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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来源:网站编辑 2024-10-21 11:14)
文章正文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南宁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市市场综合监督管理。

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制定有关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指导全市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

指导全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依法办理市本级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实施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四)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市场秩序。

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违法广告、制售假冒伪劣、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等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依法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推进全市消费环境建设,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指导消费者协会等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五)负责宏观质量管理。

拟订实施全市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建立并统一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六)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测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

(七)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依法承担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八)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

统筹指导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南宁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十)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计量制度,推行法定计量单位,依职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

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组织拟订并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规范标准化活动。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

组织实施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划指导全市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

(十三)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

参与开展相关工作对外谈判。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四)组织指导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监督管理。

扶持全市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组织指导全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十五)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

拟订知识产权激励奖励制度、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和交易运营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落实商标、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申请的相关前置服务工作。指导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指导和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

(十六)负责保护知识产权。

拟订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指导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统筹协调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和涉外保护工作。拟订实施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

(十七)负责全市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

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及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

(十八)组织实施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

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十九)负责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

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使用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推动落实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

(二十)负责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

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和应急管理工作。

(二十一)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

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和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查处医疗器械、化妆品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的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二十二)负责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宣传。

推进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行业信用信息档案建设。

(二十三)负责办理药品进口通关备案的相关工作。

(二十四)承担全市食盐质量安全管理、市场监管与盐政执法职责。

制定全市食盐质量安全监管执法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食盐生产、经营及食品生产加工、餐饮服务用盐的食盐质量安全监管。监督食盐生产、经营企业及有关单位执行食盐的有关食品安全标准。规范食盐市场秩序,组织开展全市食盐抽检、质量安全稽查及专项整治工作,保障食盐质量安全。

(二十五)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办公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三、办公地址

南宁市金湖路65号

四、联系方式

电话:0771-5715557

五、负责人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二级巡视员 李善钦

六、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设40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稿、文字工作。承担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政务信息等工作。负责督查、绩效考评工作。

负责人:方晗;联系电话:0771-5518883;办公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65号;办公时间:8:00-12:00,15:00-18:00。

(二)综合改革科。负责统筹综合改革工作,承担协调推进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负责拟订市场监督管理方面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全市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战略、综合性发展规划,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和综合分析、市场环境评价。负责统筹推进全市市场监督管理体系建设。承担并指导统计工作。

负责人:王东风;联系电话:0771-5715809;办公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65号;办公时间:8:00-12:00,15:00-18:00。

(三)政策法规科。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依法依规设计统一执法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负责人:杨莲;联系电话:0771-5715930;办公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65号;办公时间:8:00-12:00,15:00-18:00。

(四)执法监督科。拟订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稽查办案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查办工作。督查督办有全市性影响或跨区域的大案要案工作。指导协调县(区)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建立、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协调落实跨部门联合执法工作。组织指导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承担打击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有关工作。承担规范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工作。

负责人:江智盈;联系电话:0771-5715100;办公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65号;办公时间:8:00-12:00,15:00-18:00。

(五)登记注册科。拟订全市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的制度措施,并指导实施。负责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承担推进登记注册便利化工作。指导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工作。承担机关需要直接实施和审查上报的行政许可工作。

负责人:何君;联系电话:0771-5518546;办公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65号;办公时间:8:00-12:00,15:00-18:00。

(六)信用监督管理科。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信用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负责相关信息公示系统的协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制度。负责“双随机、一公开”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组织推进市场主体诚信经营。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

负责人:李慧敏;联系电话:0771-5518708;办公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65号;办公时间:8:00-12:00,15:00-18:00。

(七)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科。组织开展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管理调查研究,拟订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创新。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库。

负责人:蒙军;联系电话:0771-5715079;办公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65号;办公时间:8:00-12:00,15:00-18:00。

(八)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科。拟订实施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反不正当竞争、直销监管及禁止传销制度措施、规则指南。组织开展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经营者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

负责人:毛国兴;联系电话:0771-5518729;办公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65号;办公时间:8:00-12:00,15:00-18:00。

(九)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拟订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协助打击各类网络违法经营行为。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

负责人:黄锷;联系电话:0771-5518905;办公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65号;办公时间:8:00-12:00,15:00-18:00。

(十)消费者权益保护科。拟订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管理制度及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消费环境建设,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组织开展有关商品流通、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指导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受理与处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指导开展市场监督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工作。指导12315投诉举报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

负责人:尹学兵;联系电话:0771-5518435;办公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65号;办公时间:8:00-12:00,15:00-18:00。

