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至22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安徽省申报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区)(以下简称县)进行了督导检查。本次督导检查是依据《义务教育法》《教育督导条例》和《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按照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及教育部与安徽省政府签署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的要求,在对安徽省申报材料严格审核的基础上进行的。本次督导检查中,重点检查了今年提出申报的12个县,同时在前四年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的93个县中,抽取22个县进行了复查。
督导检查组分11个小组对34个县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共随机抽查学校和教学点323所(个),其中小学110所,初中94所,九年一贯制学校40所,完全中学15所,特殊教育学校3所,教学点61个。检查中,核查了相关文件资料、数据;召开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座谈会共136个;通过专用网络平台组织对22346人进行了问卷调查;采取随机访谈等形式,征求了公众意见。
督导检查组对各县的督导检查意见如下:
一、主要指标达标情况与检查结论
按照《办法》规定,督导检查组对安徽省各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度等四个方面进行了检查,结果如下:
(一)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
《办法》规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评估认定,应在其义务教育学校达到本省(区、市)办学基本标准后进行。各省(区、市)应根据相关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国家标准,制定既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又与国家标准基本相符的省级标准。安徽省结合本省实际,就办学基本标准制定了相关指标。督导检查组对各县的相关指标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学校基本达到了评估标准(这里主要提供了今年申报的12个县情况,详见表1)。
表1 安徽省12个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表
(二)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
《办法》规定,对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的评估,以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8项指标,分别计算小学、初中差异系数。评估标准为小学、初中差异系数分别小于或等于0.65、0.55。计算差异系数的8项指标数据来源于国家教育事业统计数据。核查结果:105个县的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均达到了国家标准。小学差异系数在0.225-0.631之间,初中差异系数在0.198-0.513之间(详见表2)。
表2 安徽省105个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际差异系数
(三)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
《办法》规定,对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评估,主要从入学机会、保障机制、教师队伍、质量与管理四个方面17项指标进行,省级可适当增加指标,总分为100分,评估标准不低于85分。安徽省根据实际,在实施办法中增加到21项指标,总分100分。核查结果:12个县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均达到了国家规定要求,得分在95分-96.5分之间(详见表3)。
表3 安徽省12个县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得分情况表
(四)公众满意度调查情况
《办法》规定,评估认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需对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就有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相关问题,征求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学生等不同群体的意见。安徽省对各县公众满意度调查结果均在85%以上,基本符合要求。我们此次也通过专用网络平台、座谈会、随机访谈等方式对以上几类人群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与安徽省调查的情况基本相符。
督导检查组还对各县有关教育工作情况进行了解,未发现作为“一票否决”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违纪违规行为。
安徽省今年提出申报的12个县均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标准;此次对前4年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的县进行抽样复查,这些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得到较好的巩固提高。综合以上结果,督导检查组认为,安徽省所有县(市、区)均达到国家规定的评估认定标准。督导检查组将把此次督导检查结果向教育部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报告,提请最后认定公布。
