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提升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化服务管理水平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规范招生入学行为,构建教育良好生态,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公平入学、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按照教育部、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的有关要求,西昌市2022年中小学招生入学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就近入学。为保障我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各中小学以法定监护人及其子女为本市户籍、法定监护人的固定住址(合法房产)为依据招收新生,无固定居住地(合法房产)的,以法定监护人及其子女户籍地为依据招收新生。
(二)坚持免试入学。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等任何名义、任何形式选拔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挂钩招生。
(三)坚持公民同招。公办、民办学校实行同步招生。西昌市公办、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报名及录取工作纳入四川省普通中小学生招生入学服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全省系统”)统一管理。严禁提前招生,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凡未通过“全省系统”实施的招生均属无效招生,将不予办理学籍注册并严肃追究违规学校责任。所有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须报经市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对外发布。
二、招生对象
小学新生为2022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初中新生为符合条件的2022年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A类:法定监护人及其子女均为西昌市户籍
A1:法定监护人有固定居住地(已交房合法房产),按房产所属片区学校就近入学。一套房屋优先解决一个家庭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划片入学,实行“六年一学位”政策(六年内一套房屋只为一个家庭提供学位)。作为入学房产必须是住宅用房,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公寓等非住宅用房不能作为入学依据。
提供:学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同一西昌市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等);房产证(已交房但还未办理房产证的提供购房合同、房产备案手续;经适房已办证的提供不动产登记证,未办证的提供准购证和缴款单;回迁安置房提供选房公证书)。
A2:法定监护人无固定居住地(含购房未交房的),按学龄儿童少年户籍地片区学校就近入学。
提供:学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的同一西昌市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等。就读城区学校的需提供:法定监护人在西昌市的无房产证明(房管局出具的无房证明、自然资源局出具的无不动产证明、房改办出具的无经适房证明),未交房的提供开发商出具的未交房证明。
A3:本市户籍拆迁户子女
本市户籍拆迁户子女在过渡期间,根据西昌市相关拆迁政策,可在房屋原址就近入学,也可在现居住地就近入学,网报时由西昌市拆迁办政策法规组审核是否符合拆迁户政策,具体是否真实居住,由租房所在片区学校审核。
提供:学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同一西昌市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等);租住房屋的提供租房合同。
B类:法定监护人为非西昌市户籍,子女为西昌市户籍
法定监护人为非西昌户籍,子女是西昌户籍,且无合法房产的(含购房未交房),由市教体科局根据全市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入学;法定监护人为非西昌户籍,子女是西昌户籍,但购有合法房产的(购房已交房),按房产所属片区学校就近入学。
提供:法定监护人及其子女的户口簿、身份证、有房的提供法定监护人学区内房屋房产证(已交房还未办理房产证的提供购房合同、房产备案手续;经适房已办证的提供不动产登记证,未办证的提供准购证和缴款单)。
C类:优待对象入学
现役军人子女按《四川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政干〔2012〕118号)文件精神由凉山州军分区、西昌市教体科局协调安排就读;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按《应急管理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文件精神由西昌市教体科局协调安排就读;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按《四川省公安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川公发〔2018〕69号)文件精神由西昌市教体科局协调安排就读;疫情防控一线医务工作者子女入学按《西昌市教体科局关于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医务工作者子女入园入学的通知》(西教体科〔2022〕69号)文件精神由西昌市教体科局协调安排就读;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按《西昌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实施细则》执行。
D类:特殊儿童入学
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在片区学校随班就读;需就读西昌市特殊教育学校的,由监护人携带适龄残疾儿童户口簿、残疾证到西昌市特殊教育学校登记,经综合评估后报名入学;无法进入普通学校或特殊教育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由片区学校或特殊教育学校送教上门。
E类:自主搬迁户随迁子女入学
2015年12月31号前已自主搬迁到西昌市的且在西昌市已自主搬迁系统数据库的已自主搬迁户子女按照“以就读公办中小学为主和就近就地入学”的原则全部纳入迁入地义务教育保障范围。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打印报名表,由迁入地乡镇(街道)盖章后到校审核入学。
提供:法定监护人及子女的户口簿、身份证。
F类: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按照《西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昌市城区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西府发〔2020〕33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三、民办学校报名条件
民办学校在学校审批机关管辖区域内招生,优先满足西昌市户籍学生入学需求,经市教体科局批准,可招收符合政策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
选择就读民办学校的随迁子女需满足在西昌市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网上报名时符合以下任意一项即可:1.持有在西昌市公安局办理的有效期内《四川省居住证》;2.在西昌市内合法房产(房产证或购房合同);3.在西昌市租住合法房屋(租房合同);4.具有西昌市营业执照;5.与西昌市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6.在西昌市缴纳社会保险满六个月。
四、报名流程
(一)公办学校
1.网上报名
小学新生7月3日至9日,初一新生7月4日至10日,通过登录“西昌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新生网上报名。
登录方式:
a.
手机关注西昌教育、西昌发布微信公众号,点击“新生报名”即可进入“西昌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或关注四川教育管理服务微信公众号,点击“公共服务”进入“升招业务系统”即可进入“西昌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b.
