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杏花岭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城区实际,整合优势资源,以创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我区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的具体举措和工作分工,全面依法治区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向纵深推进。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关情况
1.强化法治理论学习。落实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和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学法制度。截至目前,2023年区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关于法治内容共计7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6次。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八五”普法规划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点宣传内容、纳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及专题学习重点内容、纳入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年度工作要点、纳入区级部门普法责任清单、纳入领导干部及国家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纳入党校主体班次必修课程、纳入区“法律六进”巡讲内容。2023年印发《杏花岭区国家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治知识手册》4000本、《杏花岭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应知应会》500册。区委党校打造出一节由副校长主讲的法治精品课程,区医保局、区民政局、区交通局和区城管局开展了一把手讲法治课活动。我区举办了杏花岭区“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邀请太原市“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团”成员为全区法治专门队伍100余人授课。
2.坚持党的全面领导。2023年召开区委常委会6次、区政府常务会议6次,专题研究我区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等相关议题。制定印发了年度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党政负责人履职清单、《太原市杏花岭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具体举措及工作分工》等指导性文件。
3.发挥督考一体作用。我区将“全面依法治区暨法治政府建设督察”项目列入杏花岭区年度区级督查检查考核工作计划,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区委巡察工作中,将法治建设工作考核作为专项考核指标纳入全区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我区在太原市法治建设专项考核中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2023年我区被确定为太原市开展专题述法工作试点县(市、区)。制定了《杏花岭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专题述法评议实施方案》,在全市率先开展承担法治建设重点工作的党政主要单位负责人年度专题述法评议工作,构建起以专题述法和常态述法为主要方式,以民主测评和年度督察为有效补充的述法考评工作新模式。
4.健全完善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修改了我区的“两规则一细则”,并印发《关于健全完善工作制度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的通知》。及时调整充实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各协调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增加区委副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为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副主任。2023年召开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5次、办公室会议4次,法律监督协调小组利用执法检查、视察、调研和听取审议专题工作报告等方式,依法开展法律监督;执法协调小组重点牵头全区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监督工作;司法协调小组开展了政法队伍轮训;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牵头全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旁听案件庭审活动及各类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等。
5.聚焦年度重点工作。我区认真开展《中央依法治国办关于对山西省开展市县法治建设工作实地督察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及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了共性问题清单和整改事项督察问题清单,并针对1个重点督办问题、3个反面典型案例给相关单位下发了牵头整改工作的通知。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全区涉及相关工作的单位召开会议,传达贯彻省市会议精神,并安排部署我区开展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以及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各单位结合自身工作职能,承担具体整改推进工作,确保整改任务落地落实。
6.开展省级示范创建。我区制定《杏花岭区2022—2023年创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活动方案》及任务分解清单。召开了三次全区会议,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和动员、再动员。我区于6月顺利通过了第一阶段书面评审,7月接受了省委依法治省办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第三方评估组的实地评估核查。9月,我区被评为山西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