(十一)商品交易市场规范管理科。拟订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农贸市场、商品交易市场规范管理和其他市场专项治理工作。

负责人:梁明华;联系电话:0771-5518719 ;办公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65号;办公时间:8:00-12:00,15:00-18:00。

(十二)广告监督管理科。拟订实施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指导广告发布登记和广告审查工作。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指导促进广告业和公益广告发展。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负责人:陈冰;联系电话:0771-5518866;办公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65号;办公时间:8:00-12:00,15:00-18:00。

(十三)质量发展科。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和规划、品牌建设的政策措施。负责产品宏观质量管理。承担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工作。建立并推行质量奖励制度。贯彻落实重大工程设备监理制度。组织开展缺陷产品召回、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和服务质量监测工作。承担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南宁市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人:韦建强;联系电话:0771-2840372 ;办公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65号;办公时间:8:00-12:00,15:00-18:00。

(十四)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拟订重点监督的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承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测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县(区)和专业性监督。指导和督促县(区)工业产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人:金涛(女);联系电话:0771-5715506;办公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65号;办公时间:8:00-12:00,15:00-18:00。

(十五)协调和应急管理科。统筹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拟订推进食品安全战略的重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工作,具体组织对有关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督查考核工作。承担统筹协调食品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工作。承担南宁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负责人:黎铁;联系电话:0771-5635896;办公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65号;办公时间:8:00-12:00,15:00-18:00。

(十六)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科。拟订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配合开展风险监测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

负责人:刘波;联系电话:0771-5631386;办公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65号;办公时间:8:00-12:00,15:00-18:00。

(十七)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分析研判生产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实施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和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

负责人:李健;联系电话:0771-5629051;办公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65号;办公时间:8:00-12:00,15:00-18:00。

(十八)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科。分析研判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食品流通、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监督管理和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负责人:陆广;联系电话:0771-5648975;办公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65号;办公时间:8:00-12:00,15:00-18:00。

(十九)食品餐饮安全监督管理科。分析研判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工作。指导协调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负责人:黄晓文;联系电话:0771-5630826;办公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65号;办公时间:8:00-12:00,15:00-18:00。

(二十)特殊食品和食盐安全监督管理科。分析研判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领域安全形势,拟订特殊食品和食盐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食盐生产和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人:游慧妮;联系电话:0771-5715122 ;办公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65号;办公时间:8:00-12:00,15:00-18:00。

(二十一)药品流通监督管理科(药品进口备案办公室)。掌握分析全市药品流通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组织并指导实施药品流通管理法律法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配合有关部门组织药品质量检查检验。监督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和药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中药材市场。承担并指导县(区)药品经营及使用的监管工作。承担辖区内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行为的监督工作。负责药品广告监测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承担特殊管理药品、反兴奋剂条例中禁用的有关药品流通和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负责办理药品进口通关备案的相关工作。

负责人:唐敏玲;联系电话:0771-5630932;办公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65号;办公时间:8:00-12:00,15:00-18:00。

(二十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分析研判全市医疗器械安全形势,依职责组织并指导实施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质量抽查检验,组织开展不良事件监测并依法处置。组织开展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测并依法处置。

负责人:李建明;联系电话:0771-5639122 ;办公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65号;办公时间:8:00-12:00,15:00-18:00。

(二十三)化妆品监督管理科。组织并指导实施化妆品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组织并指导实施化妆品标准、分类规则、技术指导原则。掌握分析辖区化妆品安全形势及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协助开展特殊化妆品注册现场核查工作。负责普通化妆品备案一级审核及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化妆品质量安全抽查检验。组织开展全市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并依法处置。

负责人:张啊建;联系电话:0771-5630931 ;办公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65号;办公时间:8:00-12:00,15:00-18:00。

(二十四)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承担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和风险分析工作。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出口,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

负责人:唐君荣;联系电话:0771-5715076;办公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65号;办公时间:8:00-12:00,15:00-18:00。

(二十五)计量科。组织实施国家计量制度。承担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组织拟订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承担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计量数据使用。

负责人:彭伟华;联系电话:0771-5715919 ;办公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65号;办公时间:8:00-12:00,15:00-18:00。

(二十六)标准化科。拟订标准化发展战略、规划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地方标准(含标准样品)、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指导推动知识产权与标准融合发展。推动国际标准化工作。管理商品条码工作。

负责人:马霞;联系电话:0771-2829835;办公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65号;办公时间:8:00-12:00,15:00-18:00。

