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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恩县教育局

(来源:网站编辑 2024-11-13 07:09)
文章正文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县政府关于教育的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全县民族教育事业发展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协调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

(三)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办法和方案;监督全县教育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资助工作。

(四)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全县义务教育的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负责民办教育的管理工作。

(五)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全县成人教育工作。

(六)负责全县普通高中设置、合并、撤销、更名的审批工作;负责全县中等职业学校的设置、合并、撤销、更名的审核或申报指导工作。

(七)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

(八)主管全县教师工作;统筹规划中小学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制度的实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九)指导、协调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后勤管理和学校安全工作。

(十)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协调对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的监督检查;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负责普通话培训和测试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教育招生考试工作;参与全县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十二)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对全县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检查、评估;负责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工作。

(十三)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电化教育、现代远程教育、信息化建设以及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的装备工作。

(十四)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科研工作;指导教育学会和各学科学会的工作。

(十五)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1]

领导分工播报

编辑

奚泽辉(党组书记、局长、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主持全面工作。联系县一中、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和所联系学校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廖锋(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负责系统及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意识形态、群团、关工委、项目建设、大宗物资采购招标等工作。分管党建办、纪检监察室、工会、关工委、项目办。联系县民族实验小学、宝塔小学、县直机关幼儿园、县民族幼儿园、县万和幼儿园、椒园镇中心学校、珠山镇中心学校、万寨乡中心学校。对所分管单位和联系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胡静(副局长):负责系统计划财务、教育审计、教育规划、教育统计、项目规划、校产管理、经费管理,财务、保密、宣传、统战、文明创建、档案管理、政务公开等工作。分管办公室、计划财务股(审计股)、经费管理中心。联系县民族实验中学、县第二民族实验小学、县荧屏特殊教育学校、晓关侗族乡中心学校、长潭河侗族乡中心学校、椿木营乡中心学校。对所分管单位和联系学校廉政建设负责。

龚光太(党组成员):负责教育教学、教育改革、学校德育、基础教育、成职教育、特殊教育、学前教育、民办教育、体卫文艺、国防教育、学籍管理、青少年校外教育、语言文字、干部人事、师资队伍、职称评聘、教育装备及运用等工作。分管教育股(成职教育股)、人事股(教师管理股、语委办)、教研室、装备站、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联系宣恩清江外国语学校、思源中学、松坪小学、沙道沟镇中心学校、高罗镇中心学校、李家河镇中心学校。对所分管单位和联系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何志刚(副科级督学):负责教育督导、中考及高中阶段招生、高考(成人自考)及高校招生、精准扶贫、行业扶贫、学生资助、杭州西湖区对口支援、“616”对口支援、省定点扶贫、行政审批、安全、综治、信访、维稳、“610”、 环境保护、后勤管理等工作。分管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办公室、招生考试办公室、安全股、行政审批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后勤管理办公室。对所分管单位廉政建设负责。

吴雪飞(副局长、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副校长):协助管理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1]