7.开展调研成果展示。区委党校坚持“教研咨学”一体化推进,完成《杏花岭区基层治理能力提升研究》《杏花岭区农村法治化存在问题及提升路径》《杏花岭区基层治理能力提升研究的调研报告》《山西太原乡村治理法治化调研报告》等成果。我区向省、市报送了《杏花岭区紧抓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积极探索述法新形式》《法治督察推动法治建设工作提质增效》等先进经验及基层法治建设优秀典型案例。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为全区中心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1.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工程。一是审批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及各镇(街道)主动对接,开展各类专项行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常态化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优化市场消费环境,建立健全“诚信太原 放心消费”创建机制,推进双反工作,优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流程,按要求备案文件146份。2023年培育示范企业25家,新增无理由退货承诺线下市场主体385家。山西某商贸有限公司不正当有奖销售案被列入全省2023年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典型案例。二是个体工商户开办服务入驻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区政府划拨专款为各镇(街道)全部配备个体智能审批一体机,实现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自助办理。三是从“坐等”审批变“靠前服务”,实现审批服务提速增效。四是进一步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对新办企业实现企业登记注册全程“零见面、无纸化、自助办、马上办”,提供免费发放税务Ukey、免费打印复印、免费刻制公章、财务章、法人名章服务。积极实行“审核合一”登记制度,全程电子化办理的市场主体设立、变更事项“半日办结率”达到100%。五是积极开展政银企合作。以银行营业网点为依托,充分利用“太原市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通过在银行网点配备“商事登记全业务自助一体机”设备,推进“政务服务”与“金融服务”的深度融合,实现企业注册、执照发放、银行开户“一站式办理”,2023年新增市场主体数为18750。
2.高标准完成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严格流程、规范内容、落实标准,完成政府投资类项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等工作。积极为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实行非核心要件资料容缺审批,项目业主承诺在一定时间内补齐所缺资料即可先行办理相关手续,在合法合规前提下极大降低了企业申报项目审批手续所需时间。
3.深化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抓紧抓实创城创卫。如期完成区政府2023年民生实事,以行业试点探索技术监管。在杏花岭区177个重点餐饮企业开展“互联网+智慧监管”项目试点工作,有效提升安全监管效率。建立健全“轻微不罚”“首违不罚”等柔性执法机制,在审慎的基础上综合考量法定情节,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支持保护市场主体有序发展。深化标准化管理创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通过积极组织申报,我区首个省级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获批确立;圆满完成中国(山西)特色农产品交易博览会知识产权保护任务。
4.司法服务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树理念强作风优服务重保障,全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检察院全面推开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着力推动企业合规与依法适用认罪认罚、清理“挂案”、刑行衔接相结合,凝聚多方合力建立区级层面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工作机制,与公安分局办理“挂案”清理工作,2件案件已结案。区法院推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港”特色品牌,建立知识产权案件“诉前调解+专业化审判”机制,成功审理“宁化府”“益源庆”老字号商标侵权案、某公司动漫形象著作权侵权案、“斯菲尔”“土包滋”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等四起涉知识产权典型案件。区检察院办理韩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落实“七号检察建议”典型案例。
(二)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
1.完善权责清单,厘清职责边界。对全区26个区直部门及12个镇(街道)的权责清单事项进行适时更新,做好动态调整。明晰部门、镇(街道)职责边界,形成了覆盖区级所有行政机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权责清单体系。结合部门“三定”规定把权责清单作为推进各部门履职尽责的重要抓手,避免权力越位、错位、缺位。在杏花岭区政府网站上公布权责清单,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2.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一是结合“证照分离”改革、“五减”专项改革,依托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统一提供政务服务。二是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推出高频事项讲解小视频系列,在市区两级单位的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三是制定了杏花岭区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相关制度,促进改善和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实现了现场服务“一次一评”、网上服务“一事一评”。四是上线全市首家“民政验资通”,大大降低了社会组织开办成本。五是提供贴心便民服务,积极实行周六日“不打烊”服务。六是开设了“办不成事”反映窗口,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软实力”。七是推进政务服务中心升级改造,政务大厅的建筑面积由原来898平方米扩大至3263平方米,服务窗口由21个增加至65个。
(三)依法行政制度供给提质增效
1.基层立法联系点推动立法探索。2022年7月,杏花岭区域党群服务中心被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确定为基层立法联系点,2023年5月,接受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基层立法联系点授牌。依托“1+11+N”模式,即以杏花岭区域党群服务中心基层立法联系点为主要阵地,11个镇(街道)人大工委,各村(社区)及协作单位基层立法联络站为拓展外延,将立法联系工作辐射全区,截至目前,已对71部法律法规(草案)征集1260条意见建议,梳理上报1010条。
2.加大依法决策工作力度。认真实施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履行民意调查、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完善决策跟踪反馈机制,严格追究制度。2023年经常务会议审议印发了《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涉及水资源调查评价及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楼宇经济发展、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商务发展“十四五”规划、小返河河道管理规划等共6项;对涉及民生领域的重大政策事项,一律要求相关部门面向民众公布公示,自觉接受民众监督。2023年对各类重大事项方案、协议、合同等共计146件进行了审查。