二、主要做法和经验
安徽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部署,大力实施科教兴省,努力实践教育公平,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富民兴省的奠基工程,作为精准扶贫的攻坚工程,本着“面向每一位学生,办好每一所学校”的宗旨,早启动,精谋划,出全力,设计了“办学条件标准化、资源配置均等化、办学行为规范化、教育教学优质化”的路径框架,出台了系列举措,完善了相关机制,在多年不断努力、积累成果的基础上,又于去年初提出了加快发展的目标,强力推进最后12个县(区)按要求达标,实现了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全域覆盖。其成果喜人,经验丰富。
(一)加强统筹,构筑强力的组织保障体系
一是明确政府责任。从省委省政府到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全面树立了发展教育的政府责任理念,赋予了各级党政领导的责任担当。各级均成立了相关领导小组,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承担主要责任,相关部门分解各自的任务,形成了上下一心、互相协调、齐抓共管的良好的行政氛围,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2012年起,省委省政府每年都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阶段性推进任务。省政府分管领导亲自协调,现场办公,安排地方政府债券弥补12县区资金缺口;单列用地指标6612亩,解决均衡发展无地问题;省级统一招考教师9082人,解决教师缺额问题。各市、县层层落实,结合具体实际,研究相应对策,扎实推进实施。
二是强化规划引领。全省各级都明确认识,把做好发展规划作为有效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前置环节和关键步骤。以省政府名义,先后出台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实施方案、规划进度表,层层落实部署,逐项设计安排,一一细化分解,确定了105个县实现均衡发展目标的时间表。34个县都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纳入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泗县依据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结合永久性居住点的设立,制定了2016-2018三年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整合和优化教育资源。利辛县为满足城区规模不断扩张、中心镇区人口迅速集中以及农民工子女不断回流的现状,提前做好学校建设规划和布局调整,新建中小学校,增加学位4.4万个,提前完成“十三五”学校规划目标。
三是强化督导职能。安徽省重视教育督导,将其作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助推器。全省各级督导部门建立并逐步完善了过程督导、常态监测、问责约谈、公示通报等相关制度,不断提高督导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权威性。各级教育督导部门坚持问题导向,狠抓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通过下发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等方式,对标落实,逐一消号,确保每一项重点、难点工作最终得到有效解决。临泉县一年下发督办单143个,解决各种问题398个,调整多名校长,问责了一批乡镇及教育系统干部。寿县实行督导牵头,三级包保,将责任落实到县直部门、乡镇政府,形成全县上下共促均衡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完善投入机制,促进教育资源均衡配置
一是加大投入,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安徽省始终坚持“教育优先”的理念,始终把教育,尤其是义务教育作为财政支出的首要领域,给予优先保障、全力保障、重点保障。2011年,省政府印发专门文件,对加大财政教育投入、落实法定增长、提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提出明确要求。到2016年,全省义务教育财政性投入达到641.3亿元,比2010年增长96%。
在大量财政资金保障下,相继实施了标准化学校建设工程、校园安全工程、教育信息化提升工程、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项目等一系列重大工程项目。其中,改薄工程各个项目实施进度位居全国第一。到2016年底,全省义务教育标准化覆盖率实现100%,5年里小学校际差异系数从0.569下降到0.414,初中校际差异系数从0.538下降到0.381。本次受检的34个县从2014年至今,累计投入306亿元,新建改扩建学校5590所,新增校舍面积640万平方米,新增实验室、功能室2.5万间,新增教学仪器设备21.7亿元,新购置计算机28.7万台。这些地方的中小学校,特别是农村中小学校办学条件得到极大的改善。临泉县、利辛县、六安市叶集区分别投入均衡发展资金19.8亿、13.8亿、7.71亿元,实施了多个工程项目,学校办学条件发生了巨大变化,城乡间办学条件日趋均衡。
