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承诺 对来访的教师、学生、家长及群众询问有关小学和初中入学(转学)、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就学、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举办、贫困学生救助、企业学校分离、企业离退休教师待遇等处室分管工作进行答复,并做到热情细致,能当场答复的马上进行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留下联系方式,3个工作日内进行答复。需要到县(市)区办理的,负责提供县(市)区教育局教育科(民办教育科)电话号码和联系人。若符合条件而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不予办理,市教育局负责督促、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