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2023年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工作要求,现将我县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布拖县行政区内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人员。(全日制2023届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专升本学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参加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二)驻布拖县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无犯罪记录。
(二)学历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相应学历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具体如下:
1.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 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四)取得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普通话水平应该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
三、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
第一批次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3月24日至4月24日
第二批次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6月13日至6月22日
2.申报网址:
四川政务网:
中国教师资格网:
(二)现场确认
第一批次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请于2023年4月14日至4月24日工作日期间携带以下材料到布拖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三楼人事股进行现场审核确认;第二批次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请于2023年6月13日至6月22日工作日期间携带以下材料到布拖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三楼人事股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1.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需在有效期内)。
2.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特别提示: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需要提交电子注册备案表,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4.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白底证件照2张(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5.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
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或提供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提供五年有效期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驻布拖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6.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四、认定和领取证书
布拖县教体科局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于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次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不含法定节假日)作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通知认定通过者领取证书。
五、其他事项
(一)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和地点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根据国家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四)体检安排
体检要求: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各认定机构认可的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1、体检时间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注意事项
1.听从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工作人员及体检医院医生安排,有序参加体检;逾期未体检者,责任自负;
2.参加体检人员的安全事宜,概由参检人员本人负责。
3.体检结束后,体检表交医院体检办公室。
六、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请与州教体局人事老干科联系,电话:(0834)2283663。
七、咨询地点及电话
地点:布拖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咨询电话:(0834)8532513
布拖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3年3月24日
原标题:布拖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