三是不断深化改革,着力提升师资水平。安徽省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不断完善教师补充、交流和待遇保障制度。在补充方面,坚持托底线,保农村,实施了安徽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通过多部门协调,出台相关政策,重点解决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问题。在做好教师招录、特岗计划、人才引进等多渠道增补教师的基础上,又针对乡村教师短缺的问题,实施了定向培养支持计划,两年共培养5000人。泗县、萧县、霍邱县分别补充教师500人、1062人、1000人。颍上县2017年招聘引进义务教育阶段教师1196人,其中补充到农村学校1054人,是建国以来全县招聘人数最多的一年。在交流方面,强调制度化、常态化,出台专门文件,在学校编制配备、人事管理及职称评聘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特别是探索创新,全面推进教师“无校籍”管理改革,教师由“单位人”向“系统人”转变,为教师队伍能够在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之间、城市学校与农村学校之间进行广泛的交流轮岗,在体制机制上搭建了平台,疏通了渠道。2013-2016年,全省县域内义务教育共交流教师和校长35300人次,占比达到40%。在待遇方面,注重人性化、差别化。在教师周转房、乡村教师津贴、教师职称评定、校长职级制改革、教师专业发展等方面制定了向农村倾斜政策。现已建农村教师周转房20.3万平方米,逐步解决农村教师的“住房难”问题。阜南县每年用于提高乡村教师待遇近3000万元。临泉县2017年补充教师1915名,新建教师住房2146套,改造765套,总投入2.03亿。
(三)规范办学行为,保障特殊群体平等发展
一是多措并举,有效遏制五乱问题。安徽省一直把规范办学行为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牢抓实,印发了《安徽省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改革实施方案》和指导意见,确定了城乡学校班额无超标、同城区公办学校无择校、县域内学校办学条件无差距、城市流动人口子女就学无障碍的“四无”目标,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阳光分班政策。通过明察暗访和专项督查等多种形式,办学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对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制”。自2014年以来,全省处理各类来信来访230余件次,进行了多次明察暗访,对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多种方式的严肃处理。
二是关爱特殊群体,确保教育公平。安徽省坚持“两个为主”、“三个一样”(一样就读、一样入学、一样免费),不断健全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体制,全面消除随迁子女就学升学障碍,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达95.7%;建设农村留守儿童之家1.9万个。全省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中小学附设特教班和随班就读为主体的特殊教育发展体系基本形成。六安市叶集区大力实施教育精准扶贫工程,实现各学段资助全覆盖。六安市裕安区建立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做好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心理疏导工作。太湖县建立“三残”儿童台账,做到“一生一案”。在特教学校开设了学生活动实践基地、个训班、模拟超市、模拟银行区角,教育教学活动有声有色,为残疾儿童少年走上社会、融入社会打好基础。
(四)构建发展机制,推进教学质量持续提升
一是完善管理体制,促进均衡发展。安徽省专门印发文件,着力深化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义务教育实行市级统筹、分层办学、分学段管理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管理体制,统筹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寿县开展学区制改革,建立完善县、学区、学校三级管理体制,提升管理内涵,促进均衡发展。
二是提升信息化水平,助推均衡发展。安徽作为全国两个教育信息化试点省之一,坚持将教育信息化作为实现均衡发展的有力支撑和保障。探索出以县为单位、由优质学校辐射教学点和薄弱学校的“在线课堂”常态化教学模式,实现了优质教育资源向农村、向山区学校的空中同步传输,送到偏远地区的学生。这一做法,也为中西部地区解决这一难题提供了好的范例。截至2016年底,全省中小学互联网接入率99.94%、班级多媒体设备覆盖率98.81%、校园网建有率99.86%、教师网络学习空间开通率99.88%。颍上县实施了智慧教育工程,先后投入1.63亿元,配备了71个多媒体教室、4304套班班通设备、465间计算机网络教室、40间录播教室,实现了高标准配置目标。
三是打造校园文化,促进学校特色发展。各地还坚持以内涵发展促进学校特色发展,推进素质教育,提升办学品质,打造校园文化,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萧县19年坚持“五好”教育,以读好书、写好字、唱好歌、做好操、扫好地为内容,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宿松县组织实施特色学校创建工程,开展了黄梅戏进校园、传统文化进校园、廉洁文化进校园等系列活动,形成了“戏曲校园”“生本校园”“足球校园”“书香校园”等一批特色学校。颍上县的花鼓灯进校园、六安市裕安区的庐剧进校园,都已成为学校的非遗办学特色。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照国家和省定标准,根据2016年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审核和此次督导评估现场检查,34个县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
