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来信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目前,可供市民申请的北京市保障房分共有产权房和公租房。京籍申请公租房条件: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京建法[2011]25号)的规定: 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 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市相关部门根据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变化等对上述标准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已成年单身子女,申请家庭应当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 保障性住房资格申请地点为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窗口,提问人具体可向窗口人员咨询办理。京籍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 申请购买本市共有产权住房的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一)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二)申请家庭应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如申请共有产权房,请您关注户籍所在区的政府网站,及时了解各个项目情况,对有意向的项目进行登记。以上提到的公租房和共有产权房文件,均可在建委官网查询。如需进一步咨询或建议,请您登录北京市住建委官方网站,进入政民互动栏目,或者在建委官网查询有关政策或信息。我们愿竭诚为您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