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近期,市政务公开办组织开展了2024年第四季度全市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监测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四季度,经对全市政府系统351个政务新媒体进行全面检查,合格率为97.15%。不合格的有:太白县司法局“法治太白”、金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台人社”、宝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金台大队“宝鸡交警金台大队”、金台区中山东路街道办事处“东街发布”、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陇县市场监管”、宝鸡高新区生态环境中心“宝鸡高新生态环境”、凤县民政局“凤县民政局”微信订阅号,宝鸡市民政局“宝鸡养老”微信服务号,陕西省蔡家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蔡家坡经开区”新浪微博,宝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健康宝鸡公众服务”小程序+微信等10个政务新媒体。同时,对2024年第三季度存在问题的政务新媒体进行了复核,全部合格。
二、主要问题
(一)个别县区和部门未严格落实政务新媒体监管责任。宝鸡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局)“宝鸡文旅”、宝鸡市公安局凤翔分局“凤翔公安”、扶风县司法局“法治扶风”、扶风县天度镇人民政府“金果天度”、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凤县市场监管”、凤县公安局“凤县公安”、太白县文化和旅游局“陕西省太白县旅游”视频号等政务新媒体账号未纳入监管。
(二)一些政务新媒体账号内容建设仍需加强。宝鸡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宝鸡智慧城管”、宝鸡市招商局“宝鸡招商”、宝鸡市应急管理局“宝鸡应急管理”、宝鸡市教育局“宝鸡教育”、宝鸡市凤翔区民政局“凤翔民政”、凤县农业农村局“凤县农业”、扶风县段家镇人民政府“段家在线”、太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太白发布”、扶风县午井镇人民政府“魅力午井”等微信订阅号存在部分栏目更新不及时或出现空白。宝鸡市民政局“宝鸡养老”微信订阅号、陕西省蔡家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蔡家坡经开区”新浪微博在监测时间点前2周内无更新。凤县民政局“凤县民政局”微信订阅号注册后从未发布信息,为僵尸账号。太白县司法局“法治太白”微信订阅号存在商业广告链接。
(三)部分政务新媒体未能提供有效互动功能。金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台人社”、宝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金台大队“宝鸡交警金台大队”、金台区中山东路街道办事处“东街发布”、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陇县市场监管”、宝鸡高新区生态环境中心“宝鸡高新生态环境”微信订阅号,宝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健康宝鸡公众服务”小程序+微信等6个政务新媒体互动功能缺失。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各县区政府办公室要做好本地区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工作,创新监管措施。各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要全面落实主管主办职责,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
(二)提升内容发布质量。各县区各部门要合理设置政务新媒体栏目,加大政策解读力度,丰富解读形式,有效提升政策传播效果。对不能持续更新或维护的栏目要及时优化整合,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三)常态化开展查漏补缺。继续开展未批先建政务新媒体账号清理整顿工作,确保做到应管尽管,不断增强政务新媒体的规范化建设管理水平和日常运营能力。
对本次通报的问题,有关主管主办单位要高度重视、立行立改,于12月15日前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市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人:袁军刚 联系电话0917-3262199)。
附件:2024年第四季度监测不合格政务新媒体名单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29日
2024年第四季度监测不合格政务新媒体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