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公告
自愿报名资格审查
考试考核集中培训
资格认定签订合同
上岗任教
招聘公告
特岗教师各地报名时间不同,一般集中在每年5、6月份进行。
报考时间、到岗时间
特岗教师招聘信息一般是在每年的五、六月份发布,经过考核、培训等一系列的招聘程序之后,在九月前到所分配的中小学校报到,正式上岗。
招聘对象和条件
各地的报名条件略有不同,详情请参阅招考公告。基本要求如下: 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招少量应届专科毕业生;
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服务期限和实施范围
特设岗位教师聘期3年。
国家特岗计划实施范围:山西、内蒙古、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新疆、青海省、河北、吉林、黑龙江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特岗教师"的岗位设置相对集中,一般1个县(市)安排100个左右,1所学校安排3-5人。原则上安排在县以下农村初中,适当兼顾乡镇中心学校。人口较少的边境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和少数民族县可安排在农村生源占60%左右的县城学校。
招聘原则和程序
特设岗位教师实行公开招聘,合同管理。合同中应详细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聘期为3年。
招聘原则:招聘工作由省级教育、人事、财政、编办等相关部门共同负责,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原则进行。
户口管理
聘任期间,特设岗位教师的户口和档案的管理,由省级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档案关系原则上统一转至工作学校所在地。
笔试时间和内容
笔试时间和内容
每个省份的特岗教师时间不同,主要集中在5-7月份。
一般考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和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律法规、新课改等相关的教育理论知识。
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是按考生报考的任教学科,分文科综合(语文、历史、地理)、理科综合(数学、物理、化学)、音体美(语文、数学及本专业)三类分别命题。
面试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学科知识、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满分为100分。
面试形式主要分: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和答辩。面试工作由各设岗县(市)或省辖市组织实施。
考试成绩
考试成绩
特岗教师招聘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各地区不一样。考后考生在报考的时候在考务通知的文件里就能找到成绩查询时间及网址,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网站即可查询。
政策待遇
政策待遇
特设岗位教师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中央财政按人均年1.896万元的标准拨付。凡特设岗位教师工资性年收入水平高于1.896万元的,高出部分由地方政府承担工资支出。
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对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标准为年人均3.16万元。
其它津贴补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收入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同时提供必要的交通补助、体检费和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体系,享受相应社会待遇,政府不安排商业保险。
特岗教师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内办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