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条例之规定以及《湖南省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现就我县2024年上半年初中及以下层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认定范围
现户籍或居住地(须办理本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桃源县的应届和往届毕业生。本县仅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三个类别。
二、认定流程
1.申报
⑴上半年网上申报时间:6月10 日至6月21 日。
⑵申请人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以下简称网报系统 ),通过“网上办事”栏目的“教师资格认定”入口进行申报。
⑶申请人网上申报时应选择“桃源县教育局”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⑷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学历要求,确定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申请人确定任教学科须与报考专业相同。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认定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
⑸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填报完整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格式:JPG/JPEG,不大于190K,与现场确认时提交的准备粘贴在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
⑹申请认定报名成功后,自行在网报系统中生成《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点击“退出”按钮关闭网报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2.体检
体检地点:桃源县中医院体检中心
体检费用:申请人自理
体检表:申请人无需自己打印,医院有体检表提供,体检时需在体检表上贴好与网报系统一致的照片。网报成功后 ,申请人须在医院工作日内空参加体检,相关事宜可咨询桃源县中医院体检中心,电话号码:0736-6637765。
3.现场确认
⑴时间: 6月17日—6月28日(节假日和中考期间除外)法定上班时间。
⑵地点:桃源县教育局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
⑶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在有效期内且未达退休年龄)。
②户口簿(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桃源籍身份证可不提供该项)。
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桃源县中医院出具的当年近期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⑥《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教师资格网报系统界面下载打印,需提交纸质材料)。
⑦近期标准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一张(与上传到网报系统里的照片一致)。
⑧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颁发的相应教师资格种类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网上自行下载打印)。
注:属于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且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的,可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有效期内只可使用一次,如申请认定其他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不给予免试,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4.复核。成立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材料(包括思想品德、守法行为等)进行全面审查,并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三、证书领取时间及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