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9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12月4至9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贵州省申报的22个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以下简称县)进行了督导检查。本次督导检查依据《义务教育法》《教育督导条例》和《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按照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及教育部与贵州省政府签署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要求,本着“公平公正、严格把关”的原则,在对贵州省申报材料严格审核的基础上进行的。
督导检查组分8个小组对22个县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共随机抽查学校和教学点227所,其中小学98所,初中66所,一贯制学校18所,完全中学2所,特殊教育学校3所,教学点40个。检查中,核查了相关文件资料、数据;召开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座谈会共88个;通过专用网络平台组织对12753人进行了问卷调查,同时采取随机访谈等形式,广泛征求了公众意见。
督导检查组对22个县的督导检查意见如下:
一、主要指标达标情况与检查结论
按照《办法》规定,督导检查组对贵州22个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度四个方面进行了检查,结果如下:
(一)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
《办法》规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评估认定,应在其义务教育学校达到本省(区、市)办学基本标准的基础上进行。各省(区、市)应根据相关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国家标准,制定既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又与国家标准基本相符的省级标准。贵州省结合本省实际,就办学基本标准制定了相关指标。督导检查组对22个县的各项指标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学校均基本达到了评估标准(详见表1)。
表1 贵州省22个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表
(二)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
《办法》规定,对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的评估,以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8项指标,分别计算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评估标准为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分别小于或等于0.65、0.55。核查结果:22个县的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均达到了国家标准。小学综合差异系数在0.272-0.600之间,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在0.194-0.491之间(详见表2)。
表2 贵州省22个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际差异系数表
(三)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工作情况
《办法》规定,对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评估,主要从入学机会、保障机制、教师队伍、质量与管理四个方面17项指标进行,省级可适当增加指标,总分为100分,评估标准不低于85分。贵州省对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评估,在国家指标体系17项的基础上,增加了3项指标。核查结果:22个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均达到了国家规定要求,得分在88.2-98.5分之间(详见表3)。
表3 贵州省22个县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得分情况表
(四)公众满意度调查情况
《办法》规定,评估认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需要对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就有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相关问题,征求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学生等不同群体的意见。贵州省对22个县公众满意度调查结果均在85%以上。我们此次也通过专用网络平台、座谈会、随机访谈等方式对以上几类人群进行了调查,结果与贵州省调查的情况基本相符。
督导检查组还对22个县有关教育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未发现作为“一票否决”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违纪违规行为。
综合以上结果,督导检查组认为,贵州省此次申报的22个县均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标准。督导检查组将把此次督导检查结果向教育部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报告,提请最后认定公布。
二、主要经验和做法
