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和孩子爸爸在西安市上班,并缴纳西安市医保,去年年末生育一女儿,将孩子落户在大荔县,现在孩子马上周岁了,想给孩子在西安市办理医保,去世家星城社区咨询办理新生儿医保需要孩子在户籍所在地(大荔县)合疗办的未参保证明。
10月初请假回大荔合疗办办理未参保证明,大荔工作人员表示,大荔县合疗办办不了未参保证明,只能开参保证明,并说明在西安办理医保时让西安工作人员给大荔县合疗办打电话他们给解释一下就可以。
10月中旬,当我拿着资料在办理西安医保时,世家星城社区工作人员说没有证明办不了,西安这边系统也调不出来大荔县的资料,电话内容也不能作为存档资料,而且其他地方的合疗办也给娃开了未参保证明,为什么大荔县就不可以。
于是,我拨通了大荔县合疗办的办公电话,电话那头的工作人员说还是开不了证明,还让我在大荔县给娃交医保。最后又推卸责任说让过会再打电话咨询办事人员,具体政策不明白。
我就不明白了,1、给娃在西安办理医保,方便孩子看病,为什么要在老家交医保?生了病还等两头报销。况且,农村只要孩子母亲或父亲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生儿就不用缴费。
2、大荔县合疗办的监督电话竟然就是合疗办的电话,这能起到什么监督作用!
3、大荔县的0913-3411111投诉电话,接线员态度倒是很好,但是承诺的有回复为何就一直石沉大海!
4、进入大荔县合疗办,只有一楼的工作人员在给群众办理业务,二楼的人就在办公室里谝着闲传,说说笑笑,请问你们这是在上班!
5、基层的单位如此不负责任,不为民办事,不造福群众,养你们有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