登录西昌教育信息业务系统,点击“新生报名”。
2.随机派位
7月12日-13日,部分学校进行随机派位,具体安排详见附件1。
3.现场审核
7月14日至7月15日,网上报名审核已通过的,持网上报名时所提交材料的原件到学校现场审核。
4.公布录取名单
7月30日前,各学校向社会公布新生录取名单。
5.入学报到
8月30日-8月31日,新生到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
(二)民办学校
1.网上报名。7月3日至9日,所有民办学校统一使用“全省系统”开展招生报名工作,家长可通过登录“西昌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选择民办学校报名或关注“四川教育管理服务”微信公众号,点击“公众服务”,选择“升招业务系统”即可进入报名。
2.网上审核。7月10日至7月15日,由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学生报名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3.录取。7月16日,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
4.补录。首次录取未录满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可申请进行补录,具体补录安排于8月20日后通过“全省系统”查看。
五、学校服务片区调整
西部新区学校作为航天学校南校区今年9月将实现小学招生,招生范围:宁远大道以南;迎宾大道以西;菜籽山大道以南至铁路以西;原马道镇和小庙乡交界以北。西部新区学校初中部未建成前,初中仍由航天学校招生,初中建成后按此招生范围划片就读。原小庙乡户籍村民子女,可按原招生政策执行。
六、多校划片招生
(一)原四合乡吉木德村小学毕业生就读初中继续按照2021年招生文件执行,实行西乡中学、西宁中学按比例随机派位。
(二)按照2021年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原喜德县东河乡昭觉县玛增依乌乡和普诗乡学生入学相关事宜的通知》要求,原玛增依乌乡、普诗乡、东河乡小学毕业生就读初中,由两县市共同解决,西昌市统筹安排川兴中学东校区、川兴中学西校区(市民中)、四合九年一贯制学校三所学校共同提供学位解决这部分学生就读,按照川兴中学东校区20%、川兴中学西校区(市民中)50%、四合九年一贯制学校30%的比例提供学位,采用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就读学校。
(三)原大箐乡和原洛古波乡俄池格则村划归海南街道办管理,原大箐乡和原洛古波乡俄池格则村小学毕业生按原划定的招生片区不变,原大箐乡就读川兴中学、原洛古波乡的俄池格则村就读大洋学校,宁远学校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提供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10%的学位,采取随机派位的方式用于解决该片区部分小学毕业生就读。
(四)市民中初一开设两个一类模式班,招收巴汝镇、马鞍山乡本地户籍小学毕业生,统一进行网上报名后,采用摇号方式确定市民中学位。巴汝镇、马鞍山乡其余就读普通初中的小学毕业生,按原招生片区学校不变。
(五)原兴胜乡四个村(花庄村、小桥村、花园村、双林村)行政区域划归安宁镇管理,小学按原划定的招生片区不变,初中根据家长意愿和学校学位情况可选择就读兴胜中学和西宁中学,如报名人数超过学校学位数,采用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就读学校。
(六)原兴胜乡五个村(联合村、新元村、江管村、德胜村、团结村)行政区域划归礼州镇管辖,小学按原划定的招生片区不变就读兴胜小学,初中根据家长意愿和学校学位情况可选择就读兴胜中学和礼州中学,如报名人数超过学校学位数,采用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就读学校。
七、鼓励社会各界依法捐资助学
捐资助学坚持自愿、不与入学挂钩的原则,统一由西昌市捐资助学协会接受。
八、注意事项
(一)所有适龄儿童必须按时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结束后才将户籍从外地迁入西昌,或因其他原因未按时进行网上报名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由市教体科局根据全市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二)为给广大家长提供入学工作方便,西昌市教体科局同时在西昌市政务服务中心、原西昌市招办(老西门街18号)设置招生入学咨询点,设置招生咨询电话0834-2198511,0834-2582958,0834-3780078,0834-3352902,安排专人开展入学政策咨询解答服务。各乡(镇)、街道办、各学校在招生报名期间要安排工作人员开展招生政策宣传和解答,并协助有需要的家长进行网上报名。
九、加强招生监督
(一)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提升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化服务管理水平的通知》的相关要求,西昌市义务教育学校新生报名及录取工作全部纳入“全省系统”统一管理,7月31日前完成所有招生工作,公布招生结果,并严格依据招生结果导出注册学籍,凡未通过网上报名平台,由学校擅自招生的,将不予办理学籍注册并严肃追究违规学校责任。