贵州省委、省政府把教育作为后发赶超、甩掉贫困、全面建成小康的治本之策,摆在优先发展战略位置。本着“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的宗旨,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继前几年37个县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后,今年又有22个县接受国家督导检查。
(一)强化目标任务,政策保障有力
贵州省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作为每年省委全委会、全省经济工作会的重要议题,写入省政府工作报告。根据教育事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合理制定年度目标任务。22个县党委、政府认真落实要求,成立领导小组,层层落实责任,加强部门协调,形成推动合力。贵州省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对县级人民政府暨县级党政主要领导督导评估考核的核心指标,特别将经费审计作为两项督导的重要内容,督促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将按规划通过国家督导认定作为必须完成的刚性任务。普定县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同时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在推进工作中,强调“规划、部署、解决困难”三个绝对优先。普安县强化党政一把手责任制不动摇,并优先提拔重教成绩突出的干部,优先表彰奖励兴教办学成绩显著的乡镇和部门。雷山县委县政府督查室不定期深入乡镇、部门、学校督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并通报推进情况。
(二)强化工程建设,改善办学条件
贵州省不断加大投入,实施“全面改薄”“城镇中小学校建设”“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等系列工程,义务教育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全省压缩各级党政机关行政经费6%用于教育精准扶贫。2014年以来,22个县通过政府投、企业融、银行贷、平台公司交钥匙、无偿划拨土地、部门帮扶等多种不同方式,累计投入302亿元,新建学校137所,改扩建学校1571所,新增学位33.4万个,新增校舍面积461万平方米,新增实验室、功能室4700间,新增教学仪器设备值9.3亿元,新购置计算机10.3万台,新增图书1800万册。贵州省从2014年起每年投入2000万元用于教育信息化建设。目前,全省中小学校“宽带网络校校通”超过 95%,多媒体设施的班级覆盖率为 83.6%,“网络空间人人通”占比达60%。惠水县、台江县大力建设教育信息化“三通两平台”。平坝区全力打造智慧校园。
(三)强化队伍建设,提高教师待遇
贵州省着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重点加大对农村学校紧缺薄弱学科教师补充力度。近三年共招聘2.7万名特岗教师到农村中小学任教,连续几年招聘数量位居全国第一,特岗教师接转率达到90%以上,有效缓解了农村教师学科紧缺的矛盾。桐梓县、碧江区、瓮安县、龙里县每年招聘教师数量均占本县当年招录计划的50%以上。大方县加强校长后备人才建设,公开招考155名校长后备人才队伍,并组织外出进行挂职培训,与清华大学建立现代教育资源合作关系,通过互联网实现资源共享。赤水市与北师大等5所高校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建立17个名师工作室。平坝区内引外联,请进名师传经送宝,派出教师外出跟班学习。贵州省重视提高农村教师待遇。建设农村教师周转房、公租房13.75万套,惠及农村教师20万余人;发放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惠及65个集中连片贫困县农村教师17万人。都匀市、碧江区、三穗县教师绩效与公务员享受同等待遇。
(四)强化资助政策,关注特殊群体
贵州省1.22万所农村中小学已全部实施了营养改善计划,惠及380万农村中小学生。全省农村中小学配置校医全覆盖,切实提升了全省农村学校医疗卫生水平。实施关爱留守儿童 “六大工程”,开展“四在学校•幸福校园”活动,建设“标准化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和乡村学校少年宫。碧江区本级财政安排资金,为每个学生每天增加1元伙食补助。红花岗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在全省实现了自筹资金、原材料统购统配、食堂视频网上监控、餐饮服务许可证管理“四个率先”。桐梓县广泛开展“四在学校·幸福校园”活动,让留守儿童学有所教、学有所乐。各地普遍重视特殊学校建设,赤水市、惠水县、都匀市、印江县、平坝区三残儿童少年入特校就读的比例均在40%以上。盘州市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公平入学政策,97%就读于公办学校。汇川区、务川县实施全员育人导师制“1+N”教育扶贫关爱困境儿童。长顺县为寄宿制学生免费提供被褥等生活用品。
(五)强化教学改革,不断促进内涵发展
贵州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坚持内涵发展和特色办学,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各地通过开设“道德讲堂”,打造“三生四爱五心五好”贵州德育教育品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黄平县构建德育教育课程、文化、活动、实践、管理、特色、协同“七育人”体系。务川县开展“红色遵义·和合仡佬·多彩校园”特色学校创建活动。赤水市探索课堂教学改革,通过强化学生自主学习、合作交流和展示评价,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提高了课堂效率。湄潭县开发和编写了茶文化的校本系列丛书,推进校本研修活动常态化。长顺县编写了乡土教材《这方热土这方情》,在全县32所小学四、五年级推广使用。雷山县连续开展了四届“蚩尤魂·苗乡梦”中小学生民族舞蹈大赛暨非遗展示活动。台江县25%的学校是贵州民族文化传承项目学校,把苗族歌舞改编成课间操在全县推广。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照国家和省定标准,根据2016年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审核和此次督导评估现场检查,22个县仍有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
