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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家集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来源:网站编辑 2024-12-08 21:41)
文章正文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获取寿光市孙家集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本机关”)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在寿光市人民政府网站()上查阅《寿光市孙家集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可以在寿光市人民政府网站()上查阅《寿光市孙家集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1.领导信息

  主要包括:本机关领导情况。

  2.组织机构

  主要包括:本机关领导及分工情况;本机关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包括: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3.政策文件

  主要包括:街道下发的通知、实施意见、实施方案、考核细则等

  4.规划计划、工作总结

  主要包括:工作计划、总结等。

  5.重要会议

  主要包括:办公会议、领导同志有关讲话内容等。

  6.人事信息

  主要包括:人事任免;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事业单位招聘等。

  7.应急管理

  主要包括: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

  8.其他

  主要包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本机关其他应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1.寿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孙家集街道办事处专栏()。

   2.“寿光市人民政府孙家集街道办事处”(微信号:sj5481001,二维码详见下方)、“寿光云”APP菜芯号寿光市孙家集街道专栏及其他互联网政务新媒体。

  3.其他:可通过手机应用市场或电脑页面搜索“寿光云APP”进行下载,可查看寿光日报、寿光广播电视、政府工作、审批服务等有关信息

   同时,在寿光市孙家集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地址:寿光市南环路16439号,电话:0536-5481001,查阅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工作日  夏季08:00—12:00 14:00—18:00 冬季08:00—12:00 13:30—17:30)等场所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行政机关一般不提供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

  (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

  寿光市孙家集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寿光市孙家集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  

  地址:寿光市孙家集街道办事处驻地

   邮政编码:262700

  办公时间: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工作日)  

       冬季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6-5481001

  传  真:0536-5481001

  互联网申请地址:(请通过寿光市人民政府网站“寿光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在线提交申请)

  (二)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寿光市孙家集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申请表》可在寿光市孙家集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领取或在“寿光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下载打印,复制有效。《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当面提交

  寿光市孙家集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地址:寿光市孙家集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  

办公时间: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工作日)  

       冬季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6-5481001

  2.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

  来信请寄:寿光市孙家集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62700

  3.网上申请

  申请人通过寿光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受理渠道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三)申请处理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对于符合《条例》申请要求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根据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办理期限: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4.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四)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及《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五)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寿光市孙家集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寿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领取或在“寿光市人民政府网站”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打印。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寿光市孙家集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为:寿光市孙家集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寿光市孙家集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

  办公地址:寿光市孙家集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

  邮政编码:262700

  办公时间: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工作日)  

       冬季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6-5481001

  传  真:0536-5481001

  电子信箱: sgssjjjd_dzb@wf.shandong.cn(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如需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请通过政务公开专栏“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提交)。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正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监督渠道: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寿光市人民政府投诉举报。

受理机构:寿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或寿光市政务公开推进中心

办公地址:寿光市商务小区2号楼120室

    邮政编码:262700

    办公时间:夏季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  (工作日)

              冬季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6-5118039

    传    真:0536-5113171

    电子邮箱:sgszwgk@wf.shandong.cn

    (二)救济渠道: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

   (1)行政复议机关:寿光市人民政府

    受理机构:寿光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裁决办公室

    办公地址:寿光市商务小区5号楼C207室

邮政编码:262700

    办公时间:夏季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  (工作日)

              冬季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6- 5190709

    传    真:0536- 5103622  

    电子邮箱:sgsxzfyb@wf.shandong.cn

   (2)行政诉讼机关:寿光市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寿光市圣城东街269号行政 

    邮政编码:261200

    办公时间:夏季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  (工作日)

              冬季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6-5197596  5228310

    本指南将适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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