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西宁市招聘中小学教师总成绩公示及体检、政审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2023年西宁市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现将2023年西宁市招聘中小学教师总成绩予以公示,并就体检、政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成绩公示
1.总成绩公示:见附件1。
2.公示期:2023年8月21日至8月23日,共3天。
二、体检
1.体检对象:见附件1中“是否进入体检、政审”列标注为“是”的考生。
2.体检时间:2023年8月22日-23日上午08:30。
3.体检地点:富康体检中心(西宁市城北区小桥大街惠客家旁)。
4.体检费用:考生自理,标准为360元。
5.体检要求:
(1)参加体检的考生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由考生本人承担后果。对于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体检当天上午要求空腹,如不注意者,后果自负。
(3)体检当日携带本人身份证、体检费在体检地点进行体检。
(4)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达指定地点的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
(5)请考生合理安排时间,参加体检。
6.体检标准: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2)对体检不合格项目有异议的,允许复检。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原则上应更换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符合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如果体检没通过且复检后仍然不通过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政审
1.政审对象:见附件1中“是否进入体检、政审”列标注为“是”的考生。
2.政审时间:2023年8月22日-8月23日。
3.政审方式:政审期间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小二寸蓝底免冠近照一张,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在政审表(见附件2,自行下载打印)中签字盖章。
4.介绍信开具时间:2023年8月22日 (上午09:00-11:30 下午13:30-17:00);
5.政审表于2023年8月24日17:00前交至青海青越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新宁路36号省投资大厦7楼),凡在规定时间内未交至指定地点的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四、递补原则
体检、政审不合格者或不按时参加体检、政审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照该岗位的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考生须知
考试后续事宜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昆仑英才网()、“青海直聘”公众号公告,后续事宜将在群内通知请各位考生务必尽快扫码进群,并保持电话畅通。
六、咨询电话
0971-6361279
附件1:
2023年西宁市招聘中小学教师总成试成绩公示.pdf附件2:
2023年西宁市招聘中小学教师政治考察表.pdf
青海青越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