技术史、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矿业工程

北京化工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

北京邮电大学: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北京林业大学:风景园林学、林学

北京协和医学院:生物学、生物医学工程、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

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

首都师范大学:数学

北京外国语大学:外国语言文学

中国传媒大学:新闻传播学、戏剧与影视学

中央财经大学:应用经济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应用经济学

外交学院:政治学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学

北京体育大学:体育学

中央音乐学院:音乐与舞蹈学

中国音乐学院:音乐与舞蹈学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学、设计学

中央戏剧学院:戏剧与影视学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

天津工业大学:纺织科学与工程

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

天津中医药大学:中药学

华北电力大学:电气工程

河北工业大学:电气工程

山西大学:哲学、物理学

太原理工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

内蒙古大学:生物学

辽宁大学:应用经济学

大连海事大学:交通运输工程

延边大学:外国语言文学

东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世界史、化学、统计学、材料科学与工程

哈尔滨工程大学:船舶与海洋工程

东北农业大学:畜牧学

东北林业大学:林业工程、林学

华东理工大学: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

东华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纺织科学与工程

上海海洋大学:水产

上海中医药大学:中医学、中药学

上海外国语大学:外国语言文学

上海财经大学:应用经济学

上海体育学院:体育学

上海音乐学院:音乐与舞蹈学

上海大学:机械工程

苏州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力学、控制科学与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南京理工大学:兵器科学与技术

中国矿业大学:矿业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

南京邮电大学:电子科学与技术

河海大学:水利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

江南大学:轻工技术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

南京林业大学:林业工程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大气科学

南京农业大学:作物学、农业资源与环境

南京医科大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南京中医药大学:中药学

中国药科大学:中药学

南京师范大学:地理学

中国美术学院:美术学

安徽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

合肥工业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

福州大学:化学

南昌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河南大学:生物学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地质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武汉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

华中农业大学:生物学、园艺学、畜牧学、兽医学、农林经济管理

华中师范大学:政治学、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

湘潭大学:数学

湖南师范大学:外国语言文学

暨南大学:药学

华南农业大学:作物学

广州医科大学:临床医学

广州中医药大学:中医学

华南师范大学:物理学

海南大学:作物学

广西大学:土木工程

西南交通大学:交通运输工程

西南石油大学: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成都理工大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四川农业大学:作物学

成都中医药大学:中药学

西南大学:教育学、生物学

西南财经大学:应用经济学

贵州大学:植物保护

西藏大学:生态学

西北大学:考古学、地质学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长安大学:交通运输工程

陕西师范大学:中国语言文学

青海大学:生态学

宁夏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

石河子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矿业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地质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宁波大学:力学

南方科技大学:数学

上海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

中国科学院大学: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

海军军医大学:基础医学

空军军医大学:临床医学

附件3:2023年中共东港市委党校面向全国高校招聘教师计划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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