3.提高规范性文件管理质效。认真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要求,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程序;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2023年累计制发区政府文件28件,政府办文件21件,均严格按照流程审核发布。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规范性文件1件(《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杏花岭区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已严格按照制发流程进行发布,并按要求报备。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持续推进镇(街道)执法体制改革。一是完成执法人员2023年度执法在编在岗审核,截至目前,我区12个镇(街道)已持证人数达103人,确保实现杏花岭区镇(街道)执法人员持证“全覆盖”。二是加大调研力度,围绕执法队伍建设、制度落实、执法开展情况等内容深入镇(街道)开展调研,及时掌握镇(街道)执法工作情况,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我区报送的《杏花岭区下沉执法重心建强基层力量深入推进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走深走实》被《山西信息·工作交流》第126期采用。
2.开展行政执法监督。联合组织开展交通行政执法检查,监督指导各行政执法单位推行包容免罚清单,规范工作流程;对全区各行政执法单位全年行政执法情况进行统计和汇总;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通过自查自评和随机抽查,推动全区行政执法规范化开展行政执法监督。
(五)加强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1.持续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依托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目录、政府性基金清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等一系列清单目录;按照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组织全区各政府部门、各镇(街道)编写发布信息公开年报;组织对全区政务新媒体进行清理整治,强化日常监管,全区现有13家政务新媒体更新及时、内容发布规范。2023年累计办理向政府办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25件,均已全部按要求进行回复。
2.持续开展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严格落实党和国家民主监督各项制度,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提出的意见、批评、建议,组织各政府部门、各镇(街道)开展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本年度至今已答复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38件,政协委员提案90件。
3.区检察院积极探索人民监督员工作机构居中主持监督会议新模式,邀请人民监督员深度参与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研究制发积极推动检察磋商函落地落实。2023年根据省、市要求,我区将“检察机关纠正意见和检察建议落实工作”纳入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工作要点及年终法治督察和考核的重要内容。结合区委政法委牵头的“落实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督查检查”工作,对12个镇(街道)、区政府26个工作部门本年度对检察机关提出的纠正意见或检察建议的回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统计汇总。经统计,除集中于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及区法院、公安杏花岭分局的纠正意见和检察建议外,我区截至目前12个镇(街道)、区政府其他25个工作部门均未收到检察机关提出的纠正意见或检察建议。
4.扎实做好行政应诉工作。2023年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67件。从受案类型看,主要集中于房屋拆迁(征收)、行政赔偿补偿59件,另外涉及行政复议8件。从结案情况看,裁定不予立案1件,裁定驳回起诉3件,判决驳回诉讼请求9件,申请人撤诉2件,责令作出处理13件,裁定移送管辖1件,未审结38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六)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
1.加快推进市域治理提档升级。牢牢把握“分层治理”这一基本路径,坚持前端、中端、后端“三端”齐发力,推动市域治理平台融合聚变。一是坚持前端发现,“千站万人”聚合力。围绕创建“基层治理典范城市”、提升“千站万人”实战效能的目标,深入开展“千站万人护万家,化解矛盾促稳定”专项行动,持续深化专兼辅网格员“日常巡查+吹哨预警+分类处置”机制、网格党群服务微站“定时接待+错时服务+随时回应”机制,切实把网格队伍打造为第一时间发现、预警、防范、处置风险隐患的“中坚力量”,把网格党群服务微站建设成群众有事能找到、矛盾就地能化解、隐患及时能消除的“前沿阵地”。2023年网格党群服务微站排查调处矛盾纠纷13719件、同比提高119.4%;排查化解信访苗头1775件、同比提高189.3%,“千站万人”扎根基层一线、化解矛盾纠纷、消除风险隐患的独特优势充分显现。二是坚持中端用力,“一站通办”提效能。大力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实体平台建设。区社会治理中心打造“1336X”工作体系,整合司法、信访、劳动仲裁等专业力量,住建、教育、金融、妇联、民政等行业力量,律师、心理诊疗师、人民调解员、平安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对于简单问题和矛盾纠纷“分科诊断”,对于信访积案及复杂疑难问题“全科会诊”,构建起治理中心统筹协调、职能部门牵头领办、社会力量协同参与的工作格局,推动矛盾纠纷“一站式”调处化解,定分止争“最多跑一地”。自运行以来,累计接待群众16284人次,协调解决群众诉求3147件。三是坚持后端固本,“心防工程”强根基。以区社会心理服务中心为龙头,依托镇街、村社、行业、企业、学校、医院的248所心理服务室,753人的“专业+兼职+志愿者”心理服务者队伍,进一步健全了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积极打造心理服务助力社会稳定的“5125”模式,全方位构建“5125”社会心理服务体系,为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供有力支撑。“5”是建强任务分解、协调联动、分级预警、危机干预、宣传引导五大机制。“1”是实施一个百千万工程,即精选“百”师、壮大人才队伍、打造心理健康服务主力军;帮扶“千”人、聚焦重点人群、降低心理危机事件发生率;惠及“万”家、加强宣传引导、扩大心理健康服务覆盖面。“2”是打造“‘杏’福有方”、“‘杏’娃有我”两大品牌,服务全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和青少年保护工作。通过上述举措实现了自我认同“强心针”、矛盾双方“润滑剂”、心理健康“防火墙”、情绪郁结“解压阀”、特殊职业“加油站”的“5”大作用,为全区深化基层治理、维护社会稳定、营造和谐发展氛围发挥了重要作用。
