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教育组、初中,局直各单位:
为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教育,切实提高美育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强化美育育人功能,县局决定举办陇县2024年中小学生合唱艺术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陇县教育体育局
协办:陇县青少年活动中心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组织全县中小学生传唱经典歌曲,根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厚土壤,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大力倡导“班班有歌声,人人唱好歌”,营造“向真、向美、向善、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打造“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美育发展新格局。
三、活动主题
盛世华章 歌声嘹亮
四、参与对象
全县中小学(含职业教育中心)在校学生
五、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2024年3月—4月):学校合唱比赛
以学校为单位,开展面向全体学生的班际合唱展示(比赛)活动,力求达到班班有歌声、人人开口唱,体验合唱带来的快乐与艺术享受。提倡班主任、任课教师与学生同台演出。
第二阶段(2024年4月下旬):县级合唱展演
在各镇、校开展活动的基础上,各镇小学以镇为单位组队,各初中、局直中小学以校为单位组队,报名参加全县中小学生合唱艺术节展演。报名时间为4月8日至12日,全县集中展演时间拟定于4月下旬。展演比赛地点拟定于陇县第二高级中学。(为各参赛队提供钢琴、音响设施、4层合唱架,其余所需器材由各队自备。)
六、内容与形式
(一)内容
1.每支参赛队自选作品两首(其中一首必须为推荐曲目,见附件1,没有则扣分并不予推荐市级评优),总时长不超过10分钟(含上、下场时间)。作品内容要求健康向上,非宗教歌曲,意识形态导向正确。合唱曲目风格和难度要符合青少年儿童年龄特点,具有较高的艺术性。鼓励无伴奏合唱、原创歌曲及演唱形式创新。
2.演唱曲目必须是二声部以上合唱歌曲。
(二)形式
1.合唱分为城区小学组(城关镇西关小学、城关镇北关明德小学、西大街小学、实验小学、秦源小学、恒大小学)、农村小学组;城区中学组(崇文中学、南道巷中学、实验中学、陇县中学、陇县第二高级中学、陇县职业教育中心)和农村中学组四个组别。城区小学组合唱人数60人,农村小学组人数可少于60人,城区、农村中学组均为40人(不包括指挥、钢琴伴奏),领唱必须为学生。
2.伴奏为钢琴伴奏(不得使用乐队或碟片),无伴奏曲目中最多可以使用3种不同乐器(如三角铁等)。伴奏和指挥一律由本县区在职教师或在校学生担任。
3.所有组别均不得伴舞。
七、评分标准
1.参赛曲目具有较高的艺术性,符合选曲要求,能体现新时代中小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
2.演唱吐字清晰,音乐优美,层次鲜明。
3.歌曲处理得当,艺术表现力强,表现形式有创新。
4.指挥、伴奏与合唱配合默契,能准确表达歌曲的思想内容。
5.服装整洁大方,师生精神风貌好、台风正。
6.整体效果良好,富有感染力。
7.管理有序、文明参赛,观众反响良好。
8.鼓励创作具有本土特色的合唱作品。原创合唱作品在评审时加分,改编合唱作品不列入加分范围。
八、奖项设置
中学组、小学组每组分城区和农村分别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指导教师奖、最佳指挥奖和最佳伴奏奖若干。县局将择优推荐小学组、中学组各一个代表队参加市级比赛。
九、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合唱艺术节是推进美育教育教学改革的生动实践。各镇、学校要提前部署,精心组织,以合唱为载体,以育人为根本,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美育活动,营造全员参与的良好氛围。
2.精心组织。各镇、学校要制订符合实际和特点的活动方案,以学校为基础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做到“校校有活动、班班有歌声、人人都参与”,让更多的学生成为活动的受益者。
3.确保质量。各镇、学校要树立精品意识,充分调动人力及设备资源,认真组织排练,切实提高节目质量,力争打造一批艺术水准较高的精品合唱节目,培养一批在市县有一定影响的艺术师资,为进一步提升我县艺术教育水平奠定坚实基础。
请各参赛队于4月12日前将参演节目单(详见附件2)和节目串词(电子版)报县局教育股。
联系人:李巨鹏 联系电话:4602593
邮箱地址:lxjyg6696@163.com。
附件1.docx附件2.docx附件3.docx
陇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