(二十七)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科。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拟订全市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规划、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全市产品认证、体系认证、服务认证工作。负责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监督管理工作。协助查处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违法行为。推动参与认证、检验检测的国际或区域性组织交流与合作活动。

负责人:谭统宏;联系电话:0771-2817497 ;办公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65号;办公时间:8:00-12:00,15:00-18:00。

(二十八)知识产权促进科。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并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拟订实施知识产权激励奖励、转化运用和交易运营政策措施。协调指导县(区)、园区和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相关工作。开展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审查评议和军民融合工作。负责知识产权金融工作。指导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承担专利代理执业监督工作。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承担知识产权统计调查分析发布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及普及工作。

负责人:刘万娴;联系电话:0771-5715929 ;办公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65号;办公时间:8:00-12:00,15:00-18:00。

(二十九)知识产权保护科。承担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作。牵头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协调和执法协作机制。研究提出全市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承担指导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工作。组织指导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和涉外保护工作。拟订实施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

负责人:唐向荣;联系电话:0771-5715801 ;办公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65号;办公时间:8:00-12:00,15:00-18:00。

(三十)商标监督管理科。拟订实施商标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和指导商标专用权保护工作。承担商标、原产地地理标志、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使用管理和保护工作。

负责人:陈波;联系电话:0771-5518740;办公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65号;办公时间:8:00-12:00,15:00-18:00。

(三十一)科技信息科。拟订实施相关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提出全市质量基础设施等重大科技需求,负责组织科研项目的申报、立项、攻关,组织科研成果的评价、转化应用、重大技术改造和重大技术装备管理。负责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拟订本系统信息化建设的具体规划、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协调本系统信息化日常工作。负责本系统信息化设备的维护。

负责人:黄涛;联系电话:0771-5518741 ;办公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65号;办公时间:8:00-12:00,15:00-18:00。

(三十二)宣传科。承担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新闻宣传工作,组织协调重大宣传活动。组织相关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承担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负责人:马继稳;联系电话:0771-5629601 ;办公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65号;办公时间:8:00-12:00,15:00-18:00。

(三十三)财务和审计科。负责编报机关和所属单位的预决算。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基本建设的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规范工作。承担各类资金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和指导监督所属单位收费管理、票据管理、罚没物资处理工作。指导本系统装备配备工作。

负责人:黄小鹏;联系电话:0771-5518751 ;办公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65号;办公时间:8:00-12:00,15:00-18:00。

(三十四)人事科。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队伍建设和基层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开展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相关工作。

负责人:张兰;联系电话:0771-5518692;办公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65号;办公时间:8:00-12:00,15:00-18:00。

(三十五)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科。指导全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拟订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指导实施。

负责人:黄隽瑜;联系电话:0771-4733649 ;办公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65号;办公时间:8:00-12:00,15:00-18:00。

(三十六)食品稽查局。承担市本级管理权限范围内的食品生产环节相关食品执法工作;负责组织查处食品经营、餐饮环节、网络食品存在较大风险、具有全市影响、跨区域的案件和典型案件,以及上级部门指定管辖的案件;负责相关投诉举报及抽检不合格报告后处置的核查处置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胡晁榕;联系电话:0771-5775092 ;办公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65号;办公时间:8:00-12:00,15:00-18:00。

(三十七)药品稽查局。承担药品流通(除药品批发、零售连锁总部、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外)、使用环节和市本级许可的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的相关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组织查处化妆品流通、使用环节存在较大风险、具有全市影响、跨区域的案件和典型案件,以及上级部门指定管辖的案件;负责相关投诉举报及抽检不合格报告后处置的核查处置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吴萱;联系电话:0771-5775831;办公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65号;办公时间:8:00-12:00,15:00-18:00。

(三十八)质量安全稽查局。承担工业产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环节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查处特种设备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环节的违法案件,按规定权限协助特种设备事故调查;负责组织查处产品质量、计量、标准化、商品条码、工业生产许可、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领域存在较大风险、具有全市影响、跨区域的案件和典型案件,以及上级部门指定管辖的案件;负责相关投诉举报的核查处置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温伟华;联系电话:0771-5715813;办公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65号;办公时间:8:00-12:00,15:00-18:00。

(三十九)公平交易稽查局。承担对公用企业限制竞争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属地自治区级、市级媒体发布违法广告行为的查处;承担对外资企业、市本级登记的市场主体违反企业登记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查处,负责对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进行清理;协助对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行政垄断等行为开展调查;负责组织查处不正当竞争、企业登记、传销、违规直销、广告监管、成品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特许经营和侵犯消费者权益领域存在较大风险、具有全市影响、跨区域的案件和典型案件,以及上级部门指定管辖的案件;负责相关投诉举报的核查处置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粟启明;联系电话:0771-5518810 ;办公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65号;办公时间:8:00-12:00,15:00-18:00。

