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长春2月22日电 题:吉林派出所改革:与“奇葩”证明道个别
新华社记者
证明“我是我”“自己还活着”“婚前未结婚”……受传统行政审批方式制约,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不少部门要求群众到派出所开具各种证明,各种“奇葩”证明不仅让群众苦不堪言,也让派出所不堪重负。
经调查统计,截至2015年9月吉林省各个部门要求群众开具的各种证明有51项之多。为了“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吉林省从源头上“动刀”,力促“简政”改革,清理废止各类证明42项,从源头上了根除了“奇葩”证明生存的“土壤”,降低了群众办事成本,提升了政府服务效能。
“奇葩”证明“五花八门”,群众怨声不断
吉林省通化市民王永是一名癌症患者,在医院开吗啡等药品时,卫生部门要求他到派出所开具无吸毒史证明;通化一市民受伤住院,医保报销时,医院要求派出所出具该人受伤不是被人打伤的证明……为了这些“奇葩”证明,一些当事人甚至不惜“托人情、找关系”,派出所民警也不堪重负。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义和路派出所户籍民警赵建杰,从事户籍工作12年。她告诉记者,自己以前经常开个人信息证明,主要开“我是我”、“我还活着”等证明。
“有的人为了开证明,不得不从北京、上海等地飞回来,真是太浪费社会资源了。”赵建杰说:“我最多一天要开50多份证明,累得要死。
各种证明不仅增加了行政成本、降低了办事效率,而且让群众和民警都不堪其扰。“吉林省决定在源头上‘动刀’,清理这些不必要的证明。”吉林省公安厅户政总队总队长侯国田说。
经过几个月清查,吉林省公安厅了解到,要求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共涉及法院、检察院、教育、民政、司法、人社、住建、银行等10余个部门,各类证明多达51种。其中,省级以上部门经常要求出具的有公民个人信息证明、健在证明等32种;市、县各部门要求出具的有精神病证明、手机遗失证明等19种。
吉林省公安厅副厅长孙正说,各类证明“五花八门”,证明“婚前未结婚”“自己还活着”等内容屡见不鲜。有些本不属于公安机关“分内”之事,派出所根本无法证明。派出所出具证明不符合规定,不出具证明群众又办不成事儿。
据统计,2012至2014年,吉林省派出所每年出具证明数量分别约为18万、19万、20万份,呈递增趋势。
51种“砍”到9种,证明“大瘦身”
曾有政协委员统计显示,群众办理老年证、学生证、医保卡、社保卡等103个常用证件时,需要经过近60个单位部门,盖100多个章,交28项办证费。且在办证过程中,同样的材料需在不同部门重复提交,比如,居民户口簿要提交37次,照片要提交50次,居民身份证要提交73次。而且个别部门即使群众持有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居住证,仍要群众开具格式不同、内容大致相同的证明。
“证明过多过滥,主要是因为公民教育、生育、医疗等信息长期处于分散的碎片化状态,相关部门间、地区间信息不共享,有的部门为了推卸责任,要求其他部门出具证明,这是‘懒政’的表现,清理已是大势所趋。”侯国田说。
为此,吉林省公安机关查阅法律法规,主动与涉及的10个部门联系,经过多次集体会商,最终形成“四个一律”共识,即:没有政策法律规定的一律取消,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一律取消,能够通过信息交换方式证明的事项一律取消,不是省级以上部门要求出具的一律取消。
去年11月初,吉林省公安厅、教育厅、民政厅、司法厅等11个部门联合下发文件,将需要派出所出具的证明由51种减少到9种,取消42种证明。
改革不容易,但是本着“以民为本、部门联动、精简项目、规范快捷”的原则,吉林省通过明范围、强共享、简手续,实现了证明“大瘦身”。
——明确公安派出所不再出具的证明事项。明确能够凭居民户口簿、身份证证明的信息,派出所不再出具证明。主要包括公民姓名证明、性别证明、健在证明等11种。但群众有了麻烦,派出所也不怕麻烦帮助解决。
吉林省临江市居民宋淑兰最近遇到了一个“小麻烦”,她在办理银行业务时,前期使用的是15位身份证号码,而如今是18位身份证号码,银行不给办理业务,要求公安机关开具两个身份证号系同一人证明。她只好来到临江市公安局求助,民警了解情况后,多次与银行协调,最终妥善解决了。
