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修订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社会保险经办条例》《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意见》,结合我市医疗保障事业的实际现状,由南通市医疗保障局起草了《南通市医疗保障办法》(征求意见稿),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现将征求意见情况说明如下:
一、征求意见范围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通过南通市医疗保障局网站对外公开,自2024年9月30日始至2024年10月31日结束,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三种方式,征集了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
二、意见建议情况
公示期内,共收到2条意见建议。
1.第四十一条第5项,关于同时参加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时,住院结算会不会容易混乱。
2.建议提高门诊费用的报销比例。当前,门诊报销比例偏低,例如核磁共振等项目的费用高达数千元,而这些费用在住院时可获得报销,门诊则几乎无法得到补偿。这种状况导致患者倾向于选择住院治疗,从而增加了医院的负担。
三、相关反馈
针对意见建议1,住院结算不会混乱。具体操作:若选择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则在出院结算时由医院选择居民医保险种直接结算;若选择按时间段分别享受居民和职工医保待遇,则由医院出具费用明细分割清单自费出院后,携带发票、清单和出院小结后至各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医院医保服务站、各医保办事处、各“15分钟医保服务圈”提交报销申请。
针对意见建议2,暂不予采纳。目前基金收支处于紧平衡状态,我市将根据国家和省要求,结合基金运行情况,适时调整。
南通市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