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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关于职工医疗保险事宜的问题

(来源:网站编辑 2024-11-08 17:55)
文章正文

详细信息

标题咨询:关于职工医疗保险事宜的问题  
提交日期2021-04-16  
内容       领导,您好!我想咨询一下,郑州市职工医疗保险是否可以补办?如果可以补办,补办医保前职工生病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是否可以报销?对于因用人单位未予劳动者缴纳职工医疗保险,导致职工生病住院无法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行为,用人单位是否应当承担责任?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日期2021-04-19  
回复单位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来信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1.我省机构改革后,医疗保险相关事项已不属于我厅职能,您可向参加医疗保险的经办机构或拨打当地市长热线具体咨询。

2.如您认为用人单位侵害了您的合法权益,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如有其他问题,也可拨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热线12333具体咨询。感谢来信,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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