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一)考试对象
具有我市学籍的2020级、2021级初中在校就读学生及市外回原籍报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有中职和技工类院校报考需求的往届初中毕业生(非高中阶段在籍学生),可以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只作为中职技工类院校录取依据。
(二)考试科目及分值
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含听力30分)、物理70分、化学60分、生物60分、道德与法治60分、历史60分、地理60分、信息技术10分。已参加地理、生物学科考试的初三考生,可申请补考或重考,重考以最高成绩计入总成绩。
因2022年未实施生物实验操作测试,初三年级理化实验操作满分20分,实行及格线制。即考试成绩达到16分及以上,按0分计入录取总成绩;低于16分,低多少分就在总成绩中倒扣多少分;初二年级生物实验操作满分10分。(考试办法另文发布)
经过充分调研,今年取消体育与健康测试,成绩按满分计入总成绩。
从2023年新初一学生开始,体育与健康测试以实际分数计入中考总成绩,艺术(音乐、美术)测试作为考试科目纳入中考(考试办法另文发布);报考体育类自主招生和特长生的考生,需在县级及以上教育体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运动会、联赛等活动中获得录取名次。
市外回原籍考生必须参加上述所有科目考试,市外成绩不予认可。
(三)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为6月13-15日,具体安排如下:
日 期
上 午
下 午
6月13日
语文9∶00-11∶00
化学14∶30-15:30
道德与法治16∶30-18:00
6月14日
数学9∶00-11∶00
历史14∶30-15:30
物理16∶30-18:00
6月15日
英语9∶00-11∶00
生物14∶30-15:30
地理16∶30-17:30
(四)考试形式及注意事项
1.所有学科实行闭卷考试,不得携带计算器进入考场。
2.对于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的考生,凭市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听力检测证明,可以申请免考英语听力测试,考生成绩按30分×(笔试成绩÷90)计算。
(五)考试报名
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全市统一报名时间为5月16-20日,考生登录“聊城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招生综合管理系统”(网址)进行报名。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等重要信息需同学籍信息一致,联系方式必须准确并确保畅通。
回户籍所在地报考的初三学生,也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需先选择“回原籍”报名入口。市内回原籍的,提交户籍证明材料;市外回原籍的,还需同时上传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和初中综合素质评价成绩证明(均带公章)。经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填报志愿。
(六)试卷评阅及成绩公布
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网上集中阅卷。考试成绩于6月底公布,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考试成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根据考试成绩对学校、教师和学生排名。
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初中学校严格按程序实施,评价结果以A、B、C、D的形式等级呈现,按照等级对应分值核算,总分60分,按学生实际成绩计入中考总成绩。
三、高中阶段学校招生
(一)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
1.招生计划。按照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职普协调发展的要求,综合考虑本年度生源情况,合理编制我市各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具体招生计划另文下达。为进一步拓宽学生成长成才路径,在省级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设置“职教高考实验班”,下发职业学校计划,与普通高中同时同批报名、录取。
2.招生范围。普通高中继续坚持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属地招生。东昌府区、开发区、高新区和度假区(以下简称“一城四区”)辖区内的普通高中,招收具有“一城四区”户籍或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县级公办普通高中招收具有本县域内户籍或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各民办普通高中优先招收所在地县域内户籍或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满足县域内高中阶段教育需求的情况下,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报市教育体育局同意,可面向学位不足的县(市、区)招生。已被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体育、艺术或小语种特色高中,可在全市范围内招收相应特长生。
“职教高考实验班”原则上实行县域内招生,市直职业学校“职教高考实验班”可面向全市招生,分县(市、区)单列计划。
(二)志愿填报和报名条件
志愿填报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同时进行。志愿分为普通高中和职业院校两个类别,其中职业院校包含“3+4”高职高师本科、“职教高考实验班”、五年制高师专科、职业技工类(五年制高职专科、中等职业教育和技工类院校),所有志愿均可兼报。
1.普通高中招收具有本县(市、区)户籍或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一城四区”辖区内的考生可填报两个志愿(含“职教高考实验班”),不限制公、民办学校,第二志愿只能报考接收第二志愿考生的学校。聊城一中、聊城三中、水城中学、聊城二中只接收第一志愿考生,其他普通高中和“职教高考实验班”均接收第一、第二志愿考生。填报了第二志愿且未被一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在提高20分录取标准的情况下(去掉自主招生和特长生加分),参与第二志愿学校录取。
各县(市、区)普通高中和“职教高考实验班”志愿填报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学生填报志愿,更不得私自更改学生志愿。
2.“3+4”高职高师本科、五年制高师高职专科招收具有我市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职技工类院校面向全省招生。
网上统一录取结束后,中职技工类院校如剩余中职技工类招生计划,可招收社会青年,实行注册入学,但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准具有省外招生计划的学校,可面向省外招生,实行注册入学。
填报志愿时间:
5月16-20日,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时填报“3+4”高职高师本科、普通高中和“职教高考实验班”、五年制高师专科;
7月7-8日,普通高中和“职教高考实验班”、五年制高师专科征集志愿;五年制高职专科、中职技工类院校首次填报志愿;
7月20-21日,五年制高职专科、中职技工类院校第一次征集志愿;
7月30-31日,五年制高职专科、中职技工类院校第二次征集志愿。
(三)招生录取办法
高中阶段学校依据学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录取新生,全部实行网上录取。按照“3+4”高职高师本科、普通高中(“职教高考实验班”)、五年制高师专科、职业技工类(五年制高职专科、中等职业教育和技工类院校,实行平行志愿录取)4个批次依次进行,各批次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批次录取。
