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公安局
未成年人办理
居民身份证
温馨提示
近期,由于“儿童进站乘火车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消息的发布,引发我市部分户籍窗口出现集中办理居民身份证现象,造成窗口排队问题。为方便未成年人办理居民身份证,建议按照“就地就近”原则,选择业务量相对较小的户籍窗口办理,可为您节省宝贵时间。同时,在您前往公安机关办理业务前,请先了解以下内容:
一
办理地点
(一)省内户籍居民。依托“全省通办”系统,按照“就地就近”原则,可任意选择市内派出所申请办理。
(二)省外户籍居民。依托“跨省通办”平台,可在居住地、就学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二
申报材料
未成年人办理居民身份证需监护人陪同,凭可以证明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申请。具体如下:
(一)户口簿;
(二)出生医学证明;
(三)抚养权证明;
(四)其他可以证明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
特别注意:省外户籍居民需另行携带可以证明居住、就学的材料办理;不方便提供的,可通过现场填写承诺书的方式办理。
三
办理程序
(一)采集人像。要求不能佩戴眼镜,需露出眉毛和耳朵,着深色衣服;
(二)采集指纹。采集左右手各一枚有效指纹;
(三)现场合影。现场采集办证人与监护人的合影照片。
四
制证时限
省内户籍人口1个工作日内制证,1个工作日内送达;省外户籍人口需20个工作日。
五
取证方式
(一)自取。本人需携带《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受理地派出所户籍窗口领取;他人代领的,需携带《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和代取人身份证原件到受理地派出所户籍窗口领取;
(二)邮寄。由邮政部门将证件邮递至您填写的指定邮寄地址。
六
收费标准
(一)首次申领免费;
(二)到期换领20元/证;
(三)丢失补领40元/证。
温馨提示一:
目前,部分派出所户籍窗口业务办理量较大,导致办事等候时间相对较长,如您在以下派出所管内居住,建议您就近选择其他附近相邻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居民身份证业务,具体如下:
温馨提示二:
近日,有媒体对外发布消息称“7月20日起,儿童进站乘火车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消息中所指的“有效身份证件”不仅仅是居民身份证,而是有多达16种证件均可乘车,具体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含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
2、居民户口簿
3、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4、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
5、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6、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7、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乘车身份证明
8、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
9、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
10、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11、往来港澳通行证
12、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13、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14、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15、外国人护照
16、外国人出入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