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对象:咸阳市户口,且参加了新农合及居民医保的农村五保、城镇三无、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对象
救助额度:农村五保、城市三无对象因病住院,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全额救助;城乡低保对象因病住院,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70%救助,年累计救助不超1.2万元
从5月1日开始,咸阳市所有的农村五保、城镇三无、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对象,可在4家市级定点医院办理医疗救助,实现了一站式结算服务。救助对象只需提供相关证明,即可在出院时领取到医疗救助,不需要再回到所在县区申请办理。
4家市级定点医院5月1日起执行一站式结算
为进一步推动咸阳医疗救助工作,及时为城乡困难群众提供便捷的医疗救助服务,缓解困难家庭的医疗负担,咸阳市从5月1日起,在咸阳市中心医院、第一人民医院、延安大学咸阳医院、省核工业二一五医院等4家市级定点医院,开展针对全市范围内农村五保、城镇三无、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对象的一站式结算救助服务。
昨日,在二一五医院的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窗口外,武功县农村低保户陈师傅正在询问办理医疗救助的事,“原来办理这个得出院后,拿着各种证明和票据回到武功才能申请,然后还得等3个月才能拿到补助。”听说现在在市级定点医院可以实现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后,陈师傅赶紧进行了办理,“现在出院就给救助,这比之前方便多了。”
二一五医院医保科工作人员周谦介绍,该院从2013年1月开始承担秦渭两区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工作,今年5月1日后,一站式服务扩展至咸阳市所有县市区。
办理住院时同时申请救助
“只要是咸阳市户口,并且参加了新农合及居民医保的农村五保、城镇三无、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对象,都可以享受一站式服务。”咸阳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工作人员介绍,救助对象应持身份证(或户口本)、低保证(或低保存折)、五保证、合疗(医保)本、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五保户(城镇三无人员)住院通知单、县级医疗机构提供的转院通知等相关证明资料,在市级定点医疗救助机构入院时,申请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医疗机构对救助申请对象相关证件资料进行审核。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对救助对象的资格进行确认,并将审核意见反馈给定点医疗机构。救助对象出院时,只需支付医保或和合疗报销、大病保险报销、医疗救助后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即可出院。
在医院实际操作中,以农村低保户为例,住院时应先办理合疗入院手续,随后前往一站式服务窗口申请登记,出院时,再拿着合疗报销单及住院发票,即可现场领取医疗救助资金。
救助资金由医院先行垫资
全市农村五保、城市三无对象因病住院,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的费用,报销后个人自付部门给予全额救助。各县市区城乡低保对象因病住院,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的费用,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给予70%比例的救助,年度累计救助封顶线不超过1.2万元。“这部分救助资金都是医院先行垫资,每个季度在由各县市区民政局结算。”周谦说。
“从2010年开始,咸阳就开通了各县市区自己的一站式服务,但那都是县域范围内的,到了市级医院看病时,还得回各县区申请救助,非常不便。”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工作人员称,现在市级4家医院开通了全市一站式服务,救助对象出院时就能领到救助资金,非常方便。
华商报记者宋雨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