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实验小学是直属省教育厅领导的省级示范学校。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小学教育事业,有志于终生从事小学教育工作,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5年3月至2003年3月期间出生);
4.身心健康,符合福建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5.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序号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专业 学历学位 其他要求 1 美术 教师 1 美术教育、美术(学)、学科教学(美术)、绘画、艺术教育(美术方向)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持有教师从业资格证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福建省福州实验小学网站、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21日—2021年3月27日
2、报名方式: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要求,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接受网上资格初审。具体报名方式请关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教师招聘专栏。
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于招聘期间保持畅通。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
2.笔试:应聘人员参加由福建省教育厅组织的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全省统一笔试时间为2021年4月18日。笔试成绩按参加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计算。
3.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
(1)《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原件及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5)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其中2021届毕业生与岗位要求相符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经我单位同意后最迟延至公示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通过资格复审的面试人选名单请关注福建省福州实验小学网站。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复审不符合岗位要求从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地点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将在福建省福州实验小学网站另行通知。如考生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或面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内容为课堂教学。若进入面试人数等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5.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六、考试注意事项
1.笔试:按照2021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统一笔试防疫要求执行。
2.面试:
(1)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请及时关注福建省福州实验小学网站公告栏有关面试事项的通知,了解防疫期间考试要求。自觉承担防疫责任,做好安全承诺,不隐瞒不谎报。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做好考试防疫准备,考生应通过闽政通APP申领“八闽健康码”。面试当天须携带本人手机以便现场核查健康码。所持“八闽健康码”须为绿码、同时旅居史符合防疫要求,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考点。
对持“八闽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可至中央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疫情风险等级)、面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有境外人员接触史、与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或有疑似症状等情况的考生,对面试前14天在居住地有被隔离或曾被隔离且未做过核酸检测的考生,对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有上述情况的考生,面试前14天工作(实习)岗位属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口岸检疫排查人员、公共交通驾驶员、铁路航空乘务人员的考生,面试前14天体温异常(体温≥37.3℃)的考生,还须提供面试前7天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面试当天报到时或面试过程中因体温异常(≥37.3℃),须按防疫规定参加考试,并全程佩戴口罩。请广大考生做好相关准备。因疫情形势不断变化,防疫要求有可能发生变化,届时以我校官网公告栏面试通知为准。
七、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我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
2.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根据我校安排到指定医院体检。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3.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九、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待遇。被聘用人员应在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十、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街82号
邮编:350001
电话:0591-87625868
十一、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福州实验小学和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共同组织实施。省教育厅人事处及纪检监察室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091482(省教育厅机关纪委),0591-87091212(教育厅人事处)。
福建省福州实验小学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