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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发布公示,拟新增这些定点→

(来源:网站编辑 2024-10-12 07:35)
文章正文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保险新增医药机构协议定点评估工作的通知》(费医保字﹝2021﹞4号)《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等要求,经对申请新增及变更医保定点资料审核和评估小组现场核查评估,现将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月16日至2024年1月22日(5个工作日)。公示方式:费县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费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县医保局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539-2651693

费县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4年1月16日

拟新增医保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部分定点医药机构信息变更情况名单

原标题:《费县发布公示,拟新增这些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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