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区级相关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检查、考核评价;组织拟订食品安全规划,并协调推进实施;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按规定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依法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组织协调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