内设机构播报

编辑

(一)综合办公室。承担局机关重要政务、事务的综合协调与督办工作;负责各类公文运转和管理;负责局长办公会、局级综合性工作会议的组织安排;负责政务公开、教育宣传、新闻发布、信息及文秘、人事档案、文书档案、机要保密等工作;负责机关的精神文明建设、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牵头办理人大、政协关于教育的议案、建议及提案工作;负责本系统信访维稳工作及重要信访件的转办工作;负责机关及局属二级单位财务报表、工资发放、财务报账、物资采购、接待、基建维修、公务用车及国有资产管理等后勤保障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教育教学管理办公室。统筹管理全县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工作;负责全县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教学管理,实施素质教育;组织实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规范基础教育学校办学行为;指导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导校外教育、科普教育、家庭教育等方面的工作;负责中小学常规管理及学籍管理,办理普通初中毕业证;指导全县学校体育卫生教育、艺术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国防教育工作;负责全县学生体育竞赛和艺术、劳动教育活动;负责全县学生体质状况调查工作;指导中等职业学校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指导中等职业学校的电化教育、实习实训设备的配置和实训基地建设;指导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调整、办学评估和学籍管理;指导协调全县成人教育工作;负责推行《汉语拼音方案》;负责普通话推广、培训和测试工作;指导推行规范汉字和汉字应用水平测试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监督、检查全县语言文字应用情况;承担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校外教育及培训机构的审批和管理;做好全县青少年学生校外研学旅行和社会实践活动的总体规划、组织落实和管理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教育研究与信息化办公室。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开展教学研究,改革教学方法,落实教学视导,全面提升教学质量;组织全县教师业务提升研修的指导与管理工作;对全县中小学教学进行业务及远程教育资源应用指导;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现代教育技术装备、实验室、图书馆(室)与各类功能室规划建设、管理和指导;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学校安全与后勤管理办公室。承担教育系统的安全生产行业管理、环境保护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工作;指导、监督各类学校(含幼儿园)履行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安全措施,负责指导学校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防范措施;负责组织实施各类学校的校舍安全工程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组织对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物品(含危化物品)、特种设备(含锅炉)等进行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指导各类学校加强在校学生校外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管理;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监督管理;将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内容,指导各类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和法律知识;及时上报学校安全事故信息,参与学校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指导全县学校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指导全县学校食品、用品卫生安全管理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负责视频监控总值班室值班值守和网上巡查工作;承担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学校后勤工作的开展,拟订有关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制定和实施全县学校后勤工作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学校加强学生食堂、学生宿舍、学校小卖部(超市)、校园绿化保洁和风险分散管理等工作;负责校园消费服务市场体系的构建和规范管理;指导学校加强学生实践基地和蔬菜副食基地建设;组织开展学校后勤管理工作的探索研究和交流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人事与教师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县教师队伍建设的指导与管理工作;指导全县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考核任免干部;负责本系统人才引进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负责管理本系统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和劳动工资;指导本系统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承担局机关及局属二级单位人事年报、工资标准调整、职称评聘等工作;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及注册工作;负责特级教师、湖北名师以及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推荐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本系统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以及岗位设置和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表彰奖励工作;统筹管理全县中小学教师及校长的培训等继续教育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教育督导办公室(简称:督导办)。拟订全县教育督导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直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拟订对乡镇人民政府教育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的办法和方案;监督全县相关部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指导、监督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组织督学专班对学校(园)进行挂牌督导;负责对全县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发布通报等;负责全县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发展改革办公室。拟订全县教育事业发展和学校布局规划;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学年统计、分析和教育基本信息的管理;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设置、合并、撤销、更名的审批和高中学校的审核和申报指导工作;拟订全县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计划;拟订教育经费筹措管理的政策、办法及方案;负责中小学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的统计、分析工作;负责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经费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经费的预决算工作及教师工资发放工作;监督、检查全县教育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负责教育项目的立项、可研、初设等审批工作;负责上级专项资金项目规划、申报、计划、绩效评价、协同审计等工作;负责全县学校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国有资产管理及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内所有单位的财务(含营养餐)收支活动,对各单位提供的收支凭证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审查,进行会计核算;指导系统内各单位搞好财务收支预算编制和执行工作;依据日常会计核算资料,指导各预算单位经费决算,保证决算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八)基建与采购办公室。承担全县各教育单位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及项目实施进度报表等相关工作;负责筹备项目建设、服务和物资采购领导小组会议,并根据领导小组会议议决事项制定方案;负责对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地勘、设计、预算编制、预算审核、招投标、监理、检测、结算审核、资金拨付、竣工验收及备案等全方位服务,全过程管理;负责教育系统单体项目、主要材料、设备、服务及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等招标组织工作;负责在教育系统项目建设中与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联系协调工作;负责项目建设专班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廉政建设、考核评定以及外聘人员的聘用与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项目建设工作计划的制定、组织实施和总结工作,做好各项规章制度的建设和监督执行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九)学生资助与教育扶贫办公室。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学生资助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建立与扶贫工作各成员单位在教育扶贫工作方面的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机制,负责日常沟通协调工作;指导各校落实教育扶贫政策;负责全县教育扶贫工作的督查、考核和总结工作;开展教育扶贫调查研究、政策解读、对外宣传和经验交流等工作;负责定点扶贫、东西部扶贫协作、“616”对口帮扶等工作;负责有关扶贫工作会议的召集、文件信息的起草下发、教育扶贫档案的管理工作;承办县精准扶贫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党建与群团组织办公室(简称:党建办)。负责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及主体责任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本系统行风政风、师德师风建设;参与调查处理本系统党员干部、职工违反国家有关政策的行为;负责机关党(团)建和政治理论学习;负责落实局党组党务日常工作,做好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学习、教育、宣传工作;负责协助局党组做好教育系统各单位党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三会一课”组织实施的指导工作;负责指导教育系统各单位工会、妇联、共青团、少先队、关工委等群团组织建设的指导工作;负责做好教育总支各党支部党员发展、党员管理、党员教育和党费收缴等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局机关党支部日常事务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一)招生考试办公室(简称:招生办)。贯彻执行招生考试的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宣传招生考试政策;制定全县教育招生考试实施办法,指导考点建设,组织实施全县教育招生考试工作;负责组织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工作;负责全县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口语等级考试、初中毕业合格升学考试、高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等及教育招生考试工作;负责高中学校招生管理工作;参与上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录取工作;监督招生考试的安全保密、考风考纪,配合有关部门处理招生考试违纪舞弊事件;承担县招生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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