2.大力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完善行政复议办案场所建设,印发《太原市杏花岭区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严格履行工作流程,提高办案质效。充分发挥部门专业人才、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库作用,结合案件争议焦点、证据审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条款适用作分析论证,形成案件初步处理意见和建议,从根本上化解行政争议。按照《太原市杏花岭区行政复议案件繁简分流工作办法》相关要求,对申请人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实行繁简分流,除重大疑难案件外,实行“及时受理、抓紧审理、尽快办结”。2023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80件,已办结67件,有效发挥了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
3.深化法治化信访工作。依法依规推动信访矛盾化解,完善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积极利用律师参与处理涉法涉诉接访处访工作,2023年召开听证会17场,协调会26次,努力探索信访问题源头治理的方法路径,着力“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目前全区信访形势整体平稳可控。
(七)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1.做好“八五”普法宣传工作。一是印发《杏花岭区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杏花岭区2023年部门普法责任清单》,为全年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供指引。二是坚持以学用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题,突出宣传宪法和民法典,以民法典宣传月等节点为契机,通过组织法治讲座、开展法律知识竞答、举办法治文艺演出、发放普法资料等形式,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蔚然成风。拍摄宪法宣传微视频《宪法与我们在一起》并在全区大力宣传,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三是针对领导干部及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基层群众、企业从业人员四类群体,分层分类开展精准普法。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清单制度,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旁听案件庭审活动,提高依法办事能力。深入学校开展法治讲座和普法活动,发放《图说民法典》等青少年法律知识读本5万余本。组织开展“送法进乡村(社区)”活动,设置免费法律咨询台,“一对一”解决群众涉法诉求,推动送法下基层实现制度化、常态化。开展“法律入企服务行”活动,组织律师与15家企业结对,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召开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颁发牌现场会。四是坚持传统普法阵地与新媒体阵地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先后打造东沟村法治示范点和民法典法治主题游园、富力华庭社区法治文化长廊、富力城西宪法主题公园、北中环法治文化公园、同煦苑社区法治文化广场等较大规模的法治文化阵地。以“杏花岭普法”微信公众号作为线上普法宣传主阵地,积极打造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引擎”。2023年发布各类法律知识消息1700余条,“杏花岭普法”微信公众号被市委网信办授予“优秀新媒体”称号。我区微信公众号“杏花岭宣传微平台”精选发布法治信息近550条。五是不断夯实基层普法主阵地。持续推进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目前全区共有“法律明白人”511人,“法律明白人”通过每周向村(居)民微信群转发法律知识、参与法治宣传活动、化解矛盾纠纷等形式进行法治实践履职。以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为期两天的全区“法律明白人”培训,进一步提升村(社区)“法律明白人”的法治思维和法律素养,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参与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组织的“法律明白人”故事分享会,杏花岭区获得组织奖。
2.开展“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工作。出台了《太原市杏花岭区司法局关于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创建“枫桥式”司法所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在推动全区高质量完成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基础上,准确把握“矛盾不上交”“刑事执行”“依法治理”“公共服务”四个定位,全面开展“枫桥式”司法所创建。截至目前,涧河司法所创建工作已经完成;2023年打造两所“枫桥式”司法所:三桥司法所和杨家峪司法所;新创建一个司法所:享堂司法所。
3.扎实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及时报送“双公示”,深入开展信用信息查询应用,畅通信用信息修复通道。全年共报送“双公示”信息12816条。
4.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一是积极开展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提质增效年”活动。制定《杏花岭区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提质增效年”活动工作方案》,通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组织专业法律服务人员值班,为人民群众、市场主体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免费法律咨询,通过区法律援助中心,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援助人员,为特殊群体提供无偿民事代理、刑事辩护。2023年解答群众免费法律咨询10095人次,办结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案件126件。二是加强律师管理,发挥专业力量。加强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活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组织辖区27家律师事务所、9家基层法律服务所开展年度考核工作。三是持续深入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引导、督促法律顾问深入村(社区)开展法律服务,为基层广大干部群众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全区146个村(社区)全部聘用法律顾问,实现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2023年村(社区)法律顾问入村(社区)服务1672次,提供法律咨询3341人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148场次。
