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按照国家法规、政策,在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的办学内容(经营范围)进行培训活动。不开设学科类培训。
二、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安保措施,要动态精准掌握师生健康状况,建立人员健康情况摸排台账,加强来访人员登记,严格执行测温、亮码、问询、登记制度,坚持通风消毒,全面细致落实办学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三、全面规范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四、收费项目和标准根据市场需求、培训成本等因素确定,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不使用培训贷缴费,一次性收费时间跨度不得超过3个月或60课时,提供购课发票单据。不得恶意涨价、诱导消费、倾销课时。
五、不在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刊登、播发校外培训广告。
六、自觉在门店显眼位置公布新会区校外培训治理投诉举报电话:6623084、6623932。
区教育局将在国庆假期间联合市监、文化、公安、消防等部门持续开展专项检查和抽查,对违规培训行为严肃查处并通报。让我们携手并肩,共同打造规范有序的校外培训生态,让孩子们健康快乐成长。
江门市新会区教育局
2022年9月30日
原标题:《新会区致校外培训机构的提醒》