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也迎来新变化。
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我市医保异地就医有了新的调整政策,并于3月1日起开始正式实施。
医保新政策主要调整事项为:
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正常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员,在办理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和常驻异地工作等省内就医地备案后,仍保留我市本地就医直接结算待遇。此项政策适用于在职长期驻外人员、退休异地安置人员和异地居住人员。
据了解,申请异地就医备案需要到相应的医保服务大厅按人员类型分别提供所需材料。
在职职工长期驻外:
用人单位派驻文件或能体现异地工作的其他材料。
退休职工异地安置:
就医地居住证。
居民异地居住:
就医地居住证。
所需材料准备齐全后,
可以立即办结,
马上生效。
如果已经办理异地就医的人员,医保中心将会统一批量开通我市本地就医直接结算,无需个人办理。
市医保局工作人员介绍:
“这项医保新政策的调整和实施,就是原来我市参保人员办理了异地居住、异地就医和长期驻外情况,他们的医保卡回本地结算的功能自动关闭了,但是现在为方便这部分人回本地就医,又全部把本地结算的功能打开了,此项政策的调整预示着异地居住、异地就医和长期驻外的外地可以直接就医划卡结算,回本地也可以直接就医划卡结算。
这项医保新政策的调整和实施,避免了参保人员需要两地来回往返跑的不便,切实为我市广大群众带来了医疗保障服务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