1.普通高中和“职教高考实验班”按照志愿情况和学校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先录取普通高中指标生,再录取统招生和“职教高考实验班”。享受自主招生或特长生加分的考生,去掉加分后参加指标生录取。
(1)指标生分配政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以初中学校综合评估情况和毕业生人数为主要依据,将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60%定向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并及时公示指标生分配情况。分配的指标生计划在不低于招生学校录取分数线50分的情况下有效,低于50分取消计划。
(2)自主招生政策。支持普通高中根据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采取综合录取、特长录取等多种录取办法,在规定的招生范围和计划内,按照择优、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主录取。实施自主招生和特长生录取的学校,要科学制定招生办法和考试流程,中考报名前报送市教育体育局备案并向社会公布。自主招生人数控制在招生计划的5%以内,加分分值50分以内;特长生招生加分人数控制在特长生计划的2倍以内,加分分值100分以内,特长生单独编班。考生测试由招生学校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结束后组织实施。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既定办法和程序开展测试工作,并及时公布加分结果,考试过程性材料由学校存档。
(3)统一招生录取。“一城四区”辖区内的普通高中录取按照招生计划的1∶1.2划定最低控制线,低于控制线的考生不能被普通高中录取、建籍。录取过程中,市教育体育局及时公布各学校录取分数线,并将未录满的计划数统一向社会发布。7月7-8日,对未被任何学校录取且超过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的考生,再次征集志愿,按照各学校空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二次录取。
其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市级招生录取办法下,科学、合理、稳妥确定县域内普通高中和“职教高考实验班”录取方案,于5月30日前报市教育体育局备案。
各普通高中要于7月10日前张榜公布录取考生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2.职业院校按照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时,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单科成绩高者优先投档。
(1)“3+4”高职高师本科,投档控制最低分数线须达到全市中考考生成绩位次排名的前55%。
(2)职业学校“职教高考实验班”投档控制最低分数线参照普通高中执行。
(3)五年制高师专科(包括高职类学前教育专业),投档控制最低分数线按照中考成绩满分分值的50%划定。
(4)五年制高职专科,志愿填报最低分数线根据招生计划按省教育厅相关文件划定。
(四)特殊考生
1.少数民族考生、“三侨”考生加10分录取。
2.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等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以上优待政策只享受最高项,不累计加分。各初中学校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本单位符合加分政策的学生信息、加分项目和加分分值于5月底前,在班级、学校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官方网站或其他显要位置张榜公示。广大学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可在公示期间向公示部门实名举报。举报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被举报考生公办普通高中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有加分项的特殊考生需持原始证件,并填写特殊考生登记表,经相关部门审核盖章,以县(市、区)为单位于6月1日前报送市教育体育局,逾期不再受理。
(五)学籍注册
1.普通高中学籍注册。录取结束后,市教育体育局即对被录取的考生建立高一学籍,上报省教育厅审批,完成学籍注册。
2.职业院校学籍注册。新生入学后,学校通过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为其建立学籍电子档案,并逐级上报学籍主管部门审批,完成学籍注册。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招生组织保障。为加强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工作的统筹领导,市教育体育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聊城市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也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细化要求,层层抓好落实。
(二)严肃规范招生行为。各高中学校(含职业院校)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和招生方式统一招生。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否则,全市通报或缩减明年招生计划,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含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招收借读生,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
(三)严格考试考务管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要使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立健全考务管理制度,加强从命题、制卷、运送、保管、分发、考试到评卷全过程管理,认真检查考试、阅卷等设施设备,明确考试组织、阅卷评分、招生管理等机构和人员的职责,签订工作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四)加强招生宣传指导。各县(市、区)和各学校要及时向社会,特别是广大初三学生家长宣传高中阶段招生政策,要将《致全市2023年初三毕业生及家长的一封信》发至每一位考生,由家长和考生阅读后共同签字确认。“确认回执”由各初中学校按班级收回并留存。
(五)严明招生工作纪律。建立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对违反规定的民办学校,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违反规定的公办学校,按照《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予以通报处理、追责问责。对属地学校招生工作监管不力的,追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责任。
(六)强化考试安全保障。各县(市、区)和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22〕48号)文件要求,加强考试队伍建设,强化考试经费保障,完善监考教师激励体系,提升标准化考点建设水平,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所需费用全额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市教育体育局政策咨询电话:基础教育科8245525(负责普通高中招生)、职业教育与高等教育科8241687(负责职业教育招生政策咨询)、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8242167(负责民办学校监管)、大中专招生科8244951(负责网上报名、考试组织实施、职业院校招生录取)。
监督投诉电话:8246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