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已经启动,16日,市医疗保障局发布“致全市广大学生家长的一封信”,提醒学生家长给孩子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给孩子一份医疗保障。
按照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政策规定,普通高中、初中、小学在校学生和幼儿园在园幼儿(统称“中小学生”)均可在孩子就读(入园)地参保,不受户籍限制;驻鞍全日制高等院校的本科生、专科生、研究生和全日制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在籍学生(统称“大中专学生”),均可在我市参保,也不受户籍限制;父母双方有本市户籍或其父母一方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本市居住证)的新生婴儿也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手续。
市医保局相关人士介绍,学生家长可通过我市税务部门公布的线上、线下缴费渠道按照本市未成年人的缴费标准(290元)缴纳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保费,其中大学生可按学制以入学当年缴费标准一次性趸缴个人缴费,并按有关规定享受医保待遇,趸缴期内调整个人缴费标准的,个人不再补缴。提醒家长抓紧给自己的孩子参保,并且要尽量在今年的10月8日至明年的2月28日之间的集中参保缴费期内完成参保缴费,超过了这个集中参保缴费期再来参保,将会有三个月的待遇等待期。
特别是从今年开始,城乡居民医保建立了“激励约束机制”,对身体健康时不参保、生病了再来参保的“选择性参保”行为进行了有效约束。新政策规定: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内参保缴费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其中,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一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这是与以往相比参保缴费政策变化最大的一个地方。对于未连续参保人员尤其是对于未连续参保的孩子来说,以往断保一年,只影响孩子在断保当年不享受待遇。自2025年开始,如果孩子断保的话,不仅在断保当年不享受待遇,此后即便在下一年度的集中参保缴费期及时参保缴费了,也要设置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而且此后每多断保一年,在3个月的固定待遇等待期的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
虽然作为补救性措施,新政策也规定了“参保人员可通过参照当年参保地个人缴费标准缴纳断保年度个人缴费修复变动待遇等待期,每多缴纳1年可减少1个月变动待遇等待期”,但同时也明确了“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的,修复后固定待遇等待期和变动待遇等待期之和不少于6个月”。也就是说,自2025年起,如果孩子连续4年及以上未参保的话,即便后来通过缴纳断保年度个人缴费的方式修复变动待遇等待期,同样也要有至少6个月不能享受医保待遇。这一政策变化要特别引起关注,因为孩子未成年,尚无民事行为能力,如果父母等监护人未给孩子参保或断保时间过长,会直接影响孩子未来的医保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