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2021年度巴彦淖尔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方案>的通知》(巴人社发〔2021〕25号)相关要求,结合工作需求,经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4人,具体如下:
一、招聘计划
学院计划公开招聘人数为34人。其中,部分岗位定向招聘服务期满(最低服务满2年,下同)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这两类人员以下统称“项目人员”); 部分岗位定向招聘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简称“应届和择业期高校毕业生”)。
“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人员;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应届和择业期高校毕业生”是指: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2019、2020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二、招聘组织机构
学院公开招聘笔试、面试将委托第三方进行。
三、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文化程度(具体要求以河套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为准)。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10月14日之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14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4日之后出生),年龄计算日期从公告发布日计算。
(6)户籍不限。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9)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河套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10)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应聘者须为在报名开始日前在我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我市籍在外盟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11)凡是到报名开始日,“项目人员”服务期满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或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的,不能再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只能应聘其他岗位。
以上条件中,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报名开始前;已聘用但到期未能取得岗位要求证件的,予以解聘。
2.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现役军人;在读的研究生;试用期内的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试用期内的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用人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组织人事、审计、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3.下列人员不得聘用:
在本次考试报名结束至办理聘用手续前,因参加其他公务员(参公人员)考录或事业单位编制内公开招聘,且被其他机关(参公单位)录用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在本次考试报名结束至办理聘用手续前,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
(1)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网址)
(2)同一次招聘,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在网上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在填写个人简历时,应聘人员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必须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填写未就业时期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待业)。否则,学院不予审查通过。
(3)应聘人员须用本人身份证或护照报名,且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4)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纳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招聘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资格审查环节,工作人员应努力帮助应聘人员发现报名中出现的问题,避免造成应聘失败。
(5)按照巴彦淖尔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方案要求,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工作分为三批进行,第一批为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报名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调整为“应届和择业期高校毕业生”岗位。第二批为定向招聘“应届和择业期高校毕业生”岗位,报名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调整为普通岗位(不限定特定招聘对象的岗位)进行第三批报名。
调整后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站()公布。
(6)报名时间:
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21日9:00—18:00;
“应届和择业期高校毕业生”岗位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24日9:00—10月25日18:00;
普通岗位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30日9:00—10月31日18:00。
2.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学院在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尽快提出审查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严禁资格审查通过。对审查未通过的,应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
(2)《岗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用人部门负责解释。
(3)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
(4)“项目人员”岗位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10月21日9:00至10月22日上午12:00;
“应届和择业期高校毕业生”岗位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10月24日9:00至10月27日上午12:00;
普通岗位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10月30日9:00至11月2日上午12:00。
(5)初审通过的人员须按照要求在报名网站进行交费。完成交费即确认报名。报名费每人70元。在交费时间截止仍未完成交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考,笔试缺考的不再退费。
“项目人员”岗位交费时间为:2021年10月21日9:00至10月22日18:00;
“应届和择业期高校毕业生”岗位交费时间为:2021年10月24日9:00至10月27日18:00;
普通岗位交费时间为:2021年10月30日9:00至11月2日18:00。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已提交报名申请但尚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应聘人员,仍可以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截止后,已提交报名申请但尚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应聘人员,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请考生务必注意。
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免交报考费,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减半收取。此类应聘人员报考费的减免采取先交后退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从报名网站下载并据实完整填写《减免报考费申请表》,在笔试结束后20天内,持《减免报考费申请表》、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注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在工作日到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和培训中心进行审核确认办理退费手续。对减免费用的应聘人员,由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和培训中心通过网上银行将所缴费用自动退到应聘人员缴费的银行账户里。
农村牧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应聘人员和城镇享受最低生活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免交报考费。此类应聘人员将所在地旗县(市、区)扶贫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复印件,所在地旗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证明或低复印件,连同应聘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注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发送电子邮件至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和培训中心电子邮箱:(imptasybtf@126.com),“项目人员”报名阶段发送截止日期为2021年10月22日18:00,“应届和择业期高校毕业生”报名阶段发送截止日期为2021年10月27日18:00,普通岗位报名阶段发送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2日18:00,经审核确认后,可免交报考费。
五、笔试
1. 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卷面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长为120分,不限定范围,不指定教材,采用闭卷方式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作答。
2.笔试时间和地点在相关公告和准考证上明确。应聘人员凭有效期内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护照)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为应聘岗位相应笔试科目卷面成绩,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4.笔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公布。
5. 笔试开考比例(应聘交费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不低于4∶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需申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六、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学院负责,市组织人社部门监督。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须携带的证件及证明材料、相关要求以及监督举报电话等详细内容,提前7天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上公告。
2.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报考“应届和择业期高校毕业生”岗位的毕业生进行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档案存放单位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其档案应在《河套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发布日(10月14日)之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档案存放单位出具的证明格式:XXX(姓名),是XXX大学XXXX年毕业生,档案自XXXX年XX月XX日存放我处,2021年10月14日前档案没有转出(落款需有存档单位名称、时间,并加盖公章)。
5.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七、面试及相关要求
1.面试
(1)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范围。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请关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
(2)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环节一律使用国家通用语言。
(3)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或达到事先设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设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或确定取平均成绩的,在面试公告中事先公布。
2.相关要求
(1)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招聘岗位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民族加分)×60%+面试成绩×40%
(2) 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八、体检与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加试(加试形式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确定),按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1.体检
(1)由学院组织实施,在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工作应在面试成绩公布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应聘者须在规定时限内进行体检,应聘者个人原因未按时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者需要进行复检的,应在接到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
(2)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及其他真实情况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医生与被体检应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以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2.考察
学院人事部门组成考察组认真审核应聘人员档案材料,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巴彦淖尔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档案审核情况登记表》并按照管理权限报市组织人社部门备案。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考察工作应在体检工作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配合完成考察工作,因应聘者个人不配合而未完成考察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经学院党委研究确定,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公示和聘用
1.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上报市组织人社部门。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且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并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间发现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3. 聘用合同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用人单位与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应聘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二)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后各环节出现缺额的,须依次进行递补。每一个环节同一岗位计划递补最多进行3次。市组织人社部门下发批复文件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后,不再进行递补。
(三)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招聘考试的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做出调整,届时将在巴彦淖尔人事考试网()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同时,请应聘人员在考试前做好个人防护,减少非必要流动。
十一、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1.监督举报电话:0478- 8416472(河套学院人事处)
2.政策咨询电话:0478- 8411231(河套学院人事处人事科)
3.网报技术咨询电话:
0471-6601168、6600198(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和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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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河套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减免报考费申请表
原标题:河套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