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4年度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至2024年1月31日。参保人当月参保,次月缴费。
(二)缴费时间为:每月5至20日期间的工作日15:00前,银行批量扣款日为每月15日(遇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其中2023年12月银行批量扣款日为15日、18日与19日。存在有效缴费协议(批扣)的参保人在银行批量扣款日不能使用其他渠道缴费。
二、2024年度个人缴费标准
学生儿童每人每年375元;劳动年龄内居民每人每年695元;城乡老年人每人每年400元。
三、缴费渠道
(一)京通小程序缴费
参保人可通过微信、支付宝、百度客户端搜索“京通”小程序,进入“社会保障”栏目下的“社保费办理”功能,点击“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办理”缴费。也可通过支付宝“市民中心(北京)”或微信“城市服务(北京)—社保”选择“社保缴费”进入。
(二)电子税务局缴费
参保人可通过北京市电子税务局Web端(https://etax.beijing.chinatax.gov.cn/进入“我要办税-社保”)、北京税务APP(安卓版)(进入“办税”选择“社保费办理”)、微信北京税务服务号(进入“移动办税”)办理缴费。
(三)银行APP缴费
可通过邮储、北京、农商、浦发银行APP办理缴费,具体请咨询相关银行。
(四)银行批量扣款缴费
与参保人签署了有效缴费协议(批扣)的银行会在银行批量扣款日进行扣款,请参保人及时关注缴费情况。
(五)银行柜台缴费
参保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代办人需携带本人及参保人身份证,到本市邮储、北京、农商、交通、浦发、华夏、农业、建设、中信、招商、光大、民生银行办理缴费业务。
四、其他事项
(一)无意愿或不具备条件继续参加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请及时到参保所在地社保所办理减员手续,避免扣款。
(二)具备免缴资格的人员由各相关职能部门将名单提供给市医保局,完成参保缴费手续。
(三)初次使用医保个人账户为家庭成员缴纳保费时,需先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或经办柜台办理共济备案。在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足额的情况下,除可为自己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外,还能为已建立共济关系的家庭成员缴纳保费。医保部门将于每月最后一天发起扣费工作。
(四)关于参保及使用医保个人账户缴费业务有疑问,可以拨打12333;关于税务渠道缴费业务有疑问,可以拨打12366;使用北京市电子税务局有疑问,可以拨打4007112366。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