(二)资料审核贯穿招生入学工作全过程,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非西昌市户籍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西昌市户籍的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三)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编报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川教督委办函〔2021〕34号)文件及凉山州教育高质量发展要求,西昌市在2025年前必须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所有学校必须按照义务教育学校优质均衡要求,从2022年起做好达标规划,严格控制招生规模,规范招生秩序。在确保片内生全部就读的前提下,如有空余学位由市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使用方案,各学校严格执行,市教育主管部门监督。
(四)严禁任何人借招生谋取个人利益,严禁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行为,严格责任追究,对于违反招生纪律的,严肃顶格处理。对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取消违规学校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对违规的民办学校给予压减当年或次年招生计划、取消招生资格,直至取消办学许可的处罚。
十、其他事项
涉及招生工作的其他事宜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1.2022年中小学新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表
2.西昌市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招生范围
3.西昌市义务教育阶段初中招生范围
4.西昌市适龄病、残儿童(少年)免学、缓学审批表
西昌市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2年6月28日
附件1
2022年西昌市中小学入学工作日程
附件2
西昌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招生范围
阳光学校:东河以东,三岔口西路至三岔口东路以南,河东大道以西,航天大道三段至三岔口南路至海河以北。
一小:长板桥沿西河至宁远桥以东,宁远桥街以南,胜利路以西,长安中路以北。原划宁远村一小招生范围不变。
二小:胜利路、胜利南路至一环路口以东,马水河街、下西街以南,大巷口沿滨河路、南桥至一环路东河段以西,一环路南二段胜利路口至东河以北。原划定龙眼井村二小招生范围不变。
三小:南桥沿东河上段以东,姜坡路以西,三岔口西路、三岔口东路至姜坡路口以北。原划三小河东村招生范围不变。
四小:老西门街、晏家巷以东,沿下西街经大巷口至新市场口以北,沿什字街经三衙街转大巷口经上顺城街至邛都坊、新市场街一线以西。原划定北门村属四小招生范围的组不变。
五小:沿北街、仓街、什字街经三衙街转大巷口经上顺城街、邛都坊至新市场街一线以东,沿东河上段以西。原划定北门村五小招生范围不变。
七小:宁远桥街、马水河街以北,老西门街、晏家巷以西;原西郊乡、四合乡分界线以南;宁城路以东。原划定西河村七小招生范围不变。
月城学校:西河以西;长安西路沿长裕路至海河以东;海河以北;宁城路以西。原划定长安村月城学校招生范围不变。
十小:长板桥沿西河至海河以东;航天大道二段以北;胜利南路经一环路至东河下段以西;长安中路以南。原划定的中心校招生村组不变。
航天学校:长裕路(长安西路路口)以西;长安西路(长裕路至三丫口)以南;宁远大道以北;迎宾大道以东;菜籽山大道以北;原马道镇与小庙乡交界以北。
西部新区学校(航天学校南校区):宁远大道以南;迎宾大道以西;菜籽山大道以南至铁路以西;原马道镇和原小庙乡交界以北。
六小:航天大道北一段路以东;一环路北五段以南;原长宁街道与四合乡交界以西;原小庙乡小庙村与原西郊乡长安村交界以北。
八小:成昆铁路以东;南山以西;迎宾东路以南;原马道镇与小庙乡交界以北。
宁远学校:海河(观海路至铁路桥)以南;迎宾路以东;西郊乡和海南乡交界处以北;邛海以西;航天大道二段以南,东河以西、西河以东。
春城学校:河东大道以东;三岔口东路以南;姜坡路以东;原高枧乡、喜德县交界以南;原高枧乡、川兴镇交界处以西;航天大道东延线以北。川兴镇三合村、海丰村。
阳光学校、宁远学校多校划片:航天大道三段至三岔口南路至海河至滨河东路一年级招生实施多校划片,划入阳光学校、宁远学校招生服务范围,采用随机派位的方式决定学位。
附件3
西昌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初中招生范围
阳光学校初中部:东河以东,三岔口西路至三岔口东路以南,河东大道以西,海河以北。长板桥沿西河至海河以东,航天大道二段以北,胜利南路经一环路至东河下段以西,长安中路以南。
月城学校初中部:海河以北;长安西路至长裕路至海河以东;西河西路以西。长板桥沿西河至宁远桥至宁城路以东,宁远桥街以南,胜利路以西,长安中路以北。原西郊乡长安村属月城招生范围。
二中:老西门街至宴家巷经马水河至胜利路、胜利南路一段以东;一环路南二段以北;东河中段以西;三岔口西路至三岔口东路至姜坡路口以北;姜坡路以西。
初一中:老西门街、晏家巷至西门坡路口以西;宁城路以东,马水河街至宁远桥街至西河以北,四合乡和原西郊乡交界以南。
航天学校:长裕路(长安西路路口)以西,长安西路(长裕路至三丫口)以南,原马道镇和原小庙乡交界以北。原长宁街道办事处管辖范围,原小庙乡所辖正住户籍小学毕业生。
宁远学校:海河(观海路至铁路桥)以南,成昆铁路以东,原西郊乡和海南乡交界处以北,邛海以西,航天大道二段以南,东河以西、西河以东。海南乡所辖正住户籍小学毕业生。
春城学校:河东大道经三岔口东路至姜坡路以东;原高枧乡、喜德县交界线以南;原高枧乡、川兴镇交界处以西;航天大道东延线以北。原高枧乡所辖正住户籍小学毕业生,川兴镇三合村、海丰村正住户籍小学毕业生。(下图仅供参考,以文字表述为准)
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