(八)全区法治建设工作亮点特色
杏花岭区2020、2021、2022年连续三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法治建设专项考核中被评为优秀。杏花岭区蝉联省级平安县区“六连冠”,2023年被授予“2022年度平安山西建设示范区”荣誉称号。2022年8月,公安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被评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同年12月,被公安部确定为“全国公安机关建设应用成效突出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我区五一路小学等7所学校被评为太原市依法治校示范校,其中5所学校被市教育局推荐参加省级示范校创建。
区法院打造了在省市较有影响力的“冯建军工作室”“老杏干调解室”“老杏干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诉前调解中心)”等诉调对接品牌;创建“五朵金花·法佑青杏”涉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品牌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港”涉知产案件审判工作品牌建设。区市场监管局报送的“山西泳冠深蓝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案”被列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铁拳行动护民生“第七批”典型案例。我区探索了通过“议、评”实行社区党委、业委会(物管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联动定期组织召集小区业主代表等召开议事协商会议制度,全区成立业委会110个,成立物管会502个,覆盖率100%。
我区12个镇(街道)在创建省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示范区的工作中形成一镇(街道)一特色:三桥街道“法治统筹创新基层治理新路径”;敦化坊街道“法治助力招商引资工作”;巨轮街道“警网联合解纠纷护稳定”;涧河街道“美好生活,与法同行”;鼓楼街道“依托党群基层治理站构建‘1+3+12+N’的治理模式”;杏花岭街道“‘国字号’立法点探索‘1+11+N’工作模式”;坝陵桥街道“‘五家’矩阵打造基层综治中心实体化建设”;大东关街道“清廉村居建设示范引领基层治理实现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职工新街街道“打造两级阵地,法治惠民生、惠企业、惠发展”;杨家峪街道“‘法治引擎’助力乡村振兴”;享堂街道“市场主体法律顾问服务网格化全覆盖试点工作”;中涧河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打造全区示范样板”。
三、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7月,我区在迎接中央依法治国办调研及省法治政府第三方评估时,虽然得到了上级的肯定认可,但通过调研验收也查找到我区目前在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
1.法治建设工作存在一定程度的不均衡。我区法治建设还存在推进力度和工作成效不均衡等不足,既体现在上下、区域、部门之间重视程度有差异、工作力度有强弱,也体现在各项工作之间不平衡,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等积极性仍需进一步提升。
2.执法人员业务水平需进一步提高。近年来,随着执法体制的改革,新型执法类型与障碍层出不穷,同时很多执法系统推行“所队合一”,执法人员不得不走出传统领域的“舒适圈”,对行政执法的全面性、细节性都有了越来越高的要求。综合执法领域涉及很多法律法规,不仅在日常的案件审核、执法办案人员咨询行政执法时发现了许多冷门问题,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中也发现了很多办案误区。这些都需要行政执法人员克服本领恐慌,更好地担当起行政执法监管建设的重担。
3.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以来遗留的体制机制问题。执法改革过程中定位不明、编制不清,执法方向和人员分配都受到了较大影响,执法人员短缺,与繁重的执法工作任务不相适应等等。
4.基层法治建设各项制度体系正在完善,需要进一步细化和增加可操作性。同时基层治理的实践面临诸多难题,需要充分发挥地区优势不断理清思路、开拓工作新局面。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打算
1.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的领导。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建立健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建立党政主要负责人讲法治课制度,将带头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
2.完善全面依法治区机构体制。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加强自身建设、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基层法治建设,健全区、镇(街道)党(工)委、各部门法治建设体制机制,大力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3.推动法治专门队伍开展专题培训。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法治专门队伍素质能力提升培训班,广泛开展线上线下研讨、报告、交流和培训,推动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及其各协调小组成员,各镇(街道)、区直各单位各领导班子成员及从事法治工作的人员学深悟透。
4.加强全面依法治区暨法治建设落实情况督察检查。切实担负起法治建设统筹协调、推动落实工作职能,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全区各镇(街道)、区直各部门法治建设工作的调研指导力度,通过督察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研究对策,确保法治建设实地督察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5.加大典型案例的挖掘和宣传力度。加强办案人员案例意识和精品培训,敏于发现、积累特色鲜明、引领示范作用明显的案例素材。组织案例学习讨论、交流、分享活动,提升学习质效,为典型案例的筛选、培育、撰写注入持续发展的动力。
五、意见、建议及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一是希望上级部门尽快出台推进法治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的相关机制的工作办法,推进部门之间的良性联动,畅通沟通渠道,强化法治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工作互补。
二是希望上级部门尽快构建起贯通执纪执法、有效衔接司法,构建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机关互相配合、互相制约、衔接顺畅的体制机制,并指导县区部门更好地开展相关工作。
三是通过拓宽工作模式,充分发挥司法建议与检察建议的监督作用。以司法建议、检察建议促进诉源治理,提升司法建议、检察建议服务社会治理大格局的综合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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