(一)学校资源依然紧张
部分县仍存在校额和班额偏大、学校校园占地面积不足、校舍建筑面积不足、体育运动场地不足的问题,城区学校较为突出。寿县、萧县、濉溪县、颍上县等存在大规模学校。宿松县、泗县、青阳县、枞阳县等班额过大。宿松县、固镇县、亳州市谯城区、萧县、临泉县、濉溪县、凤阳县、淮北市相山区等校园占地面积不足。宿松县、萧县、固镇县、濉溪县、临泉县、庐江县等校舍建筑面积不足。萧县、宿松县、临泉县、阜南县、亳州市谯城区、固镇县等体育运动场地不足。利辛县、黟县、颍上县、阜南县、六安市叶集区、霍邱县、六安市裕安区等均有部分建设项目尚未完工。
(二)教学仪器设备配备仍有缺口
教学仪器设备仍有不同程度的缺口。实验室以及其他功能室建设尚未完善。部分学校教学仪器尚未配置齐全,有的使用率偏低。濉溪县、亳州市谯城区、利辛县、凤阳县、芜湖县、萧县、池州市贵池区、马鞍山市雨山区等不同程度存在以上问题。
(三)教师队伍建设仍存在一些问题
阜南县、固镇县、临泉县、六安市裕安区、枞阳县、含山县等未按编制配齐教职工。教师结构性矛盾在各受检县中较为普遍存在。临泉县、枞阳县、六安市裕安区、寿县、颍上县等学科教师不足,另一方面,存在年龄结构不合理问题。黟县、马鞍山市雨山区、黄山市徽州区、萧县等45岁以上教师占比较高。个别县仍存在教师凉交流制度不健全、交流比例偏低的问题。
(四)学校管理水平仍有漏洞
学校常规管理、教学管理、卫生安全管理等方面,在少数学校仍然存在一些漏洞。少数学校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管理水平不高。个别学校在消防器材管理上不规范。固镇县、寿县、太湖县、黄山市徽州区、霍邱县、池州市贵池区、青阳县、泾县等均不同程度存在安全隐患。
四、督导意见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安徽省各级政府要以本次督导为契机,针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对照国家和省定标准,认真研究对策,切实加以整改。
(一)进一步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加大教育投入
持续加大教育投入,加强省级统筹,依法履行义务教育职责,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强化财政主渠道供给,加大教育投入,依法实现义务教育经费“三个增长”。进一步加大教育附加征收力度,确保及时足额用于教育;认真落实土地出让金收益按比例计提教育资金的政策。
(二)进一步做好教育发展规划,优化学校布局
各级政府要结合人口变化趋势和城乡一体化规划,以满足就近入学需要为基础,做好科学论证,合理调整好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既要继续抓好城区和人口导入区学校扩容,加快学校基建工程进度,着力解决城区学校大校额、大班额、面积不足、学位不足的问题,又要做好农村学校特别是城区周边薄弱学校改造,有效缓解中心城区的入学压力。要办好必须保留的村小和教学点,提高其标准化配置水平,充实优秀老师,保障当地学生就近入学,接受优质教育。
(三)进一步强化标准意识,提高办学水平
要坚持“抬高底部”原则,充分利用好国家实施的“全面改薄”工作机制,采取“一县一策”、“一校一案”的办法,加强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改造和薄弱环节整改,加强学校标准化建设,补齐义务教育学校硬件缺口。要以公平发展为原则,不断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进一步推进学校联盟、集团化办学、学区化管理、对口帮扶等办学体制改革,完善以强带弱的联盟办学模式,实施共同体捆绑式发展,盘活释放优质学校的优质资源,补强薄弱学校,促进区域学校共建共享、一体发展。
(四)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
要认真落实国家有关统一城乡教职工编制标准的要求,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编制的合理制定和动态调整,创新教师补充方式,加大补充力度,在认真落实免费师范生、特岗教师政策的基础上,做好新教师招聘工作,加大音、体、美、信息技术等紧缺学科教师的补充和培养力度,鼓励各地广泛开展农村教师定向培养和小学全科教师培养,满足学校教育教学需求,解决少数地方教师队伍结构性短缺的问题。要始终把师资均衡作为工作重点,统筹学校间教师配置、进一步健全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切实落实好城乡教师差别化待遇等相关政策,改善生活条件,创新交流方式,强化激励机制,吸引教师、校长尤其是骨干教师和校长向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流动。继续围绕课程改革和办学体制改革,完善培训体系,创新培训模式,培养农村学校名优校长和骨干教师,构建合理教师梯队,整体提升校长、教师专业化水平。尤其要加强农村偏远小规模学校教师的专业能力提升,提高其使用现代化教学设施设备能力,落实现代教育理念的要求。
(五)进一步强化督导力度,巩固提高均衡成果
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到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长期性、动态性、艰巨性,要保持工作力度不减,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加强整改,巩固成果,提高水平。要加强督导队伍建设,完善督导体制,创新督导机制,进一步发挥“三级督政功能”,健全教育督导问责机制,依法督促各市、县采取强有力措施,加大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力度,满足城镇化和新增人口对教育的需求。要进一步提高督导评估实效性,加强过程指导,严格评估标准,以评促改,以评促建。建立健全监测和复查制度,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
督导检查结束后,请安徽省进一步研究,及时布置整改工作,在三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