(四十)价格稽查局。承担市本级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服务收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有关价格、收费违法行为;协调处理价格、收费领域具有全市影响的突发性、应急性问题;负责组织查处价格、收费领域存在较大风险、具有全市影响、跨区域的案件和典型案件,以及上级部门指定管辖的案件;研究解决新兴业态价格、收费监管执法问题;负责相关投诉举报的核查处置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何宾;联系电话:0771-5511501;办公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65号;办公时间:8:00-12:00,15:00-18:00。

机关党组织。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负责人:严晔炜;联系电话:0771-5518632;办公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65号;办公时间:8:00-12:00,15:00-18:00。

离退休人员工作科。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

负责人:吕敏;联系电话:0771-5518693;办公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65号;办公时间:8:00-12:00,15:00-18:00。

七、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设6个派出分局

(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负责本辖区内市场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

负责人:裴文林;联系电话:0771-2310722;办公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高新大道东段2号申能达科技园二楼;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

(二)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负责本辖区内市场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

负责人:金涛(男);联系电话:0771-4894750;办公地址:南宁市壮锦大道39号绿港国际中心B4栋9楼;办公时间:9:00-12:00,13:00-17:00。

(三)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宁华侨投资区)分局。负责本辖区内市场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

负责人:蒙海华;联系电话:0771-6302156;办公地址:南宁市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侨凤路2号;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

(四)青秀山风景区分局。负责本辖区内市场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

负责人:林春凯;联系电话:0771-5351052;办公地址:南宁市凤岭南路6号青秀山管委会2楼1212;办公时间:8:00-12:00,15:00-18:00。

(五)专业市场管理分局。负责指定辖区内生产资料、生产要素及新兴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广告市场、网络交易市场、家用品牌汽车市场、房地产市场、地铁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市本级企业的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和吊销工作。指导有关行业协会的工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工作。配合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注册、备案相关的现场核查及日常监管等工作。

负责人:方荣运;联系电话:0771-5518400;办公地址:南宁市云景路30号;办公时间:8:00-12:00,15:00-18:00。

(六)知识产权分局。负责调处专利、商标、地理标志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侵权纠纷。查处假冒专利、商标案件。负责全市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县(区)联合执法、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提升培训工作。完成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及行业、产业预警分析工作。承担全市知识产权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负责人:蒙跃波;联系电话:0771-5648823 ;办公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65号;办公时间:8:00-12:00,15:00-18:00。

八、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设2个直属机构

(一)1231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负责统筹整合市场监管热线、建设12315行政执法体系。拟订12315投诉举报处理的制度措施。负责指挥、调度全市12315投诉举报网络平台和电话平台运行。承担市本级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与处理工作。承担组织查办“诉转案”工作。

负责人:陈敏;联系电话:0771-5599315;办公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65号;办公时间:8:00-12:00,15:00-18:00。

(二)市场监测与电子数据取证中心。负责对商品交易市场的交易秩序、食品经营秩序、场内广告以及农贸市场环境卫生秩序进行监控。监测利用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信息。负责市场网络舆情监测。承担重大、疑难案件的电子数据取证和分析。

负责人:彭琳;联系电话:0771-5518739;办公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65号;办公时间:8:00-12:00,15:00-18:00。

九、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4个事业单位

(一)南宁市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负责组织药品零售企业申办《药品经营许可证》和GSP认证的技术审查及现场检查工作、第一类医疗器械注册审评和食品生产认证审评工作。

负责人:陈绍运;联系电话:0771-4793873;办公地址:南宁市亭洪路27号;办公时间:8:00-12:00,15:00-18:00。

(二)南宁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信息中心)。承担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相关工作;承担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知识产权强市建设重点任务相关事务性、服务性工作;承担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相关事务性、服务性工作;承担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化相关事务性、技术性工作。

负责人:杨伟军;联系电话:0771- 5603062;办公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65号;办公时间:8:00-12:00,15:00-18:00。

(三)南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南宁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承担全市药品、药包材、食品、保健食品和化妆品质量的检验检测、科研、信息收集上报等工作;承担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药物滥用信息的收集、核实、评价、上报等工作;负责指导不良反应报告单位的监测技术工作。

负责人:周文枭;联系电话:0771-3863152;办公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高新大道东段25号;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

(四)南宁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承担南宁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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