(一)部分学校教育资源仍然不足,校额和班额偏大
学校规模较大、班额较大、学校校园占地面积不足、校舍建筑面积不足、体育运动场地不足或不规范等问题较为普遍。多数县均有3000人以上学校,务川县、铜仁市碧江区、遵义市红花岗区、桐梓县等数量较多。瓮安县、桐梓县、印江县、湄潭县、务川县均有5000人以上大规模学校。遵义市红花岗区、印江县、都匀市、惠水县、遵义市汇川区、大方县等小学超过55人以上班数较多。盘州市、印江县等初中超过60人以上班数较多。盘州市、遵义市红花岗区、铜仁市碧江区、遵义市汇川区、台江县等均有超过70人的大班额,最大班额接近90人。遵义市红花岗区、盘州市等占地面积缺口较大。桐梓县、铜仁市碧江区、大方县等校舍建筑面积缺口较大。都匀市、铜仁市碧江区、遵义市红花岗区、印江县、遵义市汇川区、三穗县、桐梓县等体育运动场地不足或不规范。
(二)学校设施设备仍存在较多缺口
印江县、桐梓县、铜仁市碧江区、平坝县、盘州市、遵义市红花岗区、大方县等科学、理化生实验室、音乐、美术、劳动技术教室、计算机教室等学科专用教室数量不足。大方县、印江县、黄平县、三穗县、瓮安县等未建设校园网学校数量较多。部分县存在饮水设施不足,旱厕未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蹲位不足,个别寄宿制学校宿舍条件简陋、淋浴设施不足。赤水市、湄潭县、务川县、印江县、黄平县、瓮安县等个别学校存在安全隐患。有的学校电路电线老旧。有的没有保安室、有的校园监控安装不足,有的校门口通道狭窄并且直接与主要交通要道相连。
(三)教师队伍存在数量不足、结构不合理问题
部分县未按照核定编制配齐教职工,普安县、遵义市汇川区、盘州市、瓮安县、遵义市红花岗区等缺口较多。遵义市红花岗区、遵义市汇川区、桐梓县、大方县、瓮安县、盘州市、普安县等教师队伍学科结构不合理,缺音乐、美术、体育、英语、信息技术、科学等教师数量较多。部分县校长教师交流机制有待健全,城市骨干教师、名师向农村流动比例偏低,缺乏长效保障机制。
四、督导意见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坚持不懈,久久为功。贵州省各级政府要以本次督导为契机,针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和薄弱环节,对照国家和省定标准,督促各县认真研究相应对策,切实加以整改。
(一)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主体责任
一要按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和贵州省政府规划目标要求,强化省级统筹,完善监督机制,进一步强化政府主体责任。二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的相关政策,不断加大投入力度,调整财政支出结构,重点向薄弱地区和薄弱学校倾斜,切实提高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水平。三要进一步强化教育督导,充实督导队伍,健全督导机制,完善督导评估标准体系,优化督导评估信息化技术,不断提高督导评估的科学化水平,有效推进教育改革发展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
(二)持续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
一要做好超前谋划。根据人口变动预测,结合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和城镇化进程加快实际,从规划建设、教师配备、学区划分等方面多措并举,科学调整学校布局,满足义务教育学生就近入学需求。二要加大“全面改薄”力度。认真落实项目资金,严把项目工程质量,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如期完成规划任务。坚持“抬底部、补短板”的工作原则,采取一校一策的办法,确保“改一所成一所”,逐步解决城区学校大校额、大班额、面积不足、功能室不足的问题,同时补足农村学校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缺口。三要全面提高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在贵州省现行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基础上,根据国家中小学校基本办学标准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以及教育现代化目标,重新修订中小学校基本办学标准。进一步分析研究校际差距成因,切实加强标准引领和规划指导,不断优化教育资源配置。
(三)深入促进师资力量均衡配置
一要完善补充机制。大力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和“特岗教师”计划,以薄弱学科教师为重点,予以精准补充,改善乡村教师学科结构。落实好乡村教师差别化待遇、职称评聘倾斜政策和荣誉制度,努力保障“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有发展”。二要推进交流轮岗。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创新方法,切实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和教师城乡之间、校际之间交流轮岗。制定出台相关优惠政策,鼓励骨干教师和优秀学校管理人才向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流动,整体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三要加强培养培训。深入实施乡村教师素质提升计划,扎实开展校长和教师培训。加强师训基地建设,丰富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提高教师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注重培养骨干校长和名优教师,优化队伍结构,形成合理梯队,整体提高校长和教师的专业化水平。
督导检查结束后,请贵州省进一步研究,及时布置整改工作,在三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