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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快来参加居民医保!致广大居民的一封信

(来源:网站编辑 2025-01-22 00:31)
文章正文

致广大居民的一封信

广大居民朋友们: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是政府主办的普惠性保险,是减轻家庭医疗负担,守护自身医疗保障权益的重要途径。为确保您顺利参保缴费,及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请广大城乡居民抓紧时间参保,为自己和家人的平安健康、家庭幸福,增添一份保障!

一、缴费时间和标准

我区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已开始,个人缴费标准为380元/人,财政补助标准为640元/人,请未参保的居民尽快参保缴费,以免错过参保时间,影响2024年度看病购药医保待遇报销!

二、缴费方式

为方便缴费,税务部门作为征收机关,提供了线上线下多元化缴费渠道。线上可通过“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支付宝—社保缴费”、“豫事办—社保缴费”“河南税务”APP等完成缴费,线下可持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各街道办事处、社区集中代办点、税务大厅办理缴费。也可提前拨打咨询电话进行预约。

三、待遇享受:

(一)普通门诊医疗待遇

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按照50%比例报销,年度投销封顶线260元/人。

(二)住院医疗待遇

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下由个人支付:起付标准以上由统等基金按比例支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 15万元。

(三)门诊慢特病医疗待遇

目前我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的病种如高血压、糖尿病等38种疾病,门诊慢特病不设起付标准,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 80%,实行定点治疗、限额管理。

(四)大病保险医疗待遇

我市大病保险资金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划拨,参保居民个人不再缴费。按照全省统一标准,参保居民个人负担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超过1.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以下比例报销:1.1 万元一10 万元(含10 万元)部分报销 60%;10万元以上部分报销 70%;一年最高可报销40万元。

(五) 重特大疾病医疗待遇

目前纳入我市38种重特大疾病,住院可以按规定享受我省城乡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待遇,即在指定的医疗机构住院就医,按限价标准报销,不设起付线;其中住院病种县级、市级、省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是 80%、 70%、65%。

(六)医疗救助相关政策

医疗救助是继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后对困难群体的第三重医疗保险保障政策。

(七)生育医疗待遇

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孕产妇住院分娩,住院医疗费实行限额支付。限额标准为:顺产600元,难产800元,剖宫产1600元。

十年医保不抵一次住院报销!参加居民医保是保障您全家幸福生活的前提。在我们的生活中,有许多居民朋友因为未及时参保,在突发疾病住院时,无法享受医保报销政策,给家庭生活造成沉重经济负担,导致生活陷入困境。为父母参保,尽一份孝心,为儿女参保,献一份爱心,为自己参保,享一份安心!为了您的家庭幸福安康,请您和家人积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为自己和家人的幸福健康增添一份抵御风险的坚实保障!

老城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10月

原标题:《【温馨提示】快来参加居民医保!致广大居民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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