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ZJSHJL-2023-SPHW-64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通河智慧水务综合管理平台-海绵城市设施监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以下称“本项目”),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23]20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政府统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伊通河智慧水务综合管理平台-海绵城市设施监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包含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及安装、数字模型搭建、软件开发等工程内容;施工部分按施工图纸和设备采购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及如下内容实施。1.监测体系建设:本项目以警苑小区(社区层面类)、水生态文化园(老区工业厂区类)、南溪湿地(污水厂-尾水湿地类)等海绵建设示范项目为监测重点,在项目范围的排水管道出口、排水管区关键节点等处布设监测设备,监测项目外排径流的水量、水质数据及变化情况。建立完备的监测网络,实时收集并分析水资源和环境数据,以支持科学决策及可持续规划。2.数值模型搭建:通过构建长春城区地表径流仿真模型、南溪湿地汇水区“源-网-厂-河”集成模型、水生态文化园“产-蓄-排”仿真模型以及警苑小区海绵设施精细化模型,利用数学和物理机理方程的耦合来模拟城市中的水循环过程,包括降雨、渗透、径流、汇集等,从而帮助决策者更好地理解和预测城市水资源的行为;同时利用模型评估不同海绵设施在不同降雨情景下的效果,从而优化其布局设计;此外,模型还帮助预测城市不同区域的积水风险,及时发出预警,使城市能够采取适当的措施,如调整排水系统、提前做好防洪准备等。项目的实施将有效预测和优化水资源和城市水安全管理,为海绵城市建设提供科学指导。3、数智化管控平台开发:(1)海绵城市专题图:打造长春市智慧海绵专题可视化面板,该面板将成为信息汇聚和集成展示的中心,以直观的方式展示海绵城市建设的进展、效果和关键数据,包括海绵环境信息、工程项目进展信息、防汛排涝相关信息、海绵建设绩效考核信息以及基于监测信息所呈现出的城市风险问题,使公众能够深入了解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情况;(2)业务管理系统:建立海绵城市绩效考核系统和海绵城市项目管理系统。在绩效考核系统中,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考核要求,进行海绵建设指标分析和建设效果的综合计算与评价;针对海绵后期运营管理需求,建立责任考核机制,开展运维工作的科学、量化考核。在项目管理系统中,实现各具体建设项目调度、运维等全过程跟踪管理,建设期可快速定位项目开展进度、人员资金使用等情况,有效把控项目实施整体情况;运营期可查看工程项目前中后期的全生命周期档案,包括立项与审批等各环节所关联政策文件、建设详情及可能涉及风险事件。整体着重建设科学化的绩效评估和项目管理体系,以确保海绵城市建设目标的高效实现。施工部分包含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施工图设计以评审后初步设计为依据,建设投资不得超过概算投资。
2.3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本项目以21年已批复正在建设的长春市伊通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伊通河智慧水务综合管理平台建设项目为基础,补充完善海绵城市数据监测、机房设备、模型体系、业务系统等相关内容,最终构建集长春市海绵城市项目建设监管、海绵设施实施效果考核评估、典型海绵项目案例展示于一体的海绵城市综合管理平台,为长春市全面开展海绵城市建设提供科学的分析和决策手段,指导和规范海绵城市的建设实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监测体系建设、机房设备建设、数字模型搭建、数智化管控平台开发4项内容。
2.4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城区内。
2.5工程建设计划工期:
1)施工图设计部分:中标后15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等相关技术设计工作;
2)监控体系及机房设备建设设备购置部分:中标后12个月内工程完工;
3)数字模型搭建设备购置部分:中标后6个月内完工;
4)数智化管控平台开发设备购置部分:中标后12个月内完成全部软件开发、测试及BUG修复工作。
2.6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且最终通过各部门审批;
2)施工质量要求:本工程施工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有、目治区、直将,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吉林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2〕47号】文件的规定)。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出的工程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具有注册工程师(给排水专业)执业资格。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担任过与本项目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施工项目负责人,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熟悉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管理、工程采购管理、工程的综合协调管理;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对项目的进度、造价、质量、安全全面负责,依法履行工程总承包的义务并维护业主的权益。正确处理和协调与业主、相关各方之间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项目经理应由牵头单位委派。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
1)项目团队成员至少3人,需具有相关专业(环境或给排水或软件)高级及以上工程师或同等资格证书执业资格;
2)目团队人员中相关技术人员需常驻业主方办公地点,自备办公电脑及存储设备,涉密硬件在项目验收后上交业主单位。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所配备的不同岗位,其任职人员不得重复,即一人一职,均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无在建工程。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3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4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获取招标文件等事宜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分工,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相关电子招投标程序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使用CA数字证书完成。
3.6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29日至2023年12月05日,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 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
4.3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4.5本项目全部实行电子化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20日上午09:00时,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0室 (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相应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2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响应材料原件及参与现场开标环节。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
5.3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开标活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开标会议室号码进入腾讯会议,进入视频会议人员应为本项目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会议人员姓名应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需全程在线观看开标过程,如开标期间无故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5本项目投标单位在中标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5.6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其他补充事宜
6.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6.2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维护,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区硅谷西街630号
联 系 人:吴国伟
联系电话:18043151775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山河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前进西街177号
联 系 人:闫素霞
联系电话:13234455308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0431-88779829
扫黑除恶联系方式: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陆: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