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登记范围
2024年春季学期中途转学登记范围为小学一年级至五年级、初中七年级至八年级,且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武清区户籍(含蓝印)的学生;
2.武清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且学籍在外省或天津市其他区。
注:区内中途转学登记仅办理在本学段内因住房住址或户籍变更提出的转学需求,其他情形不予办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雍阳中学不接收中途转学学生;学籍状态为“休学”、“离校”等非“在校”状态的学生不可办理转学。
二、安置原则
根据户籍所在地优先安置在片区内有学位的公办学校,片区内公办学校学位不足时进行统筹安置。
三、工作流程
1.网上登记。2024年1月29日(星期一)—2月17日(星期六),符合条件的学生家长登录天津市武清区招生报名系统(网址:),注册并提交有关信息及上传材料,进行网上登记。具体如下:
①武清区户籍(含蓝印)转学登记
如图示,点击“本地户口转学”进入,进行填报登记。
②武清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转学登记
如图示,点击“随迁子女转学”进入,进行填报登记。
2.资格初审。区教育局组织对提交的信息及上传材料进行网上初审,通过短信形式通知初审结果。
3.统筹安置。2月18日(星期日)—2月20日(星期二),对初审合格的学生,区教育局、镇街教育办公室根据登记人数,以及填报的户籍、房产信息,并结合学校承载能力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统筹安置,由接收学校通知学生家长报到时间及所需材料等。
请注意以下事项:
①城区南东路以西、光明道以南区域对应小区的武清户籍学生仍在杨村十三小、杨村十一中就读;城区南东路以西、光明道以北区域对应小区的武清户籍学生在杨村十二小、杨村十中就读。原则上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
②杨村十小接收户籍、房产均在本服务片区内(即“双证”)的学生。
4.复审报到。学生及家长携带转学所需材料到学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核验通过后,学校予以办理相关转学手续,不符合转入条件的学生将不予接收。
对未及时进行网上登记的家长可在2月18日(星期日)—2月20日(星期二)到武清区教育中心南门东侧接待室进行现场补登记,并接受统筹安置,逾期不再办理。
四、转学提示
序号 提示内容五、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2-609118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