——部门间可交换共享的信息不再让群众开具证明。法院、检察院、教育局等7个部门要求出具的户口注销、户口迁移等12种证明,通过采取部门间批量信息核实的方式解决,不再让群众“跑腿”。
家庭生活贫困的四平市学生小李听到可以领生活补助的消息时,很开心。然而,发放补贴的教育部门要求他开具父子关系证明,实际上他和父亲的户口在同一个户口簿上,小李犯了难,只好求助派出所。派出所民警了解清楚情况后,与教育部门进行沟通,通过信息交换共享解决了小李的难题。
——吉林省明确了派出所出具证明范围、式样和程序。明确亲属关系、非正常死亡、捡拾弃婴等9种证明,派出所应按照规定出具。全省统一规范了证明式样,简化了办理程序。并要求派出所要当场出具证明,需要调查取证的,要在5个工作日内办完。
日前,吉林市公安局丰满分局白山派出所来了一位发愁的父亲:村民李生想去探望在吉林市江城监狱服刑的儿子,可是儿子户口和他不在同一个户口簿中,无法证明父子关系。白山派出所民警在查阅户籍档案后,深入村屯调查,确认了其父子关系,立即为其开具了规范的证明。
另外,对于吉林省居民在省外办理出国、出境等事项,外省需要证明的,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给予出具。
长春市朝阳区公安分局户籍大队最近办理了一个“非常规”业务:管区内一位市民要把户口迁往北京,北京方面要求出具户口性质证明,即是非农户口还是农业户口,而吉林省在户籍上已不再体现这一项。为了帮助这位市民顺利迁移户口,民警与北京涉地公安机关多次沟通,最终出具了2015年前此市民的户口性质证明。
吉林省还规定,对于民警出现应开不开、“吃拿卡要”不良行为的,要严肃处理。
变“群众奔波”为“信息跑腿”,形成长效机制
吉林省“简政”改革,取消42种证明后,极大减轻了群众负担。几个月来,各地派出所出具证明数量大幅减少,群众也普遍反映办事程序简化了,办事方便了。
长春市东朝阳路派出所,辖区内机关单位较多,业务量大。户籍内勤介绍,以前每天大约出具15份证明,最多时一天要出具50余份,平均一个月500来份,改进后每天只需出具七八份。
长春市卫星路派出所辖区内高校较多,以前学生办理学籍、就业时都需要开户籍证明,自规范出具证明以来,来开具证明的学生明显减少。
去年6月,长春理工大学的张乐去一个快餐店打工,用人部门告诉她需要准备身份证、学生证以及派出所开具的户籍信息证明,否则不予录用。为了得到这个工作机会,她急忙跑回卫星路派出所开具了户籍信息证明,才顺利上了岗。今年寒假,由于推行了“简政”改革,同一所大学的李秋莹去一家电器商场打工,用人单位告诉她准备身份证就可以了,不需要再像她的同学张乐那样去派出所开证明。
朝阳区义和路派出所所长郭瑞东说:“通过加强部门间沟通与协作,实现信息共享,有效解决了信息不通、循环证明问题,减少了群众奔波往返负担,受到了民众欢迎。”
据统计,去年11月初至目前,吉林省派出所仅出具证明4400多份,同比减少4.5万余份,下降90%,为群众节约办事费用数百万元。
吉林省民政厅一位工作人员说,“简政”改革后,部门间沟通协调更加顺畅了,协作配合更加便捷了,办事更加高效了。
孙正告诉记者,为了把这项举措真正落到实处,彻底与“奇葩”证明告别,吉林省还建立了多项机制:
——建立省级会商机制。在省直相关部门间建立信息交换工作会商机制,确定通过建立微信群、QQ群等方式构建沟通网络,并定期召开协调会,及时发现解决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建立三级对接机制。在省、市、县三级建立相关部门与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对接机制,各级分别确定责任人,专门负责做好信息交换衔接工作。
——建立定期交换机制。相关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年交换、半年交换、季交换、月交换、即时交换五类,通过电话查询、网络交换、介质传递等形式将需核实信息阶段性提交给公安机关。对于特事、急事,可随时与公安机关核实有关情况。
据初步测算,“简政”后吉林省每年需要办理的证明数量将由20余万份降至3万份。
吉林省副省长、公安厅长胡家福说,探索“简政”改革,就是进一步厘清公权力的边界,加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的统筹规划,变“群众奔波”为“信息跑腿”,从而更好地构建服务型政府。
检验改革成效最直观的指标是群众评价。长春市民李慧军说出了不少人的心声:“政府出台一个小政策,为老百姓解决了一个大问题”。(记者周立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