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仪陇县人民检察院
公告
南仪检民公告〔2023〕35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仪陇县中意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仪陇县果山村8社耕地11.9亩用于生产经营,造成10.89亩耕地严重毁坏的行为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提起诉讼(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并将提起诉讼(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情况书面告知本院。
邮寄地址:四川省仪陇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电话:0817-7226278
特此公告。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