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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丽水莲都区:今年底前购买新建商品住宅,最高可补贴网签价50%

(来源:网站编辑 2024-03-29 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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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丽水发布3月18日消息,近日,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发布《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购房补贴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补贴范围,细化申请流程办理程序。

  根据《细则》,购买在碧湖镇、大港头镇范围取得新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住宅且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含起止日)给予购房补贴。

  (一)职工购房补贴。对登记注册地为莲都区的企业其职工给予购房补贴。向企业高层职工给予10万元/套购房补贴;向企业中层职工给予8万元/套购房补贴;向企业普通职工给予5万元/套购房补贴。规上企业享受高管购房补贴人数不超10人/家,规下企业享受高管购房补贴人数不超5人/家。

  (二)人才购房补贴。对置业碧湖新城的人才群体给予购房补贴。向F类及以上人才给予15万元/套购房补贴;向本科学历、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才给予10万元/套购房补贴;向专科学历人群给予8万元/套购房补贴;向职高学历人群给予5万元/套购房补贴。

  (三)经营主体购房补贴。注册地在碧湖镇、大港头镇范围的经营主体,注册时间在2023年12月31日(含)前,市场主体年报正常报送,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投资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享受5万元/套购房补贴。

  (四)青年购房补贴。房屋网签备案时购房人年龄为18-40周岁的青年人群,给予5万元/套的购房补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计算)。

  (五)企业购房补贴。鼓励企业通过购买住房等形式解决职工住房问题,企业一次性购买满10套、20套住房,分别给予企业按总购房款5%、8%的购房补贴。

  (六)乡贤购房补贴。莲都区范围各镇(街道)、村两级乡贤理事会登记在册的人员,享受5万元/套购房补贴。

  (七)多孩家庭购房补贴。二孩家庭给予5万元/套的购房补贴;三孩家庭给予10万元/套的购房补贴。要求最小的孩子未满18周岁(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计算)。

  以上特定人群购买房屋的,按套享受购房补贴,补贴不限购房套数。单套房源只接受一次申请,若有多位网签购房人则按补贴较高者申请。申请人同时满足第一、二、三、四、六条1条及以上补贴的,以补贴较高标准申请,不叠加享受;第七条与第一、二、三、四、六条可叠加享受。单套房源享受各类补贴总额不超商品房网签价的50%。第五条补贴针对购房主体为企业,不与其他补贴叠加。储藏室、车位、车库、阁楼等附属物价款不享受购房补贴。

  购房补贴受理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2025年1月31日期间(含起止日)。

  同时,《细则》明确了不纳入本次购房补贴范围的情形,(一)已享受大搬快聚货币安置购房补贴或碧湖新城征收货币安置购房补贴的房屋;(二)所购房屋为高溪低丘缓坡重点区块5号或14号商住地块限价商品住房;(三)预售商品房未办理网签备案;(四)所购房屋为公证摇号项目或司法拍卖项目;(五)所购房屋为工抵房房源;(六)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土地性质为国有划拨的农民安置房或政府回购用于安置的房屋。(七)购房者或其家庭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配偶)于政策执行期间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指撤销2024年2月29日及之前已网签的合同);(八)已享受《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人才发展集聚打造浙西南科创中心助推高质量发展建设百万人口大城市的实施意见》及其补充意见等政策的房屋。

  《细则》显示,补贴资金须专款专用,以确保补贴资金安全及时发放。对不如实申报、擅自更改有效证件或出具虚假证明,骗取补贴资金的,由相关部门或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追缴已领取的补贴资金。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购房补贴申领后,购房人原则上不得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若有特殊原因确需撤销的,应先行办理补贴退回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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