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陕西省的合疗报销政策规定,门诊医药费用补偿比例为70%,每人每日封顶40元,年度累计补偿限额为140元。未使用部分可结转至下一年度。
2. 当普通门诊累计补偿额度用尽后,若全年未报销的门诊医药费超过2000元,可按政策规定进行报销。
3. 门诊(卫生所)就诊的报销比例为60%,医院级别越高,报销比例越低,如三级甲等医院报销比例为30%。
4. 住院报销比例方面,镇卫生院为60%,而三级甲等医院为30%。
5. 大病报销比例中,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400元以下不设起付线,省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5%,特定疾病最高补助70%。
陕西合疗的报销范围包括:
1. 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的费用,如药品费、诊疗项目费、服务设施费等。
2. 大病保险报销范围内的费用,针对重大疾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进行补充报销。
3. 门诊慢性病报销范围内的费用,对于规定的慢性病门诊治疗费用给予一定比例的报销。
4. 住院费用报销范围内的费用,包括住院期间的药品费、治疗费、手术费、床位费等。
5. 特殊疾病报销范围内的费用,对于规定的特殊疾病给予更高比例的报销。
以上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梁橘保险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