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民:
您好!
您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您主要咨询户口簿遗失,可否开具户籍证明。经核实,根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2.《公安部关于启用新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有关事项的通知》(公通字〔1995〕91号);3.《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公通字〔2021〕12号) 4.《湖北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工作规范》(鄂公安规〔2022〕1号)规定:居民户口簿因损坏、丢失需换发,补办的,由户主申请可补发整户居民户口簿,户内成员申请只打印首页和仅含本人页的居民户口簿。 江岸政务中心公安窗口在节假日首日有延时服务,时间:早上9:00至12:00,下午13:30-16:00。您若在办理的过程中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拨打02782297927咨询,也可携带资料到江岸政务中心公安窗口(后湖五路16号)现场咨询。江岸区公安分局已向